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排水管网改造及修复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排水管网改造及修复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排水管网改造及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全部内容(包括测量、物探、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486.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排水管网改造及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 |
招标代理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 | |
总投资(万元):486.0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全部内容(包括测量、物探、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26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新楼二楼208开标室 | |
招标联系人:王工 | 联系电话:****-********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9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排水管网改造及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0773-2140GNJLFWGK18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排水管网改造及修复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1]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排水管网改造及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概况:万宝街、开源街等区域排水改造,主要工程量为250*320树脂混凝土一体式排水沟1314.96米,新建DN200mm钢塑复合管排水管线358.64m;正阳街、皓月大路等区域排水改造,250mm*320mm一体式线性排水沟420.85米、DN200钢塑复合管雨水管106.87米、d300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105.7米、d500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59.2米、封堵既有管口、?1100圆形混凝土模块污水检查井12座、1000X1000手动自撑式闸门1座;长春市朝阳区抚松路、湖光路、卫明街等区域排水改造,主要工程量为d500-d600污水管线总长3720.52米,250*320树脂混凝土一体式排水沟1561.34米;中心汇水区—东天街区域排水改造,主要工程量为小区路新建d600mm钢筋混凝土II级管293 米,永长路新建d400mm钢筋混凝土II级管51.81 米,同乐路新建d500mm钢筋混凝土II级管105 米,东天街新建d600mm钢筋混凝土II级管25.72米,d800mm钢筋混凝土II级管 993.74米,d1500mm钢筋混凝土Ⅲ级管117.64米,雨水连接管d300mm长度27.25米,封堵既有d1500截流管线管口、拆除东门路暗渠截流坎;暗渠清淤工程(长新街以南—污水处理厂),清淤长度2.902km;十里堡段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乾安路—十里堡泵站),主要涉及1条道路排水管线,为迁安路既有合流d1000mm管线翻建为d500污水管线,实现工程范围内16ha区域汇水面积分流排放,d500mm钢筋混凝土II级管695 米;二道区凯利市场雨污管线插接错接改造工程(洋浦大街—东新开河吐口)新建d500污水管线75米,新建检查井4座,共解决园区内3处错节点,园区实现雨污分流;伊通河流域部分老旧管网改造工程,老旧管网改造共计7km,管径d300-d500;西四环红旗沟吐口改造及清淤工程,清淤管线位置位于西四环路,起点北至皓月大路,南至西四安环路(皓月大路以南)终点红旗水库,管径d1200-2m*2.2m双孔暗渠。清淤量约:3500m3;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全部内容(包括测量、物探、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 2.5 服务期限: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勘察工作,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要求以实际委托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严格执行符合国家现行行业的相应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48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4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涉密工程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0月13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9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5.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肖迪177*****35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新楼二楼208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须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2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建设管理单位: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周秀岳、郑蕾 电 话:****-********-****;177*****02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 ****-********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邮编: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9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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