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上莲村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公示

2021.10上莲村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公示

港北区农村低保审核认定结果公示通告


上莲村村民:

本次你村共有 1户 4 人提出农村低保申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操作规程》(桂民规〔2020〕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大圩镇人民政府审核认定,现将审核认定结果通告委托你村民委员会在办公所在地公共场所和申请人所在自然村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申请人或各位村民如有异议的,请在 2021 年 10 月 13 日前向本镇人民政府反映。


公 告 内 容

序号

申请人姓名

共同生活家庭人数

申请享受低保家庭人数

拟享受低保家庭人数

拟每人每月低保金标准(元)

该户每月享受金额(元)

拟享受低保始起日期

1

陆焕晓

4

4

家庭成员银行存款余额较大,家庭成员人社个人缴费基数较高,暂不予批准


大圩镇人民政府业务咨询举报电话:****-*******

大圩镇纪检监察举报电话:****-*******


??????????????????????????????????????????????????????????????大圩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1年 10 月 8 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公示 审核 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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