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二区二期)胶塞清洗机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二区二期)胶塞清洗机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本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二区二期)胶塞清洗机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编号:TC219507G),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详见内容文本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详见内容文本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4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10月21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二区二期)胶塞清洗机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区、二区)项目已由长高经发审字〔202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胶塞清洗机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二区二期)胶塞清洗机采购及安装
2.2招标编号:TC219507G
2.3设备名称:胶塞清洗机。
2.4采购数量:2台。
2.5技术要求:每台胶塞清洗机的单批处理胶塞(以5ml西林瓶塞为准)的能力不得少于10万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交货地点:长春高新区,地块二东至卓越东街、南至城南大路、西至规划三路。
2.7交货期:设备应在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2022年1月25日前)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交付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安装。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及招标人相关标准。
2.9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0万元(含税)。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8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成立以后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开标日前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至今)应有不低于此配置或型号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设备制造商业绩。
3.4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及参加社会保险(须含养老保险)情况证明。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行贿犯罪记录,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3.6 投标人应为制造商、子公司或代理商进行投标,代理商投标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一个品牌仅接受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品牌多个代理商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信誉要求证明”扫描件的资料发到zhanglinkui@cntcitc.com.cn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出不退。
投标单位须以公司账户电汇方式交纳标书款。交纳标书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西环城路支行
账号:4200 0133 1900 0001 470
注:各投标单位在电汇标书款时需备注本项目招标编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1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08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南侧汉森香榭里31号楼2层
联系人:邴女士
联系电话:****-********
技术联系人:殷先生、林先生
技术联系电话:138*****055、189*****77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张林奎、孙高超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hanglinkui@cntcitc.com.cn
2021年10月14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南侧汉森香榭里31号楼2层
联系人:邴女士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张林奎、孙高超
电话:****-********、****-********
电子邮件:zhanglinkui@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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