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号: AXL210146-01S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仙林大学城科技园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广志路商业配套中心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仙大委备[2021]2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施工 |
2.2 工程地点:栖霞区仙林街道广志路以北、光启路以东 |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
2.6 工期要求: 60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650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电气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其他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基坑支护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电气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其他工程。本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3792.94 m2;基坑深度:7.8 m;装饰工程面积:5236.03 m2;幕墙面积:6095.66 m2;幕墙高度:23.1 m;层数:7 m;高度:28.9 m;台数:6 台;建筑面积:12036.22 m2;建筑物层数:7 层;其中地上层数:5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22.2 m;其中地下室面积:3276.03 m2;造价:4482.78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8679.97 m2;幢数:2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土石方量:31003.42 m3;园林绿化面积:6573.01 m2;造价:352 万元;空调制冷量:0 冷吨;建筑面积:0 m2;根数:190 根;桩形: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桩长:29.5 m;门:77 樘;窗:141 扇;控制器:79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4.1 从2021年10月11日15时56分到 2021年10月18日15时56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0-26 09:30:00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
|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8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住宅、仓库、商住一体公寓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南京市“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
|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
6. 评标方法 |
|
|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0月11日15时56分到 2021年10月18日15时56分为止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5(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5)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 6)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第5.3条中要求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二)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自行扫描上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有关资料: 1)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近期投标情况一览表 2)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招标人要求上传的其他资料;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1年(2020年09月至2021年08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上述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编辑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8.7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0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 233号),资格审査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动态核査审査情况进行査询,若发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査询位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违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査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1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査不通过。 8.13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时所报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8.14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排序后,选取所有排名前九名(含并列)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在有限数量制评审时,若综合得分相同,以信用评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按信用评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若信用评价得分仍相同,以财务状况得分高的排名靠前,按财务状况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若财务状况得分仍相同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排名前九名(含并列)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办法如下:(满分100分): 8.14.1财务状况(满分15分) 投标人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85%的,得15分;85%≤投标人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90%的,得10分;投标人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90%的,得5分。(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年末或期末余额)/资产总计(年末或期末余额)×100%。数据以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财务报表需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4.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满分20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4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厂房、住宅、仓库、商住一体公寓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南京市“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打分业绩和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8.14.3企业信誉(满分10分) 2018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 称号的得10分,市级“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 称号的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资料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4.4认证体系(满分15分) 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②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③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4.5工程奖项(满分25分) ①2018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住宅、仓库、商住一体公寓除外)获得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得5分;省级 “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得10分,最多得10分。(证书日期与文件发布日期不相符时,以文件发布日期为准,证明资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为准。本项奖项计分只计算一个工程奖项,按得分高的计取。) ②2018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获得市优的得5分,获得省优的得10分,获得国优的得15分,最多得15分。(证书日期与文件发布日期不同时,以文件发布日期为准;“国优”工程包括: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省优”工程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证明资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为准。本项奖项计分只计算一个工程奖项,按得分高的计取。) 8.1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满分15分)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信用评价得分=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得分*0.15;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信用评价得分=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得分*0.15*0.9。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提供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2021年上半年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得分截图加盖公章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得分。) 说明: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 8.15资格预审评标结果公示后,如发生资格预审入围的投标单位被投诉,评标委员会判定该投标单位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入围单位不足9家时,则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评标报告中各投标单位的得分由高到低顺位补足9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8.16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17主体结构不得分包。若总承包人无专业承包资质,允许承包人分包,但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并保证通过验收。若承包人具备专业承包资质,则不允许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18项目严禁挂靠,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施工行为进行检查,承包人应服从并配合,检查发现存在下列行为的视为违法挂靠,发包人有权因此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因此向承包人追究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 8.19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09点30分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系统。 |
|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仙林大学城科技园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建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文苑路118号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和熙园文化广场1706室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系人:徐工 | 联系人:邓年萍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京建邺支行营业部 |
账 号: | 账 号:****************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