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新城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标段三)招标公告

九龙新城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标段三)招标公告

九龙新城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标段三)招标公告

按照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对中新知识城开发建设的最新部署,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项目法人,由中标人负责承担用地范围内的安置房融资建设、安置房分配及勘察设计等相关工作(即:采用“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建设模式)。中新广州知识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九龙新城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标段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该项目各标段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九龙新城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标段三)

二、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标段三):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明辉 联系电话:***-********137*****97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中新广州知识城

四、项目概况:

九龙新城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总投资约36亿元,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3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具体按规划指标确定)。包括红线范围内的三通一平等前期开发任务、安置用房、小区内娱乐、学校、绿地、道路、物业等配套建设。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为九龙新城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每个标段总投资额约为12亿元人民币。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选择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也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一个投标人只能中选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报名,则需按标段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一个投标人只能中选一个标段。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关于不得兼中的推荐原则如下:

(1)三个标段同时开标、评标,且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均第一,则按照标段一、二、三的自然排序确定该投标人为较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其他标段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LXC-E1-1标及要求:(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2、招标内容:中标项目法人负责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报、项目融资、修详规、勘测、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规划报建、建设组织及协助安置房分配等工作。本项目所有标段的征地拆迁工作由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中标项目法人须另行按国家、省、市、区招投标相关规定,依法选定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

注:项目法人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成立项目公司。若中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则项目公司应由中标人独资成立;若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公司应由该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控股(控股比例不少于70%),且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只能为中标人其他联合体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股份不得转让;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项目总负责人(牵头方);项目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设计指挥长。

3、建设规模及规划指标:

(1)标段一:用地位于萝岗区九龙镇埔心村,中新广州知识城智慧大道以东(地形图号52-62-12,52-66-5,52-66-9)。用地性质:JLXC-D1地块划分为东西两块用地,西侧地块JLXC-D1-1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于建设九龙新城安置房二期;东侧地块JLXC-D1-2为中小学用地(A33),用于建设48班完全中学。总用地面积:137082平方米(净用地面积),其中,居住地块面积为85395平方米(净用地面积),建筑密度≤25%;容积率≤2.9;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完全中学地块面积为5168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30米;建筑面积46518平方米。

(2)标段二:用地位于萝岗区九龙镇埔心村,中新广州知识城新城大道以东(地形图号:52-66-5)。用地性质:JLXC-E2地块划分为三块用地,西侧JLXC-E2-1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于建设九龙新城安置房二期;中间地块JLXC-E2-2为中小学用地(A33),用于建设36班小学;东侧地块JLXC-E2-3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于建设九龙新城安置房二期。总用地面积:118903平方米(净用地面积),其中,JLXC-E2-1居住地块面积为39273平方米(净用地面积),建筑密度≤28%;容积率≤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JLXC-E2-3居住地块面积为49822平方米(净用地面积),建筑密度≤25%;容积率≤2.9;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JLXC-E2-2小学地块面积为29808平方米(净用地面积),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30米;建筑面积26827平方米。

(3)标段三:用地位置:萝岗区九龙镇埔心村,中新广州知识城新城大道以东(地形图号:52-66-5,52-66-9)。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用于建设九龙新城二期安置区。总用地面积:101834平方米(净用地面积),西侧地块JLXC-E1-1净居住用地面积39650平方米,建筑密度≤28%,容积率≤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西侧地块JLXC-E1-1幼儿园18班规模,用地面积7024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30米,建筑面积5619平方米。东侧JLXC-E1-2净居住用地55160平方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2.9,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

六、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自行融资,政府到期按合同约定回购 。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3 年12月28日至 2014年 1月 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1月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1月8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企业性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其他成员注册资本不作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符合项目投资规模的财务能力和项目资金筹措能力,保证项目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2、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投融资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4 家)。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六),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各标段中投标。

4、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指挥长:应为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董事长或总经理(需提交有效任命文件);

②项目设计指挥长:应为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设计方)总工程师(或总建筑师、总规划师)或副院长以上高层管理负责人(需提交有效任命文件);

③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以上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交有效任命文件),并承诺如若中标,将委任为新成立的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

④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高级建筑师(或高级建筑工程师、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⑤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⑥安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中层领导以上(需提交有效任命文件)。

注:如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正式员工;以上6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除项目总指挥长外,其他负责人需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前不少于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业绩:

(1)从2005年1月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是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投资额4亿元(或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管理业绩(包括业主、代业主或代建业绩);或从2005年1月至今承接过投资额4亿元(或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投、融资业绩(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或BT、BOT建设项目业绩)。

注:①业主:指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投资人专门为该工程建设项目设立(若与其他投资人合资成立的,则控股比例不能少于51%)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法人公司。

②代业主:指接受业主的委托,代表业主全权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③代建:指通过公开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接受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与项目业主的委托,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

(2)从2005年1月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设计方)完成过本公告第九条第2点第①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且投资额4亿元(或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设计业绩。

注:①投资额、建筑面积以政府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或概算批复(财政投资项目)或投资备案等投资证明文件(非财政投资项目)或中标通知书、 合同为准;

②若为代建单位、代业主、BT方、BOT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提供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

③广州地区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以外地区项目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

④项目承接时间(2005年1月至今)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下发日期或签订日期,如提供了两种或以上证明文件,则日期以距今时间最接近的为准。

⑤设计业绩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6、资金要求:

投标人资金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必须不低于8亿元,须提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在企业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所在银行出具的,在报名截止日期前10日内企业账户银行余额不少于2亿元存款证明【若存款证明包含多个银行账户的,则所有银行账户出具的存款证明应为同一个截止日期,该“截止日期”应该在存款证明中明确。非该“截止日期”的存款证明将不予确认;投标人提交的存款证明中未明确“截止日期”的,将只确认存款金额最大的存款证明,下同】。

7、投融资方式: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交自有资金投资承诺及提交报名截止日期前10日内企业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所在银行出具的有效存款资金证明(有效存款金额不少于投标人承诺的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如其自有资金不足,拟中标后采用贷款方式融资的,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中国境内商业银行地市级及以上分行出具的银行授信意向书(银行授信意向书授信额度累加投标人承诺的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后不得少于12亿元。

注:中标人中标后如采用土地贷款方式融资的,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招标人将对贷款资金账户进行监管。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担任本工程项目的相关负责人须是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项目总指挥长除外)、任命书等证明材料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备案(A类或B类IC卡)。

注:诚信档案(IC卡)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分工项目负责人,包括联合体全部成员)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网址:http://jh.getdd.gov.cn/bljl.aspx)。

1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择优方式选定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7 名且少于等于 9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9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评价得分前9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7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接受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地点详见第七、八条。

十三、招标参考价:按平均每平方米造价3820元计算,投标人对招标参考价进行下浮率投标竞争。投标人应对招标范围内的①安置房及配套房建(含地下室)部分;②红线范围内建设的园林绿化、道路等市政配套工程分别报下浮率。其中,投标下浮率Ⅰ,指招标范围内的安置房及配套房建(含地下室)部分对应的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Ⅱ,指招标红线范围内建设的园林绿化、道路等市政配套工程对应的下浮率。征地拆迁费、被安置户房屋过户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不计入参考价内 ;项目勘察测量、设计计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及开发区有关规定执行,设计费下浮20%,勘察费下浮率不少于30%,且勘察费最终结算单价执行招标人按照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文)精神制定的收费标准。

十四、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全部成员)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指挥长、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关于〈关于印发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及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关于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穗萝检[2013]5号)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办事须知”栏目《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广州知识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九龙大道中新知识城规划展示厅208室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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