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油烟标准发生装置
●招标公告-油烟标准发生装置
招标公告-油烟标准发生装置
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因业务需要,需采购油烟标准发生装置。主要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技术要求:
设备名称 | 主要用途及技术要求 |
油烟标准发生装置 | 主要用途:发生油烟监测仪校准所需的标准油烟。 |
技术要求: 1、浓度发生范围(0.1~10)mg/m3 2、流速范围(3~15)m/s; 3、油烟雾化温度应不低于100℃,持续发生稳定油烟时间不低于1小时; 4、安装参比油烟监测仪和被校仪器的两个采样孔间,三次相同测量平均值的偏差应不超过±5%,中心点稳定性(连续相同测量6次)的相对标准偏差应小于5%; 5、测试段应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采样孔,用于被校仪器、参比油烟监测仪、烟尘采样器的采样配件的安装,采样孔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m,距烟道入口和风机不小于2m。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提供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及失信记录;
三、提交技术方案及其他材料形式
要求提交书面设计方案和报价单并加盖公章,连同以上规定的相关资料﹙不限于﹚、投标承诺函、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法人代表可免)、产品说明及相关业绩证明等装订密封后提交本院(注明项目名称),本院将组织内部评标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售后服务要求:
负责培训仪器的正确使用和操作、仪器一般故障的排除和日常维护、保养等等;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原因造成损坏的部件由供方无条件免费更换。
五、递交标书方式
上门送达、快递、邮寄,不接受电邮、传真。快递或邮寄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标书递交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B区406室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技术管理部;邮编:266100;
递交标书时间:工作日8:45~12:00;13:30~17:00
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21年10月 20日17:00
六、最高限价: 7.2万元
联系人:王先生咨询电话:0532~********
监督电话:0532~********
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
2021年10月 13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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