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网络优化工程设备采购支出项目采购方案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葛店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网络优化工程设备采购支出项目采购方案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标包名称: | 葛店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网络优化工程设备采购支出项目公开比选报告 |
标包内容说明: | 葛店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网络优化工程设备采购支出项目 公开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葛店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网络优化工程设备采购支出项目】(项目编号: 【2021】HB06162号 ),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比选单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系统集成部】。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2.1参选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参选人须具备近年(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参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参选廉洁承诺;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8如参选人为分公司,则需法人公司对其出具唯一的针对本项目的参选授权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分包转包。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41号3楼303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单位】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单位】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1.样品要求:/ 6.2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2021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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