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运用调查研究方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启事
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运用调查研究方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启事
为鼓励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区教科研人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升教育实证调查方法运用能力、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教所按照“倡导教育实证研究,提高实证研究能力,导向教育实践改进”的目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应用调查方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主办与协办单位
由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通教育研究所主办,各区教科研室协办。
二、参与对象与参与形式
全市各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及区教研科研人员。自愿报名参加,参赛者以所在机构为单位进行集中申报。
三、参选成果要求
1.参选成果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
2.参选成果包括三个部分:调研方案、调研报告、调研工具(如问卷、量表)。调研报告须遵守文体规范,包括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注释等。
3.调查研究的内容选题:可以选择自己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遇到的有价值的“真问题”,或者社会、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
4.调查研究的来源:调研报告来源不限,可以是以往所做或正在做的课题,也可以是开展的教育教学项目或工作;教师提交参评的调查报告如属于国家、市、区级、校级课题研究的内容,请注明课题名称;如果该成果在其它任何报刊杂志上已经发表的,请予以注明发表时间和期刊。
5.调查研究报告正文篇幅在3500至10000字左右。如果原有调查报告篇幅过长,可以写一个1万字以内的报告,更多内容以附件呈现。
6.调查征文须如实署名,不存在著作权纠纷。署名时需明确作者所在单位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邮箱),便于必要情况下联系。
四、评选活动组织过程
1.评选启动:2021年5月,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面向全市各区发布征文活动通知,由区教科研室动员并组织学校申报,本活动不接受任何个人申报。
2.材料报送:各区可在本区初评基础上,提交10项优秀成果(浦东新区可递交15项成果)和10项备选成果。初评可参考“教育调查研究报告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一)。所有征文电子稿(注明“2021调查方法成果评选”)统一发送到上海市教育信息调查队公共邮箱:shepo@cnsaes.org;纸质稿(一式两份)与各区“汇总表”(附件二)一起递交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征文截稿日期是2021年10月25日。
3、征文评选(2021年10月-2021年11月):本次活动将组织由各区与上海市教科院科研人员组成的“评审专家团队”进行评选,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4、征文声明: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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