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哈尔滨市城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信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开展明达湿地项目强制执行法律服务项目评审公告

【采购公告】哈尔滨市城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信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开展明达湿地项目强制执行法律服务项目评审公告

哈产采(2021)第874号

哈尔滨市城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信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平台,对“哈尔滨市城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信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开展明达湿地项目强制执行法律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面向全国进行采购。欢迎意向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信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选聘律师事务所开展明达湿地项目强制执行法律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哈产采(2021)第874号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本项目最高限价:80万元(其中哈尔滨市城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3.2万元、哈尔滨市信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6.8万元)

1.5项目概况:2017年7月至10月,投控公司及信融担保公司陆续向明达湿地公司投放四笔委托贷款,本金合计9500万元。贷款全部到期后,因明达湿地公司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投控公司及信融担保公司立即委托律师启动法律程序,2019年12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9)黑01民初1422号、1423号、1424号和1425号判决书,判决明达湿地公司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现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1.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案件执行完毕为止(包括实现全部债权、破产后清算后按照债权人比例实现债权)。

1.7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量标准:合格。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必须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rbggzy.org.cn)注册,未注册的服务商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2.2本次评审要求服务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

2.3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操守,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服务商近3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至本项目评审之日止)至少具有1项办理金融贷款类强制执行案件的经验。(需要提供办理案件的委托代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3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评审文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评审文件方式、时间

3.1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4日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18日16时00分;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于2021年10月14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hrbggzy.org.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评审文件费用后购买评审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3.2.1服务商需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报名后,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服务商需同时将以上报名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一同发送至chenyizhaobiao_3fp@1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商单位全称)。服务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2.2评审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服务商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服务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服务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在缴纳完评审文件费用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评审文件费用交纳无效,由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26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服务商应在此时间内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一号门阳光大厅右侧服务台,联系人:徐女士,180*****349

因疫情期间人员不得聚集,请各服务商代表在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2 开启文件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 10月26日09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四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评审公告同时在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http://www.hljcq.org.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rbggzy.org.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cygl.com)上发布。

六、其他

6.1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18年10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2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18年10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城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信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受托方: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27层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吕女士

电 话:********87-3(招标三部)180*****349

传 真:****-********

邮 箱:chenyizhaobiao_3fp@163.com

邮政编码:1500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评审 法律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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