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长沙库区水利建设项目【开福区二期工程泵站部分】招标公告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长沙库区水利建设项目【开福区二期工程泵站部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长沙库区水利建设项目【开福区二期工程泵站部分】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5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2.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投资概算)约7909万元;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泵站的改扩建工程,包括朝正垸月湖泵站进行增容扩建处理,增容规模为2400kw;戴家河垸戴家河泵站进行增容扩建处理,增容规模为500kw;霞凝垸霞凝泵站按临时排水设施以非中心城区排涝标准进行改建,泵站规模为500kw。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各标段最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 标段划分范围 | 投资概算(万元) |
第一标段 | 朝正垸月湖泵站扩建工程 | 4655 |
第二标段 | 戴家河垸戴家河泵站扩建工程 | 2020 |
第三标段 | 霞凝垸霞凝泵站改建工程 | 1234 |
备注:每个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必须承诺若同时中二个及以上标段,则自动放弃其中一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5.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泵站破堤工程、恢复工程、泵房工程、出水管道工程、出水口处理、出水溜板、挡墙、前池、蓄水池等项目必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完工,其中涉水部分必须在2014年3月31日前完工;设备安装等其余工程于2014年12月底完工。
6.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7. 保修要求:本项目各标段均要求保修二年,且执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5(1)计算报价得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经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3】6号文公布的预选承包商内的施工企业,根据湘水办[2013]21号文《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为准),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应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提供2013年6月—2013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省外企业必须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9.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投标前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已备案的《入长登记证》;
10.长沙市人民政府、开福区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第一标段为50万元、第二标段为25万元、第三标段为15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长沙库区水利建设项目【开福区二期工程泵站部分】施工(第 标段)”,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2 月 27 日至2014年 1 月 19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 1 月 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0日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信息库中不包含的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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