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
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公告
经兴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兴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G(2007)2号、 G(2007)3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G(2007)2号
用地范围及性质:G[2007]2号地块位于古夫镇金字山村,用地总面积1588.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成品油加油站),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挂牌起始价16.68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
主要规划指标:
建设层数: 1层
建筑密度: 20%-25%
容积率: 1.5-1.8
日照间距: 0.8-1.0
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兴山县建设局2007年5月17日《关于拟挂牌出让土地征求意见的复函》。
(二)G(2007)3号
用地范围及性质:G[2007]3号地块位于高桥乡长冲村,用地总面积1166.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成品油加油站),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挂牌起始价10.68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主要规划指标:
建设层数: 1层
建筑密度: 20%-25%
容积率: 1.5-1.8
日照间距: 0.8-1.0
其它规划要求详兴山县建设局2007年5月17日《关于拟挂牌出让土地征求意见的复函》。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G(2007)2号、 G(2007)3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均为生地出让。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地上建(构)筑物的拆迁、供水设施以及电力、通讯等公用设施迁移均由竞得者自行负责,补偿费用由竞得者承担。出让地块范围内的供水、供电等方面的事宜由竞得者与相关部门联系,费用由竞得者承担。
三、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出让范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28日至2007年7月11日,到兴山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兴山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28日至2007年7月11日,到兴山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兴山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11日11:30(以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兴山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07年7月11日11: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土地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兴山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挂牌报价地点为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8号(兴山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2007年6月28日至2007年7月11日16:00时;
九、挂牌地块的详细情况和本次挂牌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内容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138*****838 138*****558
联系人:陈立忠余君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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