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光机维修单一来源预研公告 (2021-JL13(04)-F50008) 一、项目名称:X光机维修 二、项目编号:2021-JL13(04)-F50008 三、项目概况: 品牌:西门子 ;型号:Varic;装机年份2014年; 现工作站主机损坏,需更换,规格型号:XPC06/C071C08M470-2ba。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该采购项目符合《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2005】后字第1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公告时间:2021年10 月14 日到2021年10 月22 日。 六、报价人资格条件: 合格报价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至少满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 报价人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上无因违法经营而受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2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军队采购管理平台黑名单中。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货物必须是报价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销售或代理授权书等证明材料为准)。如非生产厂家,原则上至少应为区域代理商(如中国总代理、西南地区总代理、重庆地区总代理),且代理授权时间不得少于1年,我单位不接受仅针对我单位或特定项目产品的授权供应商报名。(注: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代理商提供产品授权书或销售代理证明;同时提供各级授权人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授权须追溯至生产厂家,若为进口产品,追溯至国内总代) 七、公示结果处理: 公示期结束后,有3家(含)以上合格供应商响应的,确定为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有2家合格供应商的,确定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只有1家合格供应商的,确定为单一来源方式。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限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孔助理、黄助理 地址:重庆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