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案涉借据上载明的“阳城县星光陶瓷有限公司周转用,借期24月”与借条上其他内容签署形成时间是否一致进行司法鉴定
关于对案涉借据上载明的“阳城县星光陶瓷有限公司周转用,借期24月”与借条上其他内容签署形成时间是否一致进行司法鉴定
关于对案涉借据上载明的“阳城县星光陶瓷有限公司周转用,借期24月”与借条上其他内容签署形成时间是否一致进行司法鉴定 |
2021年10月14日 10:22 |
我院受理的对案涉借据上载明的“阳城县星光陶瓷有限公司周转用,借期24月”与借条上其他内容签署形成时间是否一致进行司法鉴定一案,凡符合本公示所列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社会专业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随机选定本案鉴定机构。 一、报名条件 1、取得相关行业资质,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注册并审核通过; 2、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机构可以报名; 3、受委托机构自愿承诺30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二、报名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1日18时止。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社会专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 四、特别说明 1、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随机进行,不专门通知涉案当事人到场; 2、本次确定机构的过程及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摇号结果如出现不符合案件资质要求的中签机构,该中签机构自动作废,依据系统中显示的参与摇号机构列表,以顺延的方式确定中签机构后一位机构为新的中签机构,如顺延后的机构仍不符合资质要求,则继续顺延,直至顺延到符合资质的机构为止。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强 联系电话:188*****950 阳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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