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辽宁鑫鑫北方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辽宁鑫鑫北方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辽宁鑫鑫北方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所在地:抚顺经济开发区中兴大街东侧沈东五路以南地块D6c
债权总额:826.48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1年10月8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拥有辽宁鑫鑫北方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总额826.48万元,本金为人民币497.32万元,利息为人民币329.16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
债务企业概况
辽宁鑫鑫北方管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06月22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白玉,注册资本:1150万元,住所:抚顺经济开发区中兴大街东侧沈东五路以南地块D6c,经营范围:钢制无缝管件(包括有缝管坯制弯管)、钢制有缝管件、锻制法兰、锻制管件的锻坯制造;锻制管件、锻制法兰机械加工;石油机械设备、配件、金属结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情况
白玉,男,汉族,住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蔡理书,女,汉族,住址同白玉。
李钢,男,汉族,住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路。白敏,女,汉族,住所同李钢。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债务企业位于抚顺经济开发区中兴大街东侧沈东五路以南地块D6c土地,面积38,070.00平方米,办理了抵押登记。地上盖有厂房、办公楼,但未取得产权证。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已涉诉,债权人胜诉,抵押物优先受偿,处于执行阶段。该项目全部抵押物位于沈抚新城,较规整。是理想的办厂所在地。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10 月13 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1年10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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