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米油、蔬菜、肉禽及水产品等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米油、蔬菜、肉禽及水产品等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米油、蔬菜、肉禽及
水产品等副食品配送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盖章)
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10月
一、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米油、蔬菜、肉禽及水产品等副食品配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米油、蔬菜、肉禽及水产品等副食品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获取交易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米油、蔬菜、肉禽及水产品等副食品配送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3.邀请供应商方式:?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4.预算金额:约29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按市场价的下浮率报价,投标报价在同期市场价的基础上下浮率不得小于10%(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否则第二位将四舍五入),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畜肉水产禽蛋、蔬菜水果(含豆制品、咸菜) 和调料(含干货)、牛奶、饮料、食用油等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三个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方式:网上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地 址:安徽滁州市清流路288号
联系人:王兴林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栋406室)
联系方式: 王颖、139*****6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颖
联系方式:139*****663
二、磋商须知前附表
编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米油、蔬菜、肉禽及水产品等副食品配送项目 采购人: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项目预算:约29万元 |
2 | 采购范围 | 见第一章磋商须知第2条 |
3 | 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起三个月 |
4 | 质量标准 | 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5 | 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 | 详见磋商公告 |
6 | 踏勘现场及质疑 | 自行现场勘查,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10月15日17时后发送至********7@qq.com(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不再集中召开答疑会。 |
7 | 响应文件 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8 | 磋商保证金 | 不采用 |
9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市场价的下浮率报价,投标报价在同期市场价的基础上下浮率不得小 于10%(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否则第二位将四舍五入),否则其投标文件 按无效投标处理。 |
10 | 磋 商 | 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9日15时00分 磋商地点: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五楼会议室 |
1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金额:2万元。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行、账号:采购人指定账户,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注:第二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配送情况,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
12 | 付款方式 | 按月支付,每月20号前支付上月货款。乙方每月需制作完整规范的各类报表,月底交支队一份备查,接、送货签收必须按规定登记。每月应提供完备的销售清单,并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报账开具正式发票、明细清单。 |
13 | 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 | 代理服务费执行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标准,评审费以实际支付为准,以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 |
14 | 单位选择 | 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的2名成交供应商均为框架协议备选单位,优先第一成交供应商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甲方根据服务情况,按照“物美价廉服务好”的原则对供应商服务进行测评。若测评不合格,将取消第一成交供应商配送资格;甲方有权选择第二成交供应商为其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合同服务期限内,若乙方违约或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甲方不承诺有保底的采购量。 |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2.4 “磋商小组”: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2.5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服务的义务。
2.6“日期”指日历天。
2.7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形式,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2.8“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磋商文件。
2.9“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2.10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2.11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磋商费用
3.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提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合格的供应商
4.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载明的供应商资格。
4.1.1除非磋商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踏勘现场
5.1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前附表。
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或服务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6.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供应商的响应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参加磋商:
7.2.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7.2.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7.2.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7.2.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成交;
7.2.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资格;
7.2.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磋商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7.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某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联合体磋商(本条不采用)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某采购代理机构。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9.1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1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10.1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2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10.3中标供应商应当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1.采购信息的发布
11.1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可登录滁州市公安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磋商文件说明12.磋商文件构成
12.1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一、磋商公告;
二、磋商须知前附表;
三、磋商须知;
四、采购合同;
五、采购需求;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发布的答疑、变更、补充通知等。
1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2.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获得磋商文件后于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某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磋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3.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3.3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原网站上发布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等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期。
13.4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供应商同意,可不改变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三)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
14.1所有服务方案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磋商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或报价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14.2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二(技术标)和响应文件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均须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4.2.1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的证明资料(业绩、供应商实力等);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2.2.2响应文件二(技术标)
(1)服务方案;
(2)质量保证措施;
(3)配送能力
(4)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5)配送车辆、人员配备方案;
(6)服务承诺;
(7)服务承诺: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磋商文件技术评分细则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2.2.3响应文件三(商务标)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供应商的评审。
14.2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
14.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5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磋商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4.6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4.7采购人保留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其响应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14.8采购代理机构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5.报价
15.1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包含原材料价格、存储,运输、装卸、服务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相关服务费、国家对供应商所收取的各项税费等以及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等系数进行报价,结算时下浮率(优惠率)不作调整。
15.2供应商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单中明确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优惠率)。综合投标报价下浮率和分项投标报价下浮率至少为10.0%(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否则第二位将四舍五入),供应商填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低于10.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响应文件内容填写及说明
16.1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供应商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响应无效。
16.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6.3.1保证所投服务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1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6.5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17.磋商保证金(不采用)
18.磋商有效期
18.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8.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8.3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算。
18.4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19.响应文件份数
19.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20.响应文件的封装和标记
20.1正/副本需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供应商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投标书封面及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这些“正本”和“副本”再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主。
20.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使用不易破损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的字样。
20.3 供应商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磋商地点时,能原封退回。
21.响应文件的提交
21.1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1.2在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五)磋商与评审23.接收响应文件
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23.2按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3.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等响应文件应当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23.4撤回的响应文件将被原封退回给供应商,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4.磋商小组
24.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24.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24.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
25.响应文件评审与磋商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25.2磋商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封装情况。
25.3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
25.4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5.5磋商采用综合评分的办法,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就技术、资信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
25.6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未到磋商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5.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5.8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25.9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响应文件递交顺序分别与供应商就磋商报价、供货或服务方案、材料选用及维保服务等内容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均具有和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的权利。如供应商未到磋商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25.10磋商小组按下表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和综合评审,各供应商的得分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某项初审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
(一)初审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磋商文件进行初审。下述内容凡有一项不合格的投标即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领取磋商文件 | 符合要求 |
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未签字的 | 符合要求 |
无投标有效期或投标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的要求; | 符合要求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或出现漏项或服务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 | 符合要求 |
响应文件实质上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 符合要求 |
投标内容的技术方案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降低了质量或影响项目进度; | 符合要求 |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 符合要求 |
评审细则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重要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有效(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验人员到场情况 |
2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合一证书原件或者是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原件或者是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二)综合评审
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
2、本项目满分100分。
3、评分步骤如下:
(1)资信及技术分
根据评分细则,磋商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
技术及资信分汇总方法为:各评委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打分并汇总,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资信及技术分之和,即总得分。
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
资信评审细则(2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投标人业绩 | 20 | 供应商2018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蔬菜副食品采购供应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须同时提供合同、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证明,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 评审核验标书中的下述文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
2 | 投标人实力 | 5 | 2020年业务总收入:(1)50-100万元(含)的,得1分; (2)100—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得2分; (3)200—30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300万元)的,得3分;(4)300—5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得4分; (5)50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 | 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开具发票复印件 |
6.2技术标评审细则(45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服务方案 | 6 |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的全部环节和采购人各项技术要求制定的方案的完整性、科学合理性等,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审,优良的得6-4分,一般的得4-2分,差的得2-0分。 | 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
2 | 质量保证措施 | 6 | 针对米油、蔬菜、肉禽及水产品等副食品供应质量保证措施等,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审,优良的得6-4分,一般的得4-2分,差的得2-0分。 | 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
3 | 配送能力 | 15 | 1、根据投标人在滁州市的专属冷库面积排名,第一得5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没有不得分。 注:自有房屋提供房产证明,租赁的房屋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合同、至少三个月的房租支付转账凭证。 2、根据投标人在滁州本地具有蔬菜、肉类、水产等货物储存仓库面积大小排名,第一得5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没有不得分。 注:自有房屋提供房产证明,租赁的房屋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合同、至少三个月的房租支付转账凭证。 3、投标人自有配送车辆(箱式车辆或冷链车)数量排名,第一得5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照片。 | 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
4 | 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 6 | 针对米油、蔬菜、肉禽及水产品等副食品供应配送时间保证措施等,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审,优良的得6-4分,一般的得4-2分,差的得2-0分。 | 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
5 | 配送车辆、人员配备方案 | 6 | 针对供应商配送车辆、人员配备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审,优良的得6-4分,一般的得4-2分,差的得2-0分。 | 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
6 | 服务承诺 | 6 | 对供应商相关承诺全面性、合理可行程度。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审,优良的得6-4分,一般的得4-2分,差的得2-0分。 | 技术标中须能充分有效反映出本评分项内容 |
技术由专家评委评审打分,以专家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技术标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商务标评审细则(3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细则 |
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市场价的下浮率报价,投标报价在同期市场价的基础上下浮率不得小于10%(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否则第二位将四舍五入),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出投标报价下浮率,按照确定的食品市场价格乘以(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作为成交价格。 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即(1-投标报价下浮率)的最低值;其得分为满分; |
(2)汇总
磋商小组将合格供应商的资信分、技术分和价格分汇总以后得到供应商的最终评审总得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出成交候选顺序,并推荐2名成交供应商。
最终评审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采取磋商小组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5.11本次磋商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磋商价格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一次报价,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25.12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25.1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5.1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终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6.终止磋商
26.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6.1.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并推荐2名成交供应商。
27.2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7.3凡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成交无效,并移交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7.3.1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成交资格的;
27.3.1.1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磋商。
27.3.1.2供应商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弄虚作假的行为:
27.3.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7.3.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7.3.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7.3.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7.3.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7.3.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某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7.3.3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7.3.5其他违反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7.4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同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约谈。约谈包括诚信承诺、履约承诺以及原件核查等内容,约谈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法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成交无效。
28.成交通知书
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9.成交金额:经评审的最终报价
30.履约保证金(不采用)
31.签订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1.2采购双方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1.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或服务的装运方式、服务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1.4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对该最终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采购合同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 应 商):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根据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米油、蔬菜、肉禽及水产品等副食品配送项目磋商结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供应范围和期限
1、供应范围:2、供货时间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供应方式
甲方提前日向乙方提供所需副食品订单,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订单将甲方所需的副食品购齐,送到甲方单位食堂进行验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随意变更订单项目、内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供应的副食品,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许可后方能调整所订副食。
三、供应价格
(一)市场价格调查及结算价格确定:1、关于市场价格调查定价依据:(1)本次采购的食品先以滁州市官方市场零售价的平均价确定(滁州市官方市场零售价查询网址:http://fgw.chuzhou.gov.cn/xwdt/jggs/msspjg/index.html);(2)官方未公示的食品,依据滁州市大润发超市、苏果超市、丰乐菜场、凤凰路菜场询价平均价确定。
2、最终确定的价格为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市场调查得出的价格,结算价款=甲方市场调查价格×(1-中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凡需询价的均由甲方3名代表与乙方 名代表组织市场询价。
3、官方未公示的食品甲方定价依据为超市和市场零售的正常价,打折促销等活动的价格不在采集之列。
(二)结算周期:按月结算。
四、质量标准和检验
1.质量标准。乙方所供应的副食品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标准的副食品。
2.验收检验。乙方每天向甲方提供地方卫生部门检疫证明,甲方每天对供应副食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质量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卫生检验。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食品检验检疫、农药残留报告。
3.供应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将甲方所需副食配送至甲方单位现场过秤。非正常工作时间,遇特殊情况,乙方要为甲方提供紧急配送服务。如出现一次未按要求将所需副食配送至甲方单位的、导致甲方未能按时就餐影响工作任务,将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5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招投标。
五、结算方式。按月支付,每月20号前支付上月货款。乙方每月需制作完整规范的各类报表,月底交支队一份备查,接、送货签收必须按规定登记。每月应提供完备的销售清单,并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报账开具正式发票、明细清单。
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20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因乙方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1.数量违约:若出现供应副食品存在缺斤少两现象,其中若实际供应比预约计划少5%以下,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若少5%以上,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免费补足。如发现供应商存在主观故意或不予补足,第一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的10%;第二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本旬全部货款的10%;第三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10%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且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招投标。
2.质量违约:若检验发现所供副食品出现以次充好、变质、农药残留超标、注水或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的情况等质量问题时,且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后,确实存在上述任何一种问题的,一经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10%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且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招投标。因副食品质量不达标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供应商负全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永久取消参与甲方副食品采购招投标资格。
3.服务违约:除不可抗力外,若供应商未按时送达 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影响伙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采购计划品种的,第一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的10%;第二次发现,按副品类别扣除本周全部货款的10%;第三次发现,按副食品类别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10%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合同,且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副食品招投标。甲方每季度组织民(辅)警进行供应情况民主测评,若对乙方供应满意率不足80%,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2日内整改。
4.保密违约:乙方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对甲方供应情况不得提供给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说明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九、联系方式
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 方: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邮 编:
传 真: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监督电话:
乙 方: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十、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滁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贰份,副本贰份,乙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食品供应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与(乙方单位名称)经协商,达成如下副食品供应框架协议:
一、供应数量与质量
1.供应数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质量标准。乙方供应的副食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标准,畜肉、禽蛋、蔬菜和水果等要保证新鲜,包装食品必须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严禁配送未经卫生部门检验、储存期过长以及变质食品。
二、副食品供应操作流程
1.单位选择。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的2名成交供应商均为框架协议备选单位,优先第一成交供应商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甲方根据服务情况,按照“物美价廉服务好”的原则对供应商服务进行测评。若测评不合格,将取消第一成交供应商配送资格;甲方有权选择第二成交供应商为其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合同服务期限内,若乙方违约或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甲方不承诺有保底的采购量。
2.供应组织。乙方负责副食品供应、运输、人工、搬运等一切费用,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3.结算价格。乙方供应甲方的副食品,在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chuzhou.gov.cn/xwdt/jggs/msspjg/index.html)公示的品目,按照乙方招标确定的下浮费率执行;(2)官方未公示的食品,依据滁州市大润发超市、苏果超市、丰乐菜场、凤凰路菜场询价平均价确定,结合乙方招标确定的下浮费率执行。
三、沟通合作
1.沟通机制。双方建立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沟通供应、验收等环节相关情况,分析和研究有关问题,制定和落实解决方案和措施。甲方业务主管部门每月对副食品供应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陆份,自2021年 月 日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
2021年月日 2021年月日 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品类 | 品 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
肉 | 边散猪肉 | 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沾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 |
上肉 | 瘦肉较多,带有肥肉或瘦肉。 | ||
五花肉 | 带皮的肥瘦肉,或瘦肉。 | ||
瘦肉 | 基本为瘦肉,无肥肉,肌腱少。 | ||
猪扒 | 圆而长的通脊肉,全部都是瘦肉,肉质细嫩,紧密。 | ||
排骨 | 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骨肉不分离。 | ||
龙骨 |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 ||
汤骨 | 腿骨,圆筒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 | ||
猪蹄 | 干净、完整、无毛、无黑斑、无指甲、表皮光滑、肉质油弹性 | ||
猪肝 | 肝叶完整、暗红、质地柔软、湿润、有光泽、边缘薄。 | ||
猪心 | 心冠脂肪洁白,组织结实有弹性,用手可挤出鲜红的血液和血凝结块。 | ||
猪肺 | 内呈红色,有光泽。 | ||
猪腰 | 表面有一层光亮的薄膜,呈浅红色,柔软有光泽,有弹性。 | ||
猪大肠 | 呈浅黄,无黑斑,柔软,表面光滑湿润,无异味,极小味道。 | ||
猪肚 | 呈浅白,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味,极小味道。 | ||
猪耳 | 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 | ||
鲜牛肉 | 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少渗出物;具有浓郁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 | ||
鸭 | 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 ||
鸡 | 大小符合要求,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沾手,指压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无淤血斑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 | ||
鸡中翼 | 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显淤块,无破皮,外表色泽正常,无肉质淡红,无鸡毛。 | ||
鸡爪 | 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瓜底部无硬结。 | ||
鸡全翼 | 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无黄衣,无异味,无鸡毛。 | ||
鸡腿 | 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衣,无淤血斑,有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 | ||
鸡肾 | 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他肉眼可分杂质;无异味。 | ||
干货 | 干货 | 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 | |
牛奶 | 盒装牛奶 | 具有SC(QS)标志,独立纸质盒装;必须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支撑,无菌罐装;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 | |
豆类淀粉制品 | 粉皮 | 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无酸味,方或圆形,揭开完整不碎,稍有韧性。 | |
麻腐 | 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无酸味,块形完整,有弹性。 | ||
水粉丝 | 乳白色,半透明有光泽,无酸味,长线型,无珠子粒,有韧性。 | ||
调料 | 调料 | 具有SC(QS)标志,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定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香辛料要求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验收时,调料生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 |
品类 | 品 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
果 | 小白菜 | 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分充足,无根。 | |
青菜 | 梗白色或浅绿色,较嫩,叶子深绿色,整棵菜水分充足,无根。 | ||
菜秧 | 梗较细较嫩,叶子细长,淡绿色,棵小似鸡毛,水分充足。 | ||
油菜 | 梗粗短,呈淡绿色或白色,叶子肥厚大,主茎无花蕾,水分充足,无根。 | ||
韭菜 | 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菜味,根株均匀,长20厘米以内。 | ||
韭黄 | 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浓郁,长20厘米以内。 | ||
香芹 | 叶翠绿,无主茎分支少,根细,茎挺直,脆,芹菜香味,水分充足,长约30厘米。 | ||
水芹 | 叶嫩绿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水份充足,有清香味,长约30厘米。 | ||
西芹 | 叶茎宽厚,验收深绿,新鲜肥嫩,爽口无渣。 | ||
菠菜 | 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直,根桃红,无主茎且无柄无红色。 | ||
生菜 | 颜色碧绿,淡绿,叶子水分充足,脆嫩薄,可竖起,棵株挺直。 | ||
空心菜 | 叶薄小而翠绿,有光泽,棵株挺直,梗细脆嫩,淡绿色易折断,水分充足,棵株挺直。 | ||
西洋菜 | 颜色淡绿或深绿,茎细脆嫩,易折断,水份充足,棵株挺直。 | ||
麦菜 | 叶淡绿,肥厚,脆嫩,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根部的切面嫩绿色稍有苦涩味。 | ||
芥菜 | 叶大而薄,深绿色,柄嫩绿脆,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 | ||
苋菜 | 有红绿两种,叶子为绿色或红色,叶大薄软,有光泽,茎细短,光滑嫩脆,棵株挺直,水份充足。 | ||
潺菜 | 颜色碧绿,叶厚实,有光泽,梗细短,光滑嫩绿,掐之易断。 | ||
菜芯 | 颜色碧绿,梗脆嫩,掐之易断,棵株挺直,水份充足。 | ||
芥兰 | 颜色墨绿,叶短少,有白霜,挺直,梗皮有光泽,绿色,粗长,断面绿白色,湿润。 | ||
小葱 |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0厘米。 | ||
胡葱 |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1厘米。 | ||
青蒜 | 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水份充足。 | ||
香菜 | 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 | ||
青椒 | 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 | ||
西椒 | 柿形或灯笼形,较大,颜色碧绿,肉厚少籽。 | ||
辣椒 | 细长圆锥形,颜色黄绿或碧绿,有光泽,饱满有一定硬度,辣味重。 | ||
红椒 | 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 | ||
番茄 | 颜色大红,粉色,或黄色,光泽亮眼,个大圆整,酸中带甜。 | ||
大白 | 外叶淡绿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包心坚实紧密。 | ||
包菜 | 外叶淡绿色,内页淡黄色,叶肥厚嫩脆,棵株大,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 ||
大葱 | 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挺直,长约50厘米。 | ||
茄子 | 色正形正,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籽少,个体均匀。 | ||
莴笋 | 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茎皮光泽。 | ||
品类 | 品 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
果 | 蒜苔 |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 | |
花菜 | 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球形完整,表面湿润,外叶绿色较少,断面洁白。 | ||
西兰花 | 花蕾颜色深绿,球形完整表面有白霜,花梗深绿色,紧凑,主茎短。 | ||
黄瓜 |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刺,有白霜或光泽,肉脆甜。 | ||
冬瓜 | 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有一定硬度。 | ||
苦瓜 | 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条直均匀,有一定硬度,籽小,苦味。 | ||
丝瓜 | 有棱和无棱两种,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易断无弹性,肉洁白软嫩,籽小。 | ||
毛瓜 | 颜色翠绿有光泽,有细绒毛,皮薄嫩,肉洁白籽小,形正有一定硬度。 | ||
南瓜 | 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色紧密,粉甜表面硬实。 | ||
佛手瓜 | 颜色浅绿,佛手型,有一定硬度,皮脆硬,肉晶莹剔透,瓜形正。 | ||
角瓜 | 颜色黄绿色,表皮光滑有花纹和棱边,皮薄肉嫩,籽小,有一定硬度 | ||
新豆 | 颜色淡绿有光泽,豆荚细长,均匀,饱满,有花蒂,有弹性折之易断。 | ||
毛豆 | 颜色青绿,表面有黄色绒毛,豆荚饱满,拨开后豆粒呈淡绿色,有清香。 | ||
青豆 | 颜色青绿单一,有光泽,豆粒大,均匀完整,较嫩。 | ||
四季豆 | 颜色脆绿色,表面有细绒毛,豆荚细长均匀,水分充足,饱满有韧性,能弯曲,指甲掐之后有痕,断之容易。 | ||
荷兰豆 | 颜色嫩绿有光泽,豆荚挺直,折之易断,筋丝不明显,豆粒小而无。 | ||
绿豆芽 |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 | ||
土豆 | 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个形大,大小整齐,表皮光滑,体硬不软,饱满。 | ||
洋葱 |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饱和紧实,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 | ||
红薯 | 颜色粉红或淡黄色,依品种而定,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无伤,体硬不软,饱满。 | ||
生姜 | 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硬,肥大有姜味。 | ||
蒜头 | 颜色白色,或紫色,蒜皮干燥,蒜瓣结实不散,有硬度。 | ||
青萝卜 | 颜色青绿,皮薄且较细,肉质紧密,形体完整,水分大,分量重。 | ||
胡萝卜 | 颜色红色或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均匀,粗壮,硬实不软,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 | ||
白萝卜 | 颜色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分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 | ||
芋头 | 颜色红褐色,表皮粗糙,个体方面均中,断面肉质洁白,有紫色斑点,不硬心。 | ||
莲藕 |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无叉水分充足,肉质白嫩脆,藕节一般为3-4节。 | ||
冬笋 |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完整清洁,壳肉紧贴,饱满,肉质洁白较嫩,很小。 | ||
竹笋 |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笋体强壮,充实,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水分多。 | ||
香菇 | 菌盖颜色褐色,有光泽,菌耀为淡米色或乳白色,菌身完整无损,不湿,菌盖大,有弹性,柄短小,香味浓,重量轻。 | ||
平菇 | 菌为洁白色或浅黑色,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 ||
草菇 | 顶部颜色为鼠灰色,根部为乳白色,蛋或卵圆形,饱满,菌膜未破,湿度适中。 | ||
金针菇 | 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部淡褐色,菌身细短。 | ||
品类 | 品 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
鲜 | 鱼类(活) | 游水生猛,对外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他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部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 |
虾类(活) | 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善,有一定的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 ||
蟹类(活) | 蟹腿坚实,肥壮,手捏有硬感,脐部饱满,体重,翻扣在地上能很快翻转过来,外壳呈青色冷亮,腹部发白。 | ||
鳖(活) | 体色正常,体态完好,四肢,尾巴,颈,裙边等完好,无腐烂,用手翻个后能很快翻转过来。 | ||
蛙类(活) | 大小均匀,没有伤痕,没有异味,表皮光滑,有较强的跳动活力。 | ||
黄鳝(活) | 体色正常,体态完整,在水中头朝上直立,捞离水后,挣扎有力,身上黏度较多,个体较大。 | ||
贝类 | 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美观,有光泽。 | ||
冰鲜鱼 | 体表黏液透明,而不粘,气味正常,腮盖紧闭,淡水鱼鳃鲜红或粉红,海水鱼鳃紫色或紫红,鱼眼澄清透明,眼球突出,鱼鳞完整,不易脱落,鱼腹发白,不膨胀,肛内内缩,鱼体肌肉有弹性,不易压出凹陷或凹陷能迅速复平,大小均匀,体表无伤痕。 | ||
冰鲜虾 | 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身较挺,半透明不发红,外壳有光泽,稍湿润,气味正常。 | ||
冰鲜蟹 | 蟹腿坚实,蟹壳纹理清楚,光亮,用手挟持背腹两面平直,腿不下垂,体重,气味正常。 | ||
冰鱿鱼 | 色鲜红,皮微红,有光泽,多黏液,体形完整,肌肉柔软光滑,有弹性。 | ||
蛋 | 鸡蛋 | 蛋壳粗糙,色泽鲜明,表面干净,无任何斑点,斑块,敲击声音坚实,清脆似碰击石头,摇晃无响声,无异味或有轻微腥味,内容物透亮,呈淡橘红色。 | |
咸蛋 | 咸蛋壳应完整,无裂纹,无破损,表面清洁,气室高度应小于7毫米,蛋白纯白,无斑点,细嫩,蛋黄色泽红黄,煮熟后黄中起油或有油析出,滋味咸味适中,无异味,蛋壳无裂痕。 | ||
豆 | 盒装内酯嫩豆腐 | 白色或乳白色,略有豆香、持水性较好,刀切后不塌、不裂、细腻、嫩滑、无涩味。 | |
盒装内酯老豆腐 | 白色或乳白色,略有豆香、持水性较好,刀切后不塌、不裂、细腻、嫩滑、无涩味。 | ||
石膏嫩豆腐 | 乳白色,有豆香,不酸,揭布后,不脱皮,不塌,切口光亮,持水性好,滑爽不粗,有石膏脚。 | ||
石膏老豆腐 | 乳白色,有豆香,不酸,揭布后,不脱皮,不塌,切口光亮,持水性好,滑爽不粗,较密实,有石膏脚。 | ||
豆腐干(香干) | 淡黄色或黄色,有豆香,块型整齐,厚薄均匀,密实,有韧性。 | ||
五香豆腐干 | 褐色,有光泽,五香味,块形整齐,厚薄均匀,有韧性。 | ||
熏香干 | 淡褐色和淡黄色相间,有辛香料柴火香,块形整齐,厚薄均匀,有韧性。 | ||
柴火干 | 淡褐色和淡黄色相间,有辛香料柴火香,块形整齐,厚薄均匀,有韧性。 | ||
油豆腐 | 金黄色或黄色,有油香和豆香,方形、三角形或长条形,皮薄软糯,内呈蜂蜜状,不实心。 | ||
油划方 | 金黄色或黄色,有油香和豆香,方形或菱形,大小均匀,不碎。 | ||
素鸡 | 乳白色或淡米色,稍带碱味,圆柱形,无裂缝,不烂心。 | ||
薄百页 | 淡黄色,有豆香,方形薄张,无白边,白头,花洞厚薄均匀,有韧性,稍有拉力。 | ||
豆腐衣 | 乳白色,有豆香,方形薄张,无白边、白头、花洞厚薄均匀,有韧性,稍有拉力。 | ||
豆浆 | 乳白色或淡黄色,有豆香,有光泽,呈混悬液型,质地细腻,无结块。 | ||
腐竹 | 淡黄色,有光泽,透过光线可见纤维组织,有弹性。 | ||
豆鼓 | 黑褐色或黑色,有豆香,无异味,质地较硬。 | ||
面筋制品 | 栗子面筋 | 灰白色、有麦色、无酸味、栗子状,有韧性。 | |
素肠 | 灰白色、有麦色、无酸味、猪肠状,不包头,有韧性。 | ||
烤麸 | 米黄色,有麦色、无异味、蜂窝状,松软,僵底高度≤5mm。 | ||
油面筋 | 金黄色,有油香,无异味,呈球状,内呈丝网状。 |
资格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的证明资料(业绩、供应商实力等);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_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_职务:_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磋商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下列情形: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规定的(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654号国务院令)第十八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7、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明正本或副本
技术标
(响应文件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目录
(1)服务方案;
(2)质量保证措施;
(3)配送能力
(4)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5)配送车辆、人员配备方案;
(6)服务承诺;
(7)服务承诺: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磋商文件技术评分细则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
服务承诺书
致:(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供应商名称)对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或优于)。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2
技术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注明正本或副本
商务标
(响应文件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目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3)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开标一览表
(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唱标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单位名称 | |
综合投标报价下浮率(%) | 大写:百分之(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否则第二位将四舍五入) |
小写:%(百分数后小数点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否则第二位将四舍五入) | |
供货期 | 服务期一年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磋商响应函
致:(采购人)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下浮大写:百分之 (小写: %)【的下浮比率(百分数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完成所承担项目的一切工作。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终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果有的话),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磋商保证金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磋商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9、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10、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1、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3、最终承诺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
报价次数 | 第 报价 |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全部 |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大写: 小写: |
备注说明 |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提示:请各供应商将此表打印2份,盖上公章携带至谈判现场,用来填写最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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