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工程四标段,管网工程四、八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工程四标段,管网工程四、八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等七个乡镇滩涂、荒草地开发项目,已由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孝国土资【2012】30号文和孝国土资【2013】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孝感市孝南区国土资源土地整理中心,项目技术文件已经完成,具备招标条件。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面向国内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特向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发布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孝感市孝南区杨店镇等七个乡镇滩涂、荒草地开发项目
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829.279公顷,批复预算总投资:*******.36元,其中工程施工费*******.96元,本次项目招标分为四个标段。
3、工程地点及招标范围:孝南区卧龙乡、朱湖农场、陡岗镇、毛陈镇、三汊镇、肖港镇、杨店镇共7个乡镇。
4、招标主要内容:田块平整机田埂修筑、新建斗沟及农沟、田间道、生产路及过堤路、新建机械下田道、新建人行下田道等。
5、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拨款。
6、工期要求: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期限从2014年2月至2014年8月(含冬雨、节假日)。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564-2009)的合格要求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8、本工程实行“押证制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资格证原件交予招标人保存,项目竣工前不得外借。招标人在本工程完工验收后给予退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是2011年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不在处罚期间,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其证书所载单位应为本投标单位,书面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项目,并具有社会保险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个有资格(上岗)证的施工人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具有该单位与以上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及近两年(2011年12月至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专用章。
4、近三年(201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接过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2010、2011、2012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6、投标人应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必须同时出具投标单位、公司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8、承诺愿意参与招标人以固定价格法采取的资格审查合格后,摸球产生中标人的招标方式(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作出书面承诺)。
9、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了解项目区基本情况,核实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图纸等内容,有无疑问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14年1月7日16时前盖投标人公章书面回复原件送至招标人,由孝南区国土资源局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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