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宣钢焦化废水提标改造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140STC22315)

河钢宣钢焦化废水提标改造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140STC22315)

河钢宣钢焦化废水提标改造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140STC223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宣钢焦化废水提标改造总承包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焦化厂现有生化废水处理设施一套,共三系,设计处理能力 90m3/h,处理后达到GB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间接排放要求,用于高炉冲渣、炼钢焖渣。随着公司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新项目产生的废水约30 m3/h将进入生化废水处理系统,原系统处理能力不能满足生产要求,需进行扩容改造。随着炼铁、炼钢工序将全部退出,焦化废水需进行提标改造,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的控制标准和GB16171-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2招标范围:1)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实施,总承包内容包括界区范围内工程设计、设备与材料供应、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建设内容包括:原有预处理系统改造;新建50m3/h生化系统一套;新建生化水深度处理系统一套;循环水系统设备改造;净化作业一区、净化作业二区系统设备改造;DCS系统搬迁改造和完善现场水质检测仪器仪表;现有生化系统好氧池曝气装置和管路改造;换热器、电化学装置、陶瓷膜过滤器(只含设计);好氧曝气鼓风机、二沉池和混凝沉淀池刮泥机改造。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人技术要求》。宣钢公司只负责指定能源介质接引点,总报价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环保专篇、消防专篇及各专篇的验收)、施工图设计(含非标件设计)、土方开挖、地上、地下建构筑物拆除(含地下管线)、三通一平、生产切改、地基处理(含桩基及检测)、改造措施费、联合试运转费、特种设备检验费、设备成套供货(含机、电、液、仪设备、运输及保险、现场卸车及保管)、设备安装、钢结构和各种管线制安、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系统调试、性能试验、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热负荷试车、保产、达产、服务、竣工验收办证、消防、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职工培训、服务及环评、安评、消防手续办理、验收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除遇不可抗力外,均不增调合同价。在项目建成投产后至项目移交前,中标人负责项目运行期间的必要的技术支持、运营指导及培训。2)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钢东厂区。3)工期:绝对工期180日历天。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应具有相应设计和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焦化废水处理类似项目总承包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1)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具有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已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一年内社保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2)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担任过焦化废水处理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需提供担任过焦化废水处理工程总承包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2020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内容齐全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若资信证明声明复印无效的,则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1.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承诺近三年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不良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总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须明确一个收款人和开票人,且收款人和开票人须为同一单位。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13至2021-10-19,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上述报名资料的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hansw@sstc20.com)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03 09:00,地点为河钢宣钢宾馆5楼会议室(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胜利路4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府大街93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邮编:

/

邮编:100080
联系人:

韩荣

联系人:韩帅文(发售文件)、徐平、王俊通
电话:

****-*******

电话:***-********(发售文件),***-***********-********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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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answ@sstc20.com、xupb@sstc20.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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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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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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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标签: 总承包 提标改造 焦化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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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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