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华五路办公大楼智能化立体停车设备与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季华五路办公大楼智能化立体停车设备与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31*****116
工程编码 ********131*****116
工程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办公大楼智能化立体停车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佛山市季华五路以南,华远东路以西
建设单位 佛山市季华新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预发包价
工期
对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3-12-31 09: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4-01-07 17:00:00
报名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招标分类 其他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构成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办公大楼智能化立体停车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资【2011】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季华新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佛山市季华五路以南,华远东路以西。
2.2项目内容:
(1)平面移动类智能机械车库(停车位数量≥155辆;要求出入口采用标准式直进直出式出入口,保证车辆前进入库、前进出库,详见土建图纸要求)。
(2)机械停车层数:5层
(3)主要设备名称:
序号
主要设备名称
数量
1
搬运设备(带旋转功能的智能搬运台车,
要求采用梳齿或者抱轮模式)
5套
2
升降机
2套
3
车库自动门
2套
4
中央控制系统、电控系统
1套
5
数据管理及监控系统
1套
6
存取车管理、停车收费系统
1套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且必须于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办公大楼智能化立体停车库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保险费)、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技术资料(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招标文件中)等,并负责确保本工程停车设备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及办理相关使用证照(如有)等事宜;
2.5工程造价:以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最高限价,上限价定为¥12,200,000.00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报建、包验收、包总包服务费【总包服务费(包括总包管理和配合施工协调费)(总承包服务费的费率如下:按对应的分包合同价的1.5%计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填写投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产地、价格,如单价与总价不符,以总价为准,调整单价。如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本次招标按投标总价一次性包干,除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和联系单外,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自行考虑风险因素并计入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施工图设计及报价漏项、缺项、错误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此项的优惠。要求中标人必须自行施工全部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7付款方式(由总承包单位广东六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业主将督促总承包单位将严格按照工程资金监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履行和承担作为总承包单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支付。
2.7.1 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须中标单位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深化设计图纸确定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须中标单位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
2.7.2 设备到达现场验收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同时撤销中标单位出具给甲方的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
2.7.3 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招标人及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
2.7.4 剩余合同总价的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剩余货款。
2.7.5 中标人须开具全额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给制造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证书,必须包含平面移动类五层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
3.3本工程的机械停车设备安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人近半年(2013年6月至2013年11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自2010年12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单个项目合同造价在人民币960万元或以上(或完成单个项目在5层和100个车位及以上)的平面移动类停车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
3.6.1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况;
3.6.2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
3.6.3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4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1~3.6.4条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对 3.6.1~3.6.4做出书面承诺,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行为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治理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 9时 至 2014 年 1 月 7 日 17时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报名。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证书,必须包含平面移动类五层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回执,于报名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 14时至17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海广场1905室,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与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季华新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1号金海广场1905室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卢先生 联 系 人: 余工
电 话: 137*****659 电 话: ****-********、136*****644
传 真: 传 真: ****-********
十、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528000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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