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新洋港大道、发展路、东仓路、天辰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盐城市登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盐城市亭湖区新洋港大道、发展路、东仓路、天辰路工程已经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批准文号亭发改审[2013]3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通过多渠道筹措,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1、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网址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名称:盐城市亭湖区新洋港大道、发展路、东仓路、天辰路工程。
3.2 工程地点:盐城市西北片区先锋段。
3.3 工程规模:发展路工程:道路南起新洋港大道,北至张庄大道,全长187.353米。发展路设置d600污水管道,设置雨水主管道全长130米,管径为d500。东仓路工程:道路南起新洋港大道,北至张庄大道,全长884.847米。东仓路设置d600污水管道, 设置雨水主管道全长约838米,管径为d500- d1000。天辰路工程:道路南起新洋港大道,北至沿河路,全长836.7米。天辰路设置d600污水管道, 设置雨水主管道全长约800米,管径为d500- d1000。新洋港大道工程:道路东起天辰路,西至西环路,全长988.623米。道路规划红线宽40米。设置d600污水管道,设置雨水主管道全长约1.8KM,管径为d500。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合同估算价约7000万。
3.4 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2月初。
3.5 质量标准:合格。
3.6 工期要求:工期150日历天。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分为1个标段。
详细招标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5.1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规定通过年度的工商年审。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5.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不少于 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 2013年7月— 2013年12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上海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本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形,可参照执行)。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上述人社资料,但需要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7投标报名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的不良行为的,在国家级、江苏省范围内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7、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诚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柒佰 万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
********136*****6999,联系电话:
****-********),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312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10、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11、投标报名: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时间“自2013年12月31日8:30至2014年1月5日17:30”;使用CA锁网上报名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1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自2013年12 月31 日8:30至2014年 1月5日17:30”;使用CA锁网上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
13、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诚信保证金。
14、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6、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为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为
****-********。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徐炎炎
联系电话:
159*****958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孙瑾
联系电话:
150*****531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评标办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四 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1)投标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申请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申请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6)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不少于 5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 2013 年7月— 2013 年 12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上海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本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形,可参照执行)。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六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最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最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的内容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9~20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措施。
注: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否则每超过1页扣0.1分。
五、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
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