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青镇大柳滩村3号换热站供热系统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杨柳青镇大柳滩村3号换热站供热系统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杨柳青镇大柳滩村3号换热站供热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bhzw-2021-1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柳晨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渤海正文(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杨柳青镇大柳滩村3号换热站供热系统改造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项目名称:杨柳青镇大柳滩村3号换热站供热系统改造工程
一、项目编号:bhzw-2021-1002
项目内容:本次改造内容为大柳滩村3号换热站供热区域二次管网水力平衡设备、室温采集装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并通过在3号换热站内建设二网平衡系统平台(网路环境由供货方负责搭建),实现信息化智慧化远程调节。区域内建筑为砖砌结构,以单层建筑为主,少部分为二层建筑,无外保温层。居民约641户,供热面积约5.8万平米。采购预算:115万元
二、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1〕12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
2.资格条件设置:投标人具有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
3.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2018 至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表)。采购方不接受连续3年(2018年至2020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供应商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询价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网站截图);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询价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网站截图)。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不应存在关联关系。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报价(提供承诺函)。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渤海正文(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号二楼B003室)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请携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四)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本(需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报名后如放弃磋商,请将《放弃磋商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磋商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28号杨柳青镇政府档案楼2楼205。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28号杨柳青镇政府档案楼2楼205。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柳晨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与津静公路交口西侧
3、采购人联系人:王工
4、采购人联系电话:***-********
八、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渤海正文(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联 系 人:王工
5.电子邮箱:bohaizhengwen@126.com
九、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渤海正文(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300384
2.电子邮箱:bohaizhengwen@126.com
3.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6:00
4. 服务热线:***-********
(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
1.单位名称:渤海正文(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
十、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柳晨设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和渤海正文(天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 系 人: 王工
2.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与津静公路交口西侧
3. 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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