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且末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团结2号小区绿化)
巴州且末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团结2号小区绿化)
一、招标条件
巴州且末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团结2号小区绿化)已经由且发改发[2019]1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且末县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巴州且末县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团结2号小区绿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且末县
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为15065㎡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省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其他说明
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可以提供银行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核查;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汇款时资金用途处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者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本项目为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链接(http://ggzy.xinji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上下载视频学习不见面开标流程,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巴音郭楞日报》、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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