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乳业低温事业部西北战区呼市子公司关于京东蒙牛专卖店发货云仓采招项目公开竞争性...
蒙牛乳业低温事业部西北战区呼市子公司关于京东蒙牛专卖店发货云仓采招项目公开竞争性...
因业务发展需要,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低温呼市子公司京东蒙牛专卖店发货云仓采招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谈方参加。
一、项目编号:DWXGXB*******
二、项目名称:低温西北战区呼市子公司京东蒙牛专卖店发货云仓采招项目
三、项目概况:
呼市蒙牛低温分公司在京东商城开设蒙牛专卖店,店铺由分公司运营,经营店铺过程中涉及3项业务发生:
标段1:产品二次包装,包装材料包括,泡沫箱国标4、5、6、7及与泡沫箱对应型号的隔热袋,200、250、350、500克冰袋,纸箱4、5、6、7、8、9、10、11号,气泡袋等;
标段2:云仓服务商,云仓服务商需要将服务细项进行分别报价和汇总报价;
标段3:快递服务需要3KG以内,3-5KG,5KG-7KG档进行运输,快递公司报价标准常规快递运输和冷藏运输价格,不同运输工具价格,全国站点明细和分拣,中转仓明细,全国本公司快递运输时效明细。
四、资格要求:
1、竞谈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成立时间三年以上;
2、需具有打包发货经验,有丰富的资源和完善的运作团队;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5、本次谈判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时需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注: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证明材料;
说明:1)符合以上条件投标方均可参加竞谈,请各竞谈方在2021年10月18日前将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提交到(发送到mnhsdw6868@163.com(邮件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或邮寄电子版U盘)电子邮箱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注受控标注)邮寄至报名联系人(闫红)处,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一式两份;
2)不提供原件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谈资格。
六、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闫红 155*****279
电子邮箱:mnhsdw6868@163.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商务办公楼412室电商部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10:00至2021年10月18日下午17:30止。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说明:
1、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19日;
2、资格预审合格后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19日发送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发送;
八、谈判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商务办公楼412室
十、公告发布媒体: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及内部OA平台”
此公告只在以上两个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十一、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蒙牛低温呼市销售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 闫红 联系电话:155*****279
十二、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 王栋 联系电话:186*****680
呼和浩特市蒙牛乳制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1:竞谈单位报名表
竞谈单位名称 | 谈判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说明:竞谈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上信息,需如实填写,未选择视为不同意,未填写视为没有,
供应商签章(公章):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公司名称: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负责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身份证号:
授权有效期:
授权范围及内容:
参加低温西北战区呼市子公司电商云仓招标10月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具体说明代理的事项和内容包括:参与权、谈判权、代为承认或者放弃一定权利权等。
说明: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负责投标人):
公司公章:
授权日期: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背面)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背面) |
附件3:数据保密协议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呼和浩特市蒙牛乳制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说明:签署主体为呼和浩特市蒙牛乳制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商务办公楼412室时,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2种方式解决;其他主体签署时应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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