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寻乌水(菖蒲、龙廷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Ⅱ标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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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寻乌县寻乌水(菖蒲、龙廷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Ⅱ标段(网)

[2021-10-13]

招标公告

寻乌县寻乌水(菖蒲、龙廷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Ⅱ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乌县寻乌水(菖蒲、龙廷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Ⅱ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责任单位为寻乌县龙廷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寻乌县龙廷乡;

2.2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站1座,铺设污水管网9.3km,湿地净化系统1100平方米,生态护岸7公里,清理底泥0.28万立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招标金额:约748.510404万元

2.4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

2.5 计划工期:2021年11月-2022年1月(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 下:“四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四大员均应有上岗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9) 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3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1年11月 3 日上午 10时 00分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4 开标地点: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50000)贰拾伍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详见招标文件),必须一次性足额转款。

7. 有关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施工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 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在7日内向招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现场踏堪,可向招标人申请复印中标标段的施工图)。(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传至投标文件,如若未上传或上传不全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施工单位存在类似情况的,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施工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7.7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通过虚拟账户转入。

7.8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其它要求见招标文件。

8. 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 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 托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连续近 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寻乌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寻乌县人才公寓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4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 136*****905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长征大道1号中航公寓东座1301室

监督机构:寻乌县水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2、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县支行

3、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4、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寻乌支行

5、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6、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7、户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分中心开户银行: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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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环境综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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