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石油分公司尾气处理液改造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石油分公司尾气处理液改造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石油分公司

尾气处理液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石油分公司尾气处理液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批准实施,以销售股份工单滇非油〔2021〕825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石油分公司尾气处理液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竞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石油分公司尾气处理液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通海兴宏站、华宁顺达站、易门大椿树站、澄江东达站、江川纪元站。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单个站点5万元(含税),总价25万元(含税)。该费用不包含甲供材费用(一体式吨桶加注机)。

最终以审计结果进行结算。

2.5质量要求: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采购范围:通海兴宏站、华宁顺达站、易门大椿树站、澄江东达站、江川纪元站5个站点各增设1台一体式吨桶加注机(常温),本次采购为尾气处理液改造土建施工及其相服务。

2.7 工期要求,单个站点3天,总工期15天。注:本次改造加油站不停业。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加油站新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均可);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8)下列承诺事项需提供经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存在歧义,采购人视为承包商实质不响应招标要求。

①人员承诺,承诺中标后按照响应文件约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驻场实施,发生变更需获得采购人审批同意,变更人选及人员数量规模、资质条件不得低于承包商响应文件,未达到响应文件约束,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②安全措施承诺,承诺安全保证措施要求及安全措施费用单列、专款专用要求。知晓《销售企业高风险现场施工(检维修)作业禁令》、《加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十条措施》,服从采购人直接作业环节管理及考核。

③责任承担承诺,承包商已知晓云南石油承包商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愿意按照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承担损失索赔。需提供承诺书。

④真实性承诺,承诺响应文件真实,投标时所有人员资质必须通过网络校验核对,响应文件应附项目经理、技术及安全负责人有效的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记录不全或资质无法通过网络校验视为无效投标。

⑤审计承诺,承诺服从审计管理。最终支付价格以审计结果结算,并服从采购人审计费承担标准。

⑥服从考核承诺,承包商须承诺服从中国石化承包商双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及云南石油承包商考核、服从云南石油督查考核处罚。

3.2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与本次招标无关的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以来有加油站新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均可),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2018年以来有加油站新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8年以来有加油站新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以上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及违规分包。

3.4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承包商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进行注册。

4.2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

下载时间:2021年10月13日08时00分至2021年10月15日17时00分。

4.2采购文件发售(适用于线下发售)

(1)时间:2021年10月13日08时00分至2021年10月15日17时00分。

(2)地址及场所: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70号105室。

(3)售价:0元。

5.响应保证金

5.1采购人不要求承包商提交响应保证金。

5.2响应保证金金额:0万元。

5.3响应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响应文件递交

6.1递交及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09时30分。

6.3递交地址及场所: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70号105室。

7.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石油分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70号;

邮编:653100;

联系人:姚工;

电话:183*****367

电子邮箱:********33@qq.com。

8 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石油分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尾气处理液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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