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湖公园南岸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麓湖公园南岸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麓湖公园南岸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麓湖公园南岸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游览区管理处现对麓湖公园南岸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麓湖公园南岸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游览区管理处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麓湖公园。

四、项目概况:服务范围包括南麓园的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登峰足球场至正大方圆入口绿化带的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广园路引种场正门至广州园林科学研究所绿化带的绿化养护。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号】、【项目编号】、【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 包括为麓湖公园提供绿化养护,卫生保洁,服务面积为65601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54811平方米,硬地面积10790平方米,有1座公共厕所。服务期限:两年六个月,合同逐年签署。

招标控制价为:*******.43元/两年六个月,其中*******.37元/壹年,合同一年一签。(待正式计划下达后,若中标价超出2014、2015、2016年城维费计划安排资金,按照城维费计划安排资金额调整中标单位合同价,并签订补充合同。)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1月20日0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1月20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14年1月20日11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4年1月23日09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两小时前,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1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进行投标登记手续。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广州环卫行业企业C级或以上资质;②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施工)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同时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广州市财政局相关批复文件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游览区管理处。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游览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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