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30)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3-G1-11209-GT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A

1

高速公路固定测速仪(实点安装)

4套

2

高速公路测速仪配套设备(虚点安装)

7套

B

1

高速公路移动测速仪

20套

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C区六层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颖 电话:****-******* 传真:****-*******

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15000.00元,B分标: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4年1月16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等形式交至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并确保到帐。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月20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四层D40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月20日上午9时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四层D40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联系人:肖军力;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健;联系电话:****-*******;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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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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