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应急能力提升建设技术服务及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桐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应急能力提升建设技术服务及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杭州正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桐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桐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应急能力提升建设技术服务及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TDW-211077
2.项目名称:桐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应急能力提升建设技术服务及物资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应急能力提升建设技术服务及物资
本次招标共分1个包目,中选合同额度为20万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合同额度(万元) | 合同期限 | 是否框架招标 |
桐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应急能力提升建设技术服务及物资采购项目 | LB01 | 应急能力提升建设技术服务及物资 | 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 | 20 | 框架额度用完或2年期满 | 是 |
备注: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
4.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4.1质量要求:需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以及国家规定标准。
4.2 具有相应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
4.4提供近二年度经法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5本次采购设置了最高控制单价(详见招标清单),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单价,且要求下浮比例一致((控制单价-报价)/控制单价×100%),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6供应商应答项目必须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予以响应,包括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等。
4.7合同签定后,常用物资供货期必须要求在3日历天内,应急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4.8招标人将随机开展供应商履约物资的质量抽检工作,如发现产品质量有不合格现象,则将依据采购合同追究供应商责任,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取消其公开招标资格。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 时间:2021年10月13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3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桐庐供电大楼510办公室领取或联系发邮件的方式领取,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下午14:00
7.投标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城南街道瑶琳路110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4日下午14:00
9.开标地点:开标日前提交至浙江省桐庐县迎春南路108号供电大楼510室(联系人:吴美,联系电话:****-********),开标当日提交开标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城南街道瑶琳路1108号
6.中标服务费
中选单位须交中标服务费人民币1587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其中评标专家费1200元仅出具财务收据,一般不开发票)。
开户名:杭州正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开户行(基本户):中信银行桐庐支行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迎春南路231号新青年广场A座1305室
7.开标会议
(1)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城南街道瑶琳路1108号
8.招标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桐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桐庐县城南路711号
邮政编码:311500
联系电话:132*****917
联 系 人:林璐 联系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7:00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正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迎春南路231号新青年广场A座1305室
邮政编码:311500
联系电话:182*****717
联 系 人:马霖联系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6:30
电子邮箱:********84@qq.com
10.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
附后。
桐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正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项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合同期限 | 合同额度(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质量要求 | 投标 保证金 (元) | |||
通用 | 专用 | ||||||||||
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1 | 桐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桐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应急能力提升建设技术服务及物资采购项目 | 桐庐境内指定地点 | 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 | 框架额度用完或2年期满 | 20 (框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1、质量要求:需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以及国家规定标准。 2、本次采购设置了最高控制单价(详见招标清单),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单价,且要求下浮比例一致((控制单价-报价)/控制单价×100%),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应答项目必须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予以响应,包括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等。 4、合同签定后,常用物资供货期必须要求在3日历天内,应急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5、招标人将随机开展供应商履约物资的质量抽检工作,如发现产品质量有不合格现象,则将依据采购合同追究供应商责任,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取消其公开招标资格。 6、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 1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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