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0-14 至 2021-11-04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100-03078
项目名称: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82,000.00
最高限价(元):1,482,000.00
采购需求: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名称: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物业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盘锦市内

3.服务类型:物业服务(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档案管理服务及增值服务)

二.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地点

建筑面积

1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兴隆台区惠宾大街222

14300㎡

2

盘锦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20号

3250㎡

3

盘锦市计量测试和标准化研究服务中心

大洼区中华路马圈子路口

3247㎡

4

盘锦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盘山县102省道南50米

11977㎡

三.服务人员配备

(一)盘锦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物业服务项目共需 50人,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1.管理部:7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助理2人,秩序维护班长2人,保洁

班长2人。

2.秩序维护部:秩序维护员23人。

3.保洁部:保洁员20人。

(二)具体情况

1.整体项目

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助理2人,秩序维护班长2人,保洁班长2人

2.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A楼:

秩序维护部:秩序维护员6人

保洁部:保洁员6人

B楼:

秩序维护部:秩序维护员6人

保洁部:保洁员6人

驾检中心:

秩序维护部:3人

3.辽宁省化肥沥青质量监督检验站

秩序维护部:秩序维护员2人

保洁部:保洁员2人

4.盘锦市计量检测中心:

秩序维护部:秩序维护员3人

保洁部:保洁员3人

5.盘锦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秩序维护部:秩序维护员3人

保洁部:保洁员3人

四.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保洁服务

1、基本要求

(1)人员要求:工作认真,任劳任怨,积极主动。

(2)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值班)

(3)工作区域:公共区域,包括公共区域,包括地面、台阶、墙面、顶棚、门厅、电梯、窗帘、窗台、玻璃、灯具及开关、楼梯扶手、垃圾桶、花盆、地毯、实验室公共区域等。楼外办公楼所辖范围内场地、花坛、绿化带、停车场等。

2、岗位要求

(1)着装整齐,干净整洁,执行上下班打卡制。

(2)工作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得嬉笑打闹、不得吃东西、睡岗等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3)工作中讲文明、讲礼貌,态度和蔼,不急不躁。

(4)做好保洁备品管理,保证备品充足,不得随意放置。

(5)执行周计划保洁清扫计划,杜绝卫生死角。

(6)做好上述工作区域内的保洁工作,包括地面、台面、公共设施、卫生间、步行梯、大厅、电梯间、实验室、楼外公共场地等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好全天的卫生保持工作,始终保持良好、清新的卫生环境。

(7)冼涮实验室器皿。

(8)负责实验室地面,台面卫生清理工作。

(9)食堂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干净清洁。

(10)及时清扫楼外公共区域的落叶清扫。

3、保洁服务标准

(1)地面:无杂物,污物及痰溃。

(2)门口台阶:无污溃、无杂物、无口香糖。

(3)墙面:无灰尘、灰吊。

(4)花盆:无烟头、无杂物。

(5)窗户缝隙:无杂物,无积灰。

(6)电梯门、轿厢:无杂物,无污渍。定期进行保养维护。

(7)卫生间地面:无水迹、无杂物、无异味。

(8)便池:应保持光亮整洁,无黄溃、残留物及杂物。

(9)镜面及洗手盆:保持干净,无水迹、污物及各种污渍。

(10)垃圾桶、纸篓表面必须保持干净,周围无痰迹,污物及杂物,垃圾满及时倾倒。垃圾袋套袋整齐、美观。

(11)拖布池、洗手池无黄溃、无污逅。

(12)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注:保洁工具及用品由中标单位负责。

(二)秩序维护部分

1、基本要求

(1)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观察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责任心。

(2)工作时间:全年全天24小时值守。

(3)工作区域:办公楼内外区域。

2、岗位要求

(1)着装整齐、配饰齐全,按时交接班,不得空岗、脱离、离岗。

(2)熟悉办公楼内单位分布情况及单位职能,掌握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

(3)值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说笑、打闹。

(4)对外来人员来访进行询问并登记,按照接待要求和接待程序进行电话联系,得到允许后通知来访人员进入楼内。

(5)如遇可疑人员要认真盘问,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楼内。严禁外来人员携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楼内。严禁各种形式的推销人员进入楼内。

(6)认真做好文件或物品的收发及交接工作,门卫不得代为寄存物品,重要物品交由办公室保管。

(7)对进出楼内的可疑物品进行盘查、对大件物品进行登记,确认无误方可放行。

(8)每日开展秩序维护员体能培训,定期开展安保知识教育,秩序维护员均具备安全防卫知识及能力。

(9)对办公楼内外的人员、车辆的管理。

(10)负责冬季楼外公共区域的除雪工作。

(11)协助业主完成临时性工作。

3、秩序维护服务标准

(1)执行制度要严格,查验工作要细致,处理问题要灵活,要提高处置紧急情况的能力,要文明执勤。

(2)任何来访人员进入办公楼须在《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在取得被访人的同意后可放行进入。

(3)秩序维护员要观察来访人员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办公楼。

(4)来访人员如强行或用其他方式进入,保安员应立即制止。

(5)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执勤,对重点部位采取每小时巡逻一次。

(6)采取定线、不定线变换巡逻方式。

(7)巡逻中做到多看、多听、多嗅、勤走动,保持精神集中、警惕,夜间实行每小时报岗制,并做好巡逻记录。

(8)遇有发生治安、消防、防盗、防水、水浸以及自然灾害等情况,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应立即上报。

(9)检查到重点部位、治安死角时,发现有可疑人员应进行严格盘查。

(三)物业档案管理

1.管理标准

(1)物业公司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和保密制度。

(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设备巡视等完整的档案管理登记制度。

(3)保管好其它与档案资料管理有关的事项资料。

2.管理要求

(1)必须保证业主交给物业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

(2)合同期满物业公司应及时将整理好的新物业档案资料原件统一移交给业主档案室,进行分类、立卷、编号、归档,输入计算机便于管理。

(四)增值服务

1.保洁服务需每季度对办公楼免费进行一次大扫除。

2.每年对中心A、B楼和驾驶人体检中心及门诊外围玻璃幕墙免费清冼一次

3.中心A、B楼理石地面洁净常态化。

4.免费提供专业会议服务。

5. B座新风机组过滤系统的清洗工作。

6.医疗废弃物的转运工作。

7. 绿化维护工作。

五.物业监管制度

1.检查制度:盘锦检验检测中心总务科,每周不定时对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的日常进行抽查,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档案。如若发现秩序维护员及保洁员有不符合标准的行为时,及时通报给物业公司并予以警告。

2.考核:盘锦检验检测中心结合日常检查的实际情况、相关科室的评价等情况,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共有一般、良好、优秀三个档次。

3.秩序维护员不符合标准条例:

◆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滋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有盗窃、赌博、打架、恐吓、吸毒或其它违法行为的

◆聚众闹事、煽动怠工、罢工的

◆泄露业主隐私或公司秘密的

◆私拿、擅自动用业主或客户物品,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不可带领非本单位人员在值班室内住宿

◆不允许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如需借用必须征得物品所有人同意方可使用。未经允许动用他人物品,情节严重者按盗窃论处

◆不服从领导/不接受工作安排

◆在公共场合、不允许吸烟处吸烟

◆收到业主投诉后,私自找业主理论的

◆对客户投诉不认真解决,产生不良影响的

◆工作时间不恰当使用手机(玩游戏、看电影)

◆工作期间未按正确的站姿、坐姿执勤

◆交接班人员未来接岗擅自离岗

◆值班室未保证良好秩序

◆擅自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的

◆秩序维护员未能及时完成好业主或领导安排的任务

◆不按规定着装或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较差的

◆工作不认真负责,未完成正常任务的

◆工作时间私自串岗

◆秩序维护员在岗期间如遇上访人员,需询问来访事由,并做好登记

◆未做好门前、停车场车辆停放及疏导工作

◆未能及时协助维修、清洁、绿化等部门工作

◆未能对重点目标进行巡查,保护工作

◆工作时遇到业主及外来人员未使用文明用语

4.保洁员不符合标准条例:

◆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滋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有盗窃、赌博、打架、恐吓、吸毒或其它违法行为的

◆聚众闹事、煽动怠工、罢工的

◆泄露业主隐私或公司秘密的

◆私拿、擅自动用业主或客户物品,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不服从领导/不接受工作安排

◆收到业主投诉后,私自找业主理论的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工作时间无原由空岗

◆对客户投诉不认真解决,产生不良影响的

◆工作时间不恰当使用手机(玩游戏、看电影)

◆擅自早退,迟到

◆上班时间不请假外出的

◆在岗期间不按规定着装或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较差的

◆工作不认真负责,未完成正常任务的

◆工作时间私自串岗

◆大厅地面卫生标准:无杂物、无污渍、无灰尘、无积水

◆走廊地面达不到卫生标准:无杂物、无污渍、无灰尘、无积水

◆卫生间地面达不到卫生标准:无杂物、无水迹、光亮无污渍、无死角

◆胶质地面达不到卫生标准:地面无杂物、无水渍、无脚印

◆电梯卫生达不到标准:轿厢无杂物、无脚印、无灰尘;门及内壁无污渍、无手印、无灰尘、自然光亮;控制面板无污渍、无手印、无灰尘;沟槽无积尘、无杂物、无沙粒

◆玻璃门窗(玻璃幕墙)达不到卫生标准:清洁明亮、无污渍、无水渍、无手印、无浮灰、无蛛网

◆附属设施达不到卫生标准:无灰尘、无污渍、无水渍

◆盆栽管理达不到标准:盆内无杂物、无烟头,盆外无污渍,花叶无积尘

◆外围清洁管理达不到标准:地面无杂物、无积尘

◆工作时遇到业主未使用文明用语

六.付款条件

本项目按季度付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

供方在完成季度标的服务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凭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人财务专用章)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付款审核手续后,采购资金由盘锦市财政局国库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直接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五(25%)的标的款。

七.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财政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再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每年一签)。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2年。

2.服务地点:盘锦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4日 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 惠宾大街222号
联系方式: ****-*******139*****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 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号: ****************1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义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 检测中心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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