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恒温扩增核酸分析仪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2021-JL13(04)-W10057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120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圆整) 四、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恒温扩增核酸分析仪 | 详见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的附件 | 台 | 1 | 合同生效,需求科室下达订单后45个日历日内 | 重庆市 | / | 说明 |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3.本项目确认1家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在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无需进行现场勘查。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截止开标时间)不少于3年。 (三)投标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需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与医疗设备相关的不良记录。且未在我院发布的供应商黑名单中。招标人同时参考“天眼查”、“企查查”第三方平台查询投标人之间有无关联性。 (六)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为准。投标货物还需具有国家药品监督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所投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投标人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进口产品资质证明材料需追溯至国内总代。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八)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的递交。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08:00至12:0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系指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三)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报名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按照要求网上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以下材料并以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并发至电子邮箱(邮箱号: ********7@qq.com)。对不符合报名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有权视为其报名无效。开标时需提供报名资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附录1】。 2.潜在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附录2】;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3】,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3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3.声明书、保密承诺书、廉洁诚信承诺书【附录4】。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录5】。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录6】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1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收缴纳凭证);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近1年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含零纳税申报表或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等)】;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录7】 近3年(2018年-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年以成立日期起算)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文件【附录8】 投标人如为非生产厂家,则需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若为纯外文授权书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进口产品同时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给全国总代理的授权或关系说明(包括各级授权人出具的授权书)。 8.企业证书及产品证明【附录9】 (1)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所投产品(非进口)的生产企业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各级代理商及投标人自身还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即可。】 (四)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自行下载文件及相关资料;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投标人知晓全部招标信息。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重庆市。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医院官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助理 冯助理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 邮政编码: 400037 开户行信息:报名成功后发送至报名公司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