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湿器、净饮机及毛巾礼盒招标公告

加湿器、净饮机及毛巾礼盒招标公告


山东省威海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一、 采购人:威海市民政局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85号

联系人:邵杰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21号二楼

联系人:袁玲玉 陶俊萍

电话:****-*******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威海分行

银行帐号:****************8537

三、采购编号:WHGP2013-269

四、项目名称:加湿器、净饮机及毛巾礼盒,具体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获取询价文件:威海政府采购网(www.whgp.gov.cn)免费下载。

WHGP2013-269询价文件

七、投递报价文件起止时间:2014年1月6日13:30-14:00。

八、投递报价文件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威海市政府采购询 价 文 件采购编号:WHGP2013-269项目名称:加湿器、净饮机及毛巾礼盒采购方式:询价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2月27日 邀请报价函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拟对威海市民政局所需的加湿器、净饮机及毛巾礼盒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一、采购编号:WHGP2013-269二、项目名称:加湿器、净饮机及毛巾礼盒,具体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三、报价须知:1、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威海市询价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2、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认真、仔细、如实地填报。如因报价供应商工作不认真,或者对所报项目不了解等原因,将本来不能满足要求的产品,填报成能满足要求的而成交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次采购的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4800元整。未持有《威海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登记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报价供应商,报价前需全额交纳报价保证金。未成交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如数无息返还;成交的供应商, 应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四舍五入保留至仟元,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结清),报价保证金于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返还。标的物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标的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市采购办收到采购人出具的“经使用无质量问题”的《验收报告》和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本单位收据后如数无息返还。持有《证书》的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时持《证书》原件),其报价保证金用注册时交纳的保证金抵顶;成交的,其注册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标的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一年,该部分资金仍作为注册保证金。4、无论是否持有《证书》,供应商报价文件中均须提交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否则报价无效。所报产品外包装上均须标明“敬赠中国人民解放军 慰问品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元月”的字样,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设计图。5、报价文件应在相关处盖章、签字,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无报价文件及相关处无盖章、签字的,报价无效。6、报价供应商提报的产品必须为原厂、原装、标准配置的正品,否则该采购项目报价无效。其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达到生产厂家的规定及报价表中的要求。7、报价供应商须对全部采购项目进行报价,每个采购内容仅限报一种品牌的一种型号的产品,多报品牌及型号、只写品牌不写型号或只写型号不写品牌的,报价均无效。所报产品要使用品牌全称表述完整,如有别名请加括号注明。对基本技术规格的表述,必须采用生产厂家的全部标识或是采用国际、国家及行业通用的标识。8、必须在报价表内注明产品的生产产地、制造厂家及质保期,“生产产地”要注明某个国家中的城市地名;“制造厂家”要以全称表述;“质保期”要按照生产厂家的规定表述明确。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外附A4纸。9、报价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交货时须向甲方提供海关报关单、商品检验单等有关手续(持原件效验)。10、采购项目报价表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以人民币表示,单位:元。报价单位根据经营范围报价,报价应包括所报产品到达交货地点所需的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11、《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单价、总价要计算准确并认真填写。单价、总价均不得超过上限价格。如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2、供货时间是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产品交付验收之日止,以“日”为计量单位。13、报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应当用A4纸中文打印(手写无效),要求打印字迹清晰、页面整洁。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外附A4纸;报价文件如有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字。14、报价供应商在其报价文件中应详细明确地提供所报项目的技术参数,各项参数均要与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询价技术要求”栏的参数一一对应,不得缺项、文字表述不得概念模糊,否则报价无效。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所报全部产品的实物样品各一件,否则,报价无效。15、报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其所报项目的技术参数,不得有负偏离、所报项目的价格也不得超过上限价格,否则报价无效。16、报价文件不得折叠,装订后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于2014年1月6日13:30-14:00寄达或送达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21号二楼),过时不予受理。17、服务费:收费执行国家计委规定的标准(详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公司全额交纳。18、报价供应商无论参与此项采购工作的结果如何,均自行承担其费用。19、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返还其报价保证金,并且一至三年禁止参加威海市政府采购活动。(1)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在整个报价过程中,报价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结果的其他活动;(3)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交纳成交服务费、履约保证金。20、报价文件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有效。2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2、验收:按照《威海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和合同履约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23、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市采购办收到合格的《威海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后,将《威海市政府采购资金转帐通知单》送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对无误后将合同款全额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四、评审原则、办法:(一)评审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在评审时还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对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4、保密性原则: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保守各报价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二)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对供应商提出的一次性报价进行比较,根据质量和服务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签订合同1、评审结束,成交通知书将在威海政府采购网(www.whgp.gov.cn)上发布,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布,即时具有法律效力。 2、成交合同原则以合同书(范本)为基础,并根据报价、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如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签定合同,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同意,可以取消该成交结果,而在此情况下,甲方可从其候选名单中重新选定或重新组织采购。六、解释权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解释为准。 2、询价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 价 文 件 (正本或副本)采购编号:WHGP2013-269项目名称:加湿器、净饮机及毛巾礼盒采购方式:询价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报价日期:2013年月日报价函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WHGP2013-269号询价采购活动并报价。为此,我单位做如下承诺,并负法律责任。1、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2、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报价文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报价明细见《采购项目报价表》。3、同意询价文件中所有的规定,本次报价自报价文件送达之日起10日内有效。4、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将按要求的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履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供货。5、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原装正品。6、愿意遵守有关售后服务规定,提供优质服务。7、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8、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服务费和报价保证金。9、与本次报价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注:请在此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项目报价表采购编号:WHGP2013-269项目名称:加湿器、净饮机及毛巾礼盒 单位:元序号采购项目性能及要求(报价供应商对此栏不得更改)数量上限价格生产产地制造厂家品牌、型号及详细配置 (报价供应商此栏必须填写详细,与‘性能及要求’栏要求的参数顺序一致,不得写“符合”、“接受”等)单价总价质保期供货时间备注1加湿器、净饮机及毛巾礼盒净化加湿器健康加湿,空气净化,二合一,多层专业过滤系统,智能空气质量和温度控制。有效过滤微粒、甲醛、苯、TVOC,净化空气率210立方米/小时,适用面积50平方米。80台480000要求合同签订后2日内供货净饮机立式,高科技超滤滤芯,智能触摸屏,全管路杀菌,臭氧消毒,去除水垢,去除重金属,即饮即滤,保证水的鲜活性。80台毛巾礼盒100%再生纤维,规格:76*34cm,两条装。100盒注:1、本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2、“生产产地”“制造厂家”“质保期”要严格按照‘报价须知’第8条的规定填写。3、以上产品外包装上均须标明“敬赠中国人民解放军 慰问品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元月”的字样。报价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生产厂家服务承诺报价供应商服务承诺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公司名称)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编号为WHGP2013-269号的询价采购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如果本公司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成交,被授权人有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政府采购合同。本授权书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由被授权人签字、公司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 授 权 人 签 字: 单 位 盖 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书(范本)合同编号:WHGP2013-269本合同于2013年 月 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甲方为用户单位、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丙方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各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本合同书共四份,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书2、乙方在评审过程中补充或澄清的文件3、WHGP2013-269询价文件4、乙方的报价文件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二、标的物及数量:三、价款:四、质量及专利权:1、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其技术参数必须符合WHGP2013-269询价文件的要求及乙方的报价文件的承诺。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质量保证期:    五、供货安装地点及甲方联系方式:供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六、供货安装完毕交付验收时间:年  月  日。七、验收:1、标的物应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包装,以确保其安全无损地运抵供货安装地点。2、乙方如果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3、标的物必须在运抵供货安装地点经甲方检验同意后才能开启包装。4、标的物属于《强制性项目认证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必须具有“CCC”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否则验收不合格。5、乙方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交货时需向甲方提供海关报关单、商品检验单等证明手续。6、乙方将标的物交付验收,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其他严格执行《威海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和合同履约的管理办法》(威财采﹝2005﹞6号)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验收的,应向市采购办出具书面材料说明。7、甲方不验收或不在规定时间内验收的,乙方向市采购办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后,经查证属实,市采购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合同价款的支付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八、《验收报告》的签署及送达:1、标的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完整、真实地签署《威海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2、乙方必须于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向市采购办送达《验收报告》,节假日顺延。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照规定时间送达的,必须提前向市采购办传真或送达书面申请,说明理由。九、付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市采购办收到甲方出具的合格的《威海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后,将《威海市政府采购资金转帐通知单》送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核对无误后将合同款全额支付给乙方。 (3)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收 款 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十、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未持有《证书》的供应商: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一年,市采购办收到甲方出具的标明“经使用无质量问题”的《验收报告》后如数无息返还。持有《证书》的供应商:验收合格后,注册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一年,市采购办收到甲方出具的标明“经使用无质量问题”的《验收报告》后该部分资金仍作为注册保证金。十一、售后服务:1、 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派技术人员现场服务,处理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2、乙方要保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其服务必须达到或超过标的物生产厂提供的承诺。出现质量问题时,质保期内,免费负责三包(包退、包换、包修);质保期外,应负责维修并只收取成本费,所需的备品备件应优惠供应。3、标的物出现问题时,无论质保期内、外乙方均需保证小时内响应甲方的要求,小时到达现场并完成修复。十二、变更、修改和转让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供货安装,未经市采购办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擅自就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供货或验收时间、技术规格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三、合同解除: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而应解除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经市采购办书面同意,丙方将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十四、违约赔偿:1、乙方违反第六条供货安装完毕交付验收时间的约定,逾期交付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而重新安装调试交付验收,除市采购办书面同意外,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部分合同价款的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下同)。2、乙方违反第四条质量及专利权第一款的约定而降低标准及违反第十二条变更、修改及转让的约定,市采购办将责令其限期更换或者纠正,不返还其履约保证金,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威海市政府采购活动,由此而造成延期,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交纳违约金。3、乙方违反第八条《验收报告》的签署及送达第二款的约定,逾期递交《验收报告》,每逾期一日按照应收合同价款的3‰向市采购办交纳违约金。4、乙方违反第十一条售后服务承诺,市采购办将责令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不返还其质量保证金,在一到三年内禁止其参与威海市政府采购活动。5、甲方未经市采购办批准延期验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验收部分合同价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其他约定(规定),市采购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不返还其履约保证金(或者质量保证金),并在一到三年内禁止其参与威海市政府采购活动。7、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按照损失金额的100%给予赔偿。8、由于乙方违约而可能出现其产品等被甲方使用的情形,其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需要负责或者承担。9、上述违约责任“不可抗力”除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10、乙方利用政府采购融资平台融资,融资后不履行合同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须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的私有财产对企业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按照《威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十五、争议解决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丙方应于乙方交货之日前将本合同送达甲方。十七、签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甲   方:用户单位单位盖章:代表签字: 乙   方:成交供应商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丙  方: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代表签字: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成交后需根据情况另行修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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