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政府办公室高庄镇周庄、吕集扶贫车间招标公告
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政府办公室高庄镇周庄、吕集扶贫车间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周庄、吕集扶贫车间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编号:SDGP****************97,HZSMDCGG2021-041 ),现对高庄镇周庄、吕集扶贫车间进行采购建设,建筑面积2260.9平方米,采购金额179.86101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共1个标包,包含工程设计图纸内的建筑工程、一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本项目,达到最终验收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适用);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 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验收合格后。
地点: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周庄、吕集。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要求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0月14日起,至2021年10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冲
联系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电话:186*****156
2、采购代理机构:菏泽通达惠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联系人:付硕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中华路恒泰国际大厦909
联系电话:180*****989
发 布 人: 付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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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png">********397b895daa03fac4b.rar">2021高庄镇周庄扶贫车间图纸 (2).rar
****************11.png">清单-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周庄扶贫车间项目.zip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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