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关于资溪县
水利局(初居水电站)增效扩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受资溪县水利局委托,对资溪县水利局(初居水电站)增效扩容设备采购(第一包)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XZL2013FZ-004-1
二、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包: 初居水电站机电设备清单 |
序号 | 货物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要求 | 预算价 | 详情 |
1 | 水轮机 | ZDK283-LH-100 | 台 | 3 | 转轮材质采用ZG20MnSi(硅锰钢) | 61.2万元 | 具体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 | 调速器 | YWT-600 | 台 | 3 |
3 | 发电机 | SF250-16/990 | 台 | 3 | 无刷励磁 |
本项目含安装、调试。
技术要求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f.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资质水轮发电机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办法: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标书,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且按规定交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开标时需携带CA数字证书)。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缴纳。
五、投标保证金:(1)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六、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 月20 日上午 10:30 分整时(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资溪县建设中路23号附近)。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锁出席开标大会)
八、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方:资溪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7*****196
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资溪县水利局(初居水电站)增效扩容设备采购 (第一包)招标编号:JXZL2013FZ-004-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单位:资溪县水利局代理机构: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二○一三年十二月目录招标邀请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5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二、 说明7三、 招标文件7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8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0六、 开标及评标11七、 授予合同12第二章 合同条款14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16第四章合同格式38第五章 附件38一、投标书40二、开标一览表41三、分项报价表42四、货物说明一览表43五、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44六、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44七、技术文件44八、产品生产厂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44九、资格证明文件44 十、法人授权书 45 招标邀请 经有关部门批准,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受资溪县水利局委托,对资溪县水利局(初居水电站)增效扩容设备采购(第一包)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JXZL2013FZ-004-1 二、采购项目内容:第一包: 初居水电站机电设备清单序号货物规格单位数量要求 预算价详情1水轮机ZDK283-LH-100台3转轮材质采用ZG20MnSi(硅锰钢) 61.2万元具体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调速器YWT-600台3 3发电机SF250-16/990台3无刷励磁 本项目含安装、调试。技术要求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f.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资质水轮发电机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标书,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且按规定交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开标时需携带CA数字证书)。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缴纳。五、投标保证金: (1)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2)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六、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1 月 20 日 上午 10:30分整时(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七、开标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资溪县建设中路23号附近)。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锁出席开标大会)八、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采购单位:资溪县水利局代理机构: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137*****196邮箱:
137*****196@163.com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述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内 容1采购人名称:资溪县水利局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3招标范围:资溪县水利局增效扩设备(第一包)初居水电站增效扩容设备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钥匙工程)、质保期内维保费及售后服务。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如需踏勘现场请与采购人联系,费用自理。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5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卖方负责设备提供,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安装现场,负责安装调试,负责提供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买方应派人参加验收,直至验收合格,(不可负偏离)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不可负偏离)7交货地点和安装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不可负偏离)8质量保证期:自设备验收后交付使用起24个月(技术参数要求中有规定则从其规定)。质保期内材料及维修人工费全免费。质保期之后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卖方只收取材料费。(不可负偏离)9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付3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后60个工作日支付总价款65%;合同总价的5%质保金在质保期二年后付清。(不可负偏离)1投标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2万元整)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方式缴入以下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在开标时提供汇款凭证原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户名: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市分行资溪分理处账号:
151*****092********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抚州市资溪县支行账号
****************17注:信誉保证金进帐时应注明:政府采购信誉保证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以便查对核实。(未注明清楚后果投标人自负)注:信誉保证金不能提交现金,以到账为准。 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2.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分公司。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2.4 “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详见“投标邀请函”4.投标费用4.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投标人代表5.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附件)。6、投标设计方案使用权6.1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使用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6.2 招标人在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时,可能部分采用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未中标的投标人应无条件同意并保证业主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1)投标人须知(2)合同条款(3)合同格式(4)附件(5)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参数及要求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业主进行技术交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件、传真、电报、资料电文,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但此种更改不至于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延时投标,代理机构应在考虑实际情况的条件下作出合理的决定,并通知相关投标人。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政府采购规定的相关网站上,各投标人应注意浏览,上传到网站上的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提示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1) 投标书(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3) 投标分项报价表(4) 开标一览表明细(5) 供货范围表(6) 关键部件明细表(7)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8)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9) 技术文件\资格声明函(10)产品生产厂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11)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1.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2.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经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3.组织代码证(经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4. 法人代表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信誉保证金7.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质证书(12) 信誉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目录”。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2.1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13.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验收后运行二年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4)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13.3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所指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的参考资料仅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改进设计、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第五章技术规格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14.投标报价14.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按交钥匙方式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附属设备、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检验)、试运行、培训、技术服务及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保费、税费、质保期内维保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14.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14.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14.4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14.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5.1 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15.2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交纳信誉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3 任何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可接受信誉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5.4中标供应商的信誉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信誉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15.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信誉保证金。1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信誉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4)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规定的开标日起90天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信誉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影响保证金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信誉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7.2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7.3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18.1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8.2信誉保证金证明单据原件,开标时应出示并递交招标人。18.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19.投标截止时间19.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均可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但此种更改应不至于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申请延时投标,招标人应在考虑实际情况的条件下作出合理的决定,并通知相关投标人。19.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到开标现场。20. 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21.2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信誉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及评标22.开标 22.1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并且提供信誉保证金汇款凭证、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权利并认可开标结果。22.2代理公司按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要求的程序进行开标唱标。开标时,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进行公开唱标并作好开标记录。未宣读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评标时不予承认。23.投标文件的初审23.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2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信誉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3.2 初审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3.2.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3.2.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2.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3.2.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2.5 如果投标人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3.3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3.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提交投标书的;(2)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3)投标人未提交信誉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信誉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6)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技术文件技术参数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3.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4.投标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内容做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书面材料,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5.投标的评价与比较25.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26.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6.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下列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6.3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即采购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前提下,再进行价格和售后服务比较,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不列入评标范围。 评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报价、技术内容、商务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分,按平均综合评分的高低,确定预中标供应商。27.与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7.1 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评标委员会接触。27.2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七、授予合同28.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28.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全面地履行合同。28.2 审查建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时将考虑其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合理的资料。28.3 如果审查通过,评标委员会建议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29.公示29.1 评标结束后,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9.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必须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书面质疑书。 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 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3)提起质疑的日期。30.中标通知书30.1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0.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3 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退还信誉保证金。31.签订合同31.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31.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中标服务费32.1中标方必须向招标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发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付款方式按规定的标准向招标机构一次缴清中标服务费。32.2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成交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1.5%32.3中标供应商如未按第32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没收其信誉保证金。33.解释权33.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34.评分标准项目分值价格评分(40分)根据投标价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保留两位小数)技术评分(25分)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缺项的,每项扣4分,扣完为止。满足招标文件的得25分。商务评分(35分)质保期(4分)质保期(4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4个月)的前提下3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加至4分。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施工安装方案售后服务(4分)售后服务(4分)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响应情况认证 (3分)投标人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的得1分,投标人取得取得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1分,缺一项扣1分。 评审依据:权威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资 信(5分)企业信用(资信)等级(0~5分)1、企业获3A信用等级得5分2、企业获2A信用等级得4分3、企业获A信用等级得2分4、没有的得0分评审依据:银行资信等级证书证书原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人业绩(6分)投标单位所投标的品牌自2010年1月1日以来的相关业绩,投标人完成的类似设备供货业绩,单个合同同时含水轮机与发电机的每个合同得1分,单个合同仅含水轮机或发电机的每个合同得0.5分,满分为6分;评审依据: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的原件为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财务状况 (3分)投标人提供2010-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且显示财务状况均盈利的得3分评审依据:凭审计报告原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生产经验( 10分)生产经验(10分)具有30年以上(含30年)生产经验的得10分;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生产经验的得5分;10年以下生产经验的得1分。评审依据:时间计算至投标截止日,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承诺明显不符合招标要求却在偏离情况中作“满足”、“无偏离”、“正偏离”等满足招标要求的承诺时,经评委现场验证后,技术、商务分为0分。第二章 合同条款1.合同条款前附表下述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序号内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不可负偏离)2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付3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后60个工作日支付总价款65%;合同总价的5%质保金在质保期二年后付清。(不可负偏离)3质量保证期:自设备验收后交付使用起24个月(技术参数要求中有规定则从其规定)。质保期内材料及维修人工费全免费。质保期之后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卖方只收取材料费。(不可负偏离)4履约保证金金额: 2万元整(中标方信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2. 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3)“货物”系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5)“买方”是指购买货物的采购人。(6)“卖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活动。 3. 技术规范3.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3.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4. 专利权4.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 包装要求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卖方承担。5.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装运标志6.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用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收货人代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公斤):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6.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及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外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7.1 交货方式(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尽快以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量、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交给买方。7.4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8. 装运通知8.1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8.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9. 保险9.1由卖方承担货物运抵现场的保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10. 付款方式10.1付款方式见“第二章合同条款11. 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有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1.1验收前,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交给买方。11.2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2. 质量保证12.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2.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12.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2.5质量保证期见“第二章合同条款”。 13. 检验13.1 在交货前,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包装等等相关一切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13.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3.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14. 索赔14.1买方有权根据检验标准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4.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4)卖方根据合同负责安装或安装督导,如因安装或督导不正确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性能不合要求而遭受的损失,由卖方负责,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价格。14.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付款中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5.延期交货15.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5.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6. 违约赔偿16.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7. 不可抗力17.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7.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8. 税费18.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18.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8.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9. 履约保证金19.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0. 仲裁20.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起诉讼。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诉讼管辖。21. 违约终止合同21.1 买方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或;(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21.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2. 破产终止合同22.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3. 转让和分包23.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3.2 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4. 合同修改24.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5. 通知25.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6. 计量单位26.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7. 适用法律27.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8.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8.1 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8.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28.3除合同本身以外,招标文件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29 合同生效及其它29.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9.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2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 第一包:初居水电站机电设备技术参数水 轮 机序号规格(型号)、数量名称参数1轴流式水轮机ZDK283-LH-100(3台)转轮直径1.0m2额定水头7m3额定转速428.6r/min4额定流量4.80m3/s5额定出力272KW6额定效率90%7水轮机允许吸出高度2.17m 调 速 器1微机型调速器YWT-600(3台)调速功为6000牛?米最大调速功为4155N?M 发 电 机1卧式发电机组SF250-16/990(3台)额定容量250kw2额定电压0.4kv3额定转速428.6r/min4功率因素0.85频率50HZ6发电机效率0.93项目总体要求一、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将从资格审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备品备件、验收、售后服务、维修技术力量等各个方面,对投标人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2、投标人所投货物应是全新的,并确保产品经安装使用和正常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性能。卖方应对因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二 、通用技术标准、材料要求及检验1.1 概述除招标文件特殊规定外,供货方所提供的设备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程以及行业标准和规程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所有的标准版本是最新的。如果这些内容有矛盾时,按这些标准中最高要求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和规程以及行业标准和规程没有涉及的内容,参考国际有关标准和规程进行,如果供货方选用规定以外的标准时,则提交这种替换标准供审查和分析。仅在供货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认可才能使用。对使用的标准和规程应提供一份完整而清晰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给监理工程师, 一份给设计单位。1.2适用的标准1)GB/T15468-2006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2)GB/T10969-2008 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3)GB/T9652.1-2007 水轮机调速器与油压装置技术条件4)DL/T563-2004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技术规程5)GB/T15469.2-2007 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空蚀评定6)GB/T15613.1-2008 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规程7)GB755-2008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8)GB/T7894-2009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9)GB8564-2003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10)GB1209-88 三相同步电机试验方法11)DL507-2002T 水轮发电机组起动试验规程12)DL/T502-2002水轮发电机组起动验收规程13)DL433-91水轮发电机设备出厂检验一般规定14)GB/T9652.2-2007水轮机控制系统试验规程15)GB/T15613.3-2008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规程16)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17)GB/T11352-200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18)JB1176-87铜合金铸造技术条件19)DL/T563-2004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技术规程20)DL/T496-2001 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调整试验导则21)QB/T001L-2001水轮机数字式电液调速器技术条件22)GB/T9652.2-1997水轮机调速器和油压装置试验验收规程23)GB/1771-2007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24)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25)GB150-2011 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26)其它有关国家和部颁最新现行标准2. 产品中间检验2.1概述供货方按照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完成合同设备的全部材料、零部件、设备的全过程检查、试验、装配和检验等工作以保证合同设备满足规定的要求。业主方有参加其任何一项或多项中间检验(下称目睹试验)的权力。2.2 责任1)所有试验中暴露出的缺陷由供货方更换或修理直到业主方满意为止,且不增加业主方的费用。2)业主方对任何车间目睹中间检验的参加或自动放弃,均不能免除供货方对设备部分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责任。2.3车间目睹试验业主方将安排人员到制造厂目睹车间试验和执行产品中间组装监督、检验。供货方至少在试验前12天将工艺过程和试验计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工艺过程将包括测量和公差的具体细节),以便业主方派出有关人员。业主方授权的代表在试验进行的任何时间和执行产品中间组装监督、检验期间可以自由进入车间各地,供货方应提供方便而不另外收费,并提供相应的标准和满意的资料。对重要的试验或检验,业主方代表有操作试验和进行检验的权力,供货方将提供工具和相应条件。3. 材料3.1概述设备制造中所用材料是新的,且质量优良的材料,其种类、成份、物理性能与已投产运行的质量优良的相应设备所用的材料类同,且符合本规定所确定的相应标准或规定。若供货方采用代用材料,其性能相当于或优于合同文件中所列材料,并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材料的详细规范,包括等级、牌号、类别均在供货方提供审查的详图中表示出来。1、转轮材质采用ZG20MnSi(硅锰钢) 1、主轴密封结构:水轮机采用水压端面密封结构(通过水压端面密封 聚四氟乙烯盘根密封)3、密封材料采用聚四氟乙烯盘根3.2材料标准灰铸铁 GB5675-88碳素钢铸件 GB5675-88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 GB699-2008普通碳素结构钢 GB700-2006不锈耐酸钢 技术条件 GB328-2007低合金结构钢 GB1591-2008碳素钢板(压力容器用) GB709-2006 碳素钢板 GB912-82轧制钢板 GB708-2008 GB709-2001不锈钢无缝钢管 GB2270-80水煤气输送钢管 GB3091-82 GB3092-82电焊钢管 YB242-63铸造铜合金 GB1176-87合金钢20SiMn碳钢焊条 GB/T507-2002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2012不锈钢铸钢 JB/ZQ4299-86黄铜焊接管 GB/1092-89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及合金钢厚钢板 GB6654-964.材料试验4.1概述除非另有说明,用于设备或部件的材料都经过试验,试验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当有要求时,试验有业主方代表在场,如果供货方能向业主方提供证据表明其库存材料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允许使用库存材料。4.2一般性化验和试验供货方对所用材料的化学成份进行化验,对材料的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弯曲及延伸率进行试验 。同时还对水轮发电机轴和轴联接螺栓材料进行剪切试验。4.3冲击和弯曲试验所有用于主要部件的材料用摆锤冲击试验机对“V”型缺口试件作冲击韧性试验。在0℃时,冲击功不小于2.1kg?m(20.8J)。热轧板同时做纵向和横向冲击试验。根据GB/T232-2010《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规定的方法,对所有主要钢铸件和锻件样品进行弯曲试验、零韧性的临界点温度试验 。如果用于主要部件的板材料,若经验证明一贯地符合本章节所规定的冲击零韧性要求时可免作试验,但供货方提供足够证明资料。由于免作板材冲击试验而减少的价格在投标书中予以说明。4.4试验报告材料试验完成以后,供货方在完成试验后15天内将正式试验报告提交给监理工程师。试验报告一式三份。在报告中标明使用该材料的部件名称,并包括所有必要的能证明试验结果与技术规范相符的全部资料和所用材料的化学成份和机械性能的鉴定结果。5. 工艺5.1概述1)为确保设备质量,采用有效措施和质量管理办法。(加工工艺:导叶、转轮为数控加工)2) 设备所有部件包括螺栓均按GB或ISO制标准精确制造,设计图纸亦采用公制单位。5.2焊件加工焊件并需机械加工的部件,在焊接后,其表面进行机械加工或表面处理,以达到最后的尺寸,需要消除内应力的部件在部件已消除内应力后,方进行机械加工。5.3机械加工机械加工和精加工的类型须按部件用途,采用最适合的方法并在提交工厂图纸中表示出来,表面粗糙度Ra不超过表1的规定值。表面粗糙度允许值表 表 1 部位Ra(μm)一般部位: 滑动接触表面0.8~1.6 固定接触表面要紧配合的3.2 固定接触表面不要紧配合的6.3 其它机械加工表面12.5转轮: 叶片1.6 轮毂外表面3.2导水叶: 导水叶表面3.2 导水叶轴颈和密封面1.6 导水叶接触面3.2 导水叶上、下端面3.2主轴: 不接触表面3.2 轴承轴颈处0.8 水封轴套0.8 法兰面3.2 倒角1.6 转轮室法兰面3.2接力器缸内孔0.8接力器活塞杆0.454公差对所有部件按其作用选择合适的机械制造公差,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所有零件有良好的互换性和便于维修。55热处理对所有部件按其用途选择合适的热处理工艺,并符合有关规程要求。6. 焊接6.1概述1)所有焊接一般采用手工或半自动电焊弧,合适的地方可采用自动焊接,除非供货方对电渣焊有足够的经验,才允许用电渣焊,但电渣焊的工艺过程首先要由监理工程师审查,电渣焊不能用于高强度回火钢。2)现场焊接所有供货方供货设备之间和供货方设备与非本合同提供的设备之间若需在现场焊接时,供货方在图纸上注明,并附焊接部件详图。供货方提供有15%裕量的现场焊接所用的焊条或焊丝及手工电弧焊以外的特殊焊接设备和器具给予配合。焊条和焊丝材料与工厂加工图纸的要求相一致,并能适应现场焊接条件。供货方还提供相应的在焊接程度、工艺、焊后热处理(如果需要)的方法,并对所焊部件作好一切焊接前的准备工作(如坡口、卷边等)。现场焊接在供货方指导和监督下由安装承包商完成,供货方对所有的焊接质量负责。6.2设计和制造除另有规定,所有主要部件的设计和制造,包括水轮机转轮、控制环、导水机构,提供定子、转子、推力轴承等应力负荷值,所有压力容器的焊接设计和制造按照JB/T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的规定进行。工厂焊接件需进行应力消除热处理,且不作局部热处理的应力消除处理方法。6.3焊接资格对主要受力部件及其他部件的施焊人员的考核符合我国有关焊接规程的规定。6.4焊接表面处理焊接表面的覆盖物去掉,过水表面的焊缝磨光成流线型。压力容器上的焊缝打磨处理时,不削弱其结构强度。6.5焊接工艺大纲供货方准备一个完整的焊接工艺大纲,大纲由需要焊接部件的详细工艺过程、技术说明和表示焊接工艺的表格或图表组成,包括对焊条材料要求,是否要预热和预热温度要求及应力消除热处理方法等。6.6焊接检查焊接进行检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焊缝出现缺陷,都被判为不合格。无论何时,对焊接质量有怀疑时,业主方有对供货方工艺过程所叙述的范围或超出该范围追加无损探伤检查的权利。追加无损探伤(NDT)后,若有任何部分需修复,则其检查费、修复费和再检查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若经检查完全合格,则追加检查的费用由业主方支付。7. 无损探伤7.1检查范围除非另有说明,无损探伤将按GB/T12604-2005《无损检测术语》的相应部分进行,供货方的图纸说明应用到每个部件上焊接的无损探伤的类型、范围与级别。无损探伤检查运用在主要部件上,如转轮、导水机构、控制环、连杆等。在最后的表面加工和精加工之后对全部表面作检查。在部件热处理消除应力后作焊缝检查。7.2焊缝的无损探伤检查上述检查范围内所有焊接部件的焊缝全部作无损探伤检查,焊缝检查采用超声波法(UT)、液体渗透法(PT)、磁粉法(MT),并在需要部位用X射线(RT)检查,X射线(RT)检查包括用其它方法不能清楚地判断或对焊接的完整性有怀凝的地方的复检,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作焊接的随机抽样检查,包括X射线(RT)检查,供货方对焊接作无损探伤检查的详细程度提交监理工程师。7.3铸件检查机组所有铸件的无损探伤检验由供货方提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法进行。7.4锻件的检查本合同规定的设备无涉及到锻件。7.5增加试验业主方有权选择增加对任何所用材料的试样试验,供货方不拒绝,如试验结果符合标准,则增加试验的费用由业主方支付。否则,费用由供货方支付。7.6检验方法的替代如果供货方推荐使用比上述更精确的试验方法或验收规则,供货方可提出所建议采用的每个主要部件无损探伤方法的计划表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供货方提出的计划表包括需要进行无损探伤的范围和每个试验的验收等级。8.铸钢件8.1概述铸钢件无气孔、砂眼、夹渣和裂纹等主要缺陷,表面要清理干净。不进行机械加工和安装后可见的表面修饰并涂漆。铸件组织均匀密实,不含过多的非金属杂质。含杂质过多或合金元素临界分离的铸件被将拒收。铸钢件的次要缺陷,允许修补。所有主要的铸钢件,如导水叶、叶片、轮毂、泄水锥(若系铸造)等试样,进行弯曲试验。8.2检查在铸工车间,铸件清理后,首先用肉眼检查,同时消除缺陷,然后按规定的要求检查,次要缺陷的铸钢件修复,修复或处理后仍作检查,对允许修复的次要缺陷,在监理工程师的参加下用PT、UT和X射线等或其它方法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保留再次进行无损探伤的权力,费用由供货方支付,以便确认:1)缺陷的范围2)准备焊接的合适区域3)令人满意的修补8.3补焊铸钢件次要缺陷系指需补焊的坑深度不超过实际厚度的25%,但不大于25mm,补焊面积小于150cm2的缺陷,超过此界限则为主要缺陷,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若干次要缺陷累积在一起时,而对铸件总的质量有怀疑,亦认为是主要缺陷。有主要缺陷的铸钢件将被拒收,若产生的缺陷导致承受应力的断面厚度减少30%以上,或缺陷断面处的应力超过许用应力30%以上的铸钢件,亦被拒收。对于不规则的小缺陷和不削弱铸钢件强度的小缺陷,可按照铸件行业的习惯做法进行修补,供货方提供完整的铸件缺陷报告,报告包括所有缺陷位置与尺寸的图纸、补充草图、照片、金相试验报告,报告还说明缺陷的类型、产生原因和为避免再出现相似缺陷的措施,对铸钢件设计和工艺进行修改的建议,以及修补的详细程度,修复后无损探伤检查的方法等,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修补,修补后,要求与图纸尺寸相符。热处理后的铸件修补后重新进行热处理。若供货方认为不需要重新处理时,需经监理工程师认可。8.4外形尺寸铸钢件外形尺寸符合图纸要求,加工部位留有足够的加工裕度。铸件外形尺寸不允许减少到致使铸件强度削弱10%以上(按图纸尺寸计算),或应力超过规定的允许值的程度。铸件产生扭曲变形时,提交完整的详细资料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否则不能使用。9. 牌和标志每台主要设备与辅助设备均有永久的铭牌。铭牌字迹清晰、经久耐用。铭牌上标有制造厂名称、设备出厂日期、编号、型号、额定参数、重量及其他重要数据。所有仪表盘及控制盘、柜均需配有标志,以标明该盘、柜的名称。铭牌和标志所用的文字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直接给运行人员指示的标志用中文或双方商定的代号。国际计量单位和符号被采用。用户的其他要求另行协商。10. 涂漆和保护镀层10.1概述1)全部设备表面清理干净,并涂以保护层或采取防护措施。2)除另有规定,镀锌金属和有色金属部件不需要涂层。不锈钢、奥氏体灰口铸铁和高镍铸铁视为有色金属。3)涂保护层在合适的气候条件和充分干燥的表面上进行。当环境温度在7℃以下或当金属表面的温度小于环境空气露点3℃以上,不进行涂层。4)在进行清理和上涂料期间,对不需要涂保护层的相邻表面保护不受污染和损坏。10.2涂层工艺涂层的最小厚度、最少涂层数,各项表面准备工作按下列要求进行:1)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铁类金属粗加工或精加工表面在运输之前经溶剂清洗干净,涂上一层浓的防锈化合物。2)油罐的全部内表面,喷砂清理到发亮,并按供货方的标准涂料涂保护层,涂料耐油,供货方提交证明书,证明所建议的涂料在业主方的运行条件下能满意地使用至少8年。该标准涂料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最小涂层厚度为35×10-6m(含一底层,一顶层)。3)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未加工表面,用喷砂清理到发亮,并刷两层防锈底漆(不含铅),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50×10-6m,且最后一道工厂防锈涂料完全干燥后,漆膜厚度不小于75×10-6m,对受冷凝作用的表面涂上合适的防结露涂层。4)所有与混凝土接触的预埋件、非配合的金属表面按要求进行机械清扫,并刷一层油漆保护层以便运输和贮存,油漆保护层在安装时易清除。5)与水接触需更换部件的非配合金属表面用喷砂清理成发亮(流道内的焊缝磨成平滑)并涂两层环氧树脂涂料。漆膜厚度不小于70×10-6m。6)准备现场焊接的不防锈的钢板或铸件的焊接坡口,需喷砂清理至接近发亮,并由供货方提供足够的油漆。7)所有设备的面漆颜色均由监理工程师批准。10.3表面处理所有要上涂料的表面,先用设备充分地清扫。上涂料之前,要除掉残留在表面上的所有砂粒和铁末。有锈斑的表面,正在清扫的表面与已涂好涂料的表面交接处和受到污染的表面均要重新清扫,按下述任一种方法进行处理。1)溶剂清洗:用干净的擦布与浸湿溶剂的刷子擦或洗净表面,除掉所有油、油脂和石腊,为了避免在要擦洗的表面上剩下油脂残余物薄膜,用干净的溶剂和擦布或刷子完成最后的清洗,在正常天气条件下,可用最小闪点为38°的酒精或其它允许低毒溶剂作为一般用途的清洗剂;在热天则采用二级最小闪点为50°的浓酒精。涂沥青环氧树脂的表面,用可甲苯清洗。2)喷砂处理:先用溶剂清洗,去掉所有油漆、油脂和污垢,再对应上涂料的表面,用坚硬的干砂或钢磨料进行喷砂清理,使金属表面发亮成均匀灰白色,用来喷砂的压缩空气不含油或冷凝水。10.4涂料应用1)所有材料在应用时要充分搅拌,在涂料应用之前,清洗掉留在金属表面的任何粉屑。2)采取有效的措施除去游离油和来自喷涂设备及气管的水分。在喷漆时,使用与涂层相符的喷嘴压力。每层涂层不能有滴淌、气孔和凹陷,在进行下一层涂料前,涂层干燥、硬化。3)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涂料,供现场修整、修复所有设备部件表面涂料之用,修整工作将由其他承包商完成。11.油质标准11.1供货方提供的设备能良好地适应业主方自备的油。业主方自备的油符合下述规定。11.2轴承及调速系统用油 项 目质量指标备注汽轮机油机械油运动粘度(40℃)厘斯41.4~50.628.8~35.2粘度指数 不小于90倾点℃ 不高于-7实测闪点(开口) ℃不低于180170灰分%(未加剂) 不大于0.005酸值(mg)KOH/克 不大于0.030.16没有添加剂酸值(mg)KOH/克 不大于0.3有添加剂凝点 ℃不高于-10-15残炭 %不大于0.15灰分 %不大于0.007水溶性酸或碱无机械杂质 %不大于0.005水分 %无腐蚀(T3铜片,100℃,3h)合格色度 号不深于1511.3 润滑脂滴点C不低于135水分%不大于0.7矿物油粘度(50℃)厘沲27~43游离碱NaOH%不大于0.2针入度(25℃,50g)1/10mm200~240三、 工作范围1.设备提供、安装及调试: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新机、产品保护、调试运行、部门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内维保费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a、中标后,按招标人认可的方案进行供货、安装及验收等;b、运输:投标人负责设备运输至买方装置地点所有环节的运输。2.安装及培训服务工作:本次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直至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获得验收证明。在安装期间,招标人除提供堆放场所、电源等(现场原有的)其余均由中标人负责。供货方提供现场安装指导技术服务和对业主方有关人员培训服务,业主方将派技术人员到工厂接受技术培训,以便掌握设备的组装、安装、修理、运行和维护的技能。培训期间供货方提供培训资料和安排有关试验。(1)安装计划:合同签定后,中标人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并提交安装计划,并由招标人认可。(2)安装期:安装计划及进度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协商后安排,确保按招标人要求的日期验收通过并移交招标人。(3)安装管理①现场安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条例,服从招标人、监管单位的管理及检查,中标人应派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负责安装调试。②如因中标人原因在安装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应由中标人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损失。(4)设备的各个部件须防火、耐压、耐用、漏电保护,易清洗及易维修,并符合有关规定。(5)认可:设备安装须经相关监督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并获得验收证明。(6)保证设备在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安全:在安装期间,中标人负责安装中需要的起重、运输所需辅助设备,所有这些设备都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3、装配、试验和试运行3.1 工厂装配和试验工厂装配及试验应遵照GB 7894《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和GB 8564《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所有工厂装配和试验必须由业主方代表证实,除非书面声明放弃,供货方应至少在装配或试验前7天通知业主方。装配和试验的设备、仪器由供货方自备。所有试验结果均应有正式记录,并提交给工程师10份试验结果合格的文件和有用的特性曲线。在设备装运前其装配试验结果应提交业主方工程师审查并得到许可。业主方对任何一项检查试验或见证检查试验的参加或放弃,都不应免除供货方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责任。3.2 现场试验3.2.1概述在供货方安装指导人员的指导下,业主方要对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进行现场试验及试运行,以检验供货方提供的设备是否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匹配技术保证值。试验项目按有关标准进行,但不应少于本章要求的项目。业主方放弃任一项试验均不免除供货方应完全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及技术保证值的责任。供货方应对所有的现场试验单独报价,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业主方放弃某项试验,则其费用应从总价中扣除。现场试验包括:安装试验、试运行及机组性能试验。安装试验:根据安装的先后次序,逐项进行检查试验。只有前一道工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安装。安装试验记录送供货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单位各2份。试运行:机组设备安装完毕,经检查认可后,方能进行机组试运行,试运行的检查及验收项目,在机组试运行大纲中规定。全部供货设备均需验收。机组72h试运行合格,经启动验收委员会验收,由监理单位签发初步验收证书后,由业主方进行商业运行。机组性能试验:凡在安装试验及试运行中可以进行的机组性能试验,应及时试验并作出记录。达不到保证值的项目,由供货方负责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72h试运行,否则按违约条款处理。飞逸转速不做现场试验,若在试运行及商业运行二年保证期间出现飞逸故障,则以出现故障资料,作为检验根据。在机组运行8000h时或满二年(以先到者为准)时,进行通流部件损坏情况检查。检查30天前通知供货方派员参加。现场试验由供货方组织,监理单位、安装单位、供货方、电站设计单位及运行单位等有关部门参加,具体工作由安装单位负责执行,供货方现场代表对试验进行指导,监理单位负责验收,签发验收文件。供货方应提供所负责指导试验项目的、所必须的、经过校准的(附有关证明文件)专用试验仪器和设备(包括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及记录表格等)。3.2.2 试验大纲在试验开始前60天,供货方要提交一份完整试验大纲和进度表供业主方审查。大纲和进度表要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方法、试验程序、每项试验需要的设备和仪表、使用的试验表格和观察记录表等。每次试验的日期由业主方决定。机组性能试验中的水轮机出力及效率试验、导水机构漏水试验、机组稳定性试验、发电机通风试验、发电机效率试验等试验。3.2.3 安装试验①管路压力试验由供货方提供的水轮发电机组所有的油、气、水系统管路和接力器,在安装完毕后作静压试验, 试验压力至少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在30min以上。②大轴的盘车检查水轮机与发电机大轴连接并校正垂直以后,在供货方安装指导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盘车检查。盘车检查由工程师在场证实,且由供货方和安装承包商书面予以认可。③电气试验1)定子绕组对机座(定子铁芯)、转子绕组对磁极铁芯及绕组相互间绝缘电阻的测定;2)定转子绕组在实际冷态下直流电阻的测定;3)空载特性试验;4)定子绕组对机座、绕组相互之间的交流耐压及直流耐压试验;5)相序测试;6)定子绕组匝间绝缘介电强度试验;7)转子每个磁极交流阻抗测定;8)轴电压测定;9)测温元件绝缘电阻测定;10)稳态短路特性的测定(计算机模型);11)轴承绝缘电阻测定及温度测定;12)灭火及报警装置试验。13)制动系统动作试验及密封性能试验;14)所有控制、保护设备和所有信号、显示、计量仪器设备的检查、试验及校验;15)气隙检查、旋转检查、平衡校准及摆度、振动量的测定;16)发电机各项损耗和效率测定;17)定子、转子短时过电流试验;18)电压波形畸变率及电话谐波因数(THF)的测定;19)额定励磁电流和电压变化率的测定;20)绕组电抗和时间常数的测定;21)温升试验;22)发电机噪声测定。3.2.4 试运行在设备安装好准备投入商业运行之前, 机组都将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将验证机组是否可以良好地投入商业运行。试运行时,水轮发电机组应进行充水试验、空载和带负荷运行试验,还应作甩负荷试验、过速试验,以调整调速器时间元件、转速开关的整定和其它保护装置,所有这些调整和有关参数应记录下来并写入现场试验报告中。必须记录和测定的参数包括:水轮机的转速,导叶开度,接力器行程,机组出力,蜗壳压力,尾水管压力(真空),顶盖压力,主轴摆度,推力轴承负荷,水轮机振动,噪音,各轴承、发电机各部位、空冷器热风和冷风以及冷却水等的温度或温升。试运行持续时间为72h,如果试运行由于供货方提供的仪器故障而中断,故障消除后试运行继续进行,或者如有必要,业主方可要求全部重新试运行。试运行同时考验电站现有辅助设备系统如调速器、励磁及控制系统等与机组的配合情况,如果试运行由于电站现有设备仪器故障而中断,供货方应协助业主方找出并消除故障后继续进行试运行。3.2.5 机组性能试验①概述在水轮机、发电机和有关设备安装完毕,并经试运行试验投入令人满意的运行后,应在供货方的指导下,检验其性能。性能试验应在安装承包商人员协助下进行。供货方应拟定其设备的书面试验程序及注有精度等级的仪器清单交工程师。②容量指标试验机组应做容量指标试验,以检验水轮机出力保证值是否满足合同规定。除非供货方与业主方双方同意,一般情况下试验应根据IEC出版物41“水轮机现场验收试验国际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机组水头及相应流量测量所需的附加设备、仪表及装置应由供货方提供。容量指标试验应尽可能接近额定水头或其它在正常运行水头范围内的水头下进行。在测定有效净水头时,对净水头测量断面上的速度头应利用从供货方提供的特性曲线的流量来进行修正。水轮机出力由发电机出力的电气测量和已知发电机功率损失来确定。发电机出力应由在进行这些测量方面有经验的电气工程师利用由供货方供给的校正过的试验仪器来测定。③水轮机效率试验在水轮机保证期内,业主方有权进行水轮机效率试验,以验证水轮机效率是否满足保证值。此试验应根据IEC41“水轮机现场试验国际规程”或由买卖双方同意的类似的其它规程和有关规定,并在双方同意的第三方专家指导下进行。流量按IEC规程规定的方法或其它双方商定的方法测定。④发电机效率试验本试验应包括测定发电机在各种不同出力下的效率和测定励磁系统的损耗,此损耗由测量励磁回路与电压调整装置总的功率损耗而得。效率试验时,发电机的稳定运行状态不得借助于400V交流与220V直流的厂用电源来增磁或减磁。所有损耗应按热量法测定。⑤发电机主要性能参数试验项目如下:1)通风冷却及风道试验测量,包括定子的轴向温度梯度、风速及风量。2)短时间过流试验。3)负序电流试验。4)突然三相短路冲击试验。5)时间常数测量。6)额定励磁电流及电压变化率的测量。7)波形畸变系数及电话谐波系数(THF)测量。8)温升试验。3.2.6 试验报告各项试验报告均在供货方工程师的帮助下, 由安装承包商编写。供货方代表、安装承包商、工程师或其代表均在试验报告上签字认可。试验报告的内容分项编写,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目的、试验人员名单、测量仪表的检查和率定、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表格、计算实例、计算过程使用的各种曲线、全部测量结果汇总、最终成果的修正和调整、试验成果分析、误差说明以及对试验结果的讨论。在试验结束后的30天内, 供货方以试验报告或试验合格证书的形式提供6份合格的试验结果, 其中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给业主方工程师。4、验收(1)产品保护:工程完成后,中标人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设备被损坏中标人将有责任修理或赔偿损失。(2)验收合格条件①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要求。②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②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提交。③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④备在安装调试后通过相关部门及采购方的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5、售后服务(1)维修服务机构处理所有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全天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2)投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设备提供24个月的质保期及免费维修和保养,时间从验收通过、买方接受并使用之日算起。(3)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设备常规检查、调整和维护。(4)质保期内投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6、技术培训6.1投标人须对招标人的技术操作人员进行项目现场培训直至能安全独立操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6.2投标人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的维修经验。7、备件供应:投标人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品牌厂生产的产品或配套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8、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8.1须免费提供足够的常用及专用检修设备。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8.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免费提供。9、商标与铭牌: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其铭牌、使用标记、警示标记都应表示清楚。四、设备基本需要1、所有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时间需服从招标人的安排。如招标人因其它原因,要求将交货期、安装调试期作适当推迟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2、总体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招标人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2)投标人遵守不仅限于此规格书中的标准时,应向招标人及时解释清楚。2.3 设备的防护、包装及运输(1)设备的防护(2)所有设备应合理、有效包装,以使其有效防止各种损坏,如受潮、受热、剥落、腐蚀、变形等。(3)设备主要部件及随机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等都应妥善包装。这些包装应适合于运输、装卸等。(4)设备的包装费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5)在包装箱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装箱外面应注明数量、设备名称、编号、起吊位置、警示标志、外形尺寸、毛重等。所有文字应为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两种。以中文为准。(6)中标人应对设备的整个交货过程负责,包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的安全。(7)随包装箱带的文件、资料应防潮密封,并放置在包装箱内明显处。2.5到货验收2.5.1中标人应派人员在所供设备到工地时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更换零件,并妥善处理直至买方满意。此工作所发生费用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5.2在现场临时存放场地由招标人负责协调落实,但中标人应负责看管。2.6所需资料2.6.1所需技术资料:(1)产品样本及技术规格书;(2)技术、商务响应表(统一格式);(3)货物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包括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4)供货范围表(统一格式),包括产品的供货范围与零部件清单,其中:零部件需说明制造商和国别;(5)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统一格式);(6)关键部件进口的内容、国别应在投标文件中反映;其他:(1)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2)服务机构的详细介绍,包括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承诺。(3)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但所提出的意见应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4)在正式交付运行前,投标人需提交包括设备、控制、操作和维护手册等,以便于买方和相关人员能预先对将要运行的设备和系统有所了解。1、所有设备规格和详细操作说明。2、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包括零部件图和总图,说明书应包括备件清单、操作和维修方法。2、例行维修保养项目和期限的建议。4、紧急安全措施的建议。5、紧急维修中心电话号码、地址,维修人员的电话号码。(5)在培训期间,投标人须免费提供培训服务给招标人。(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文件。2.6.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1)提供保证期后正常运行两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其不变价格。(2)在备品、备件和易损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在停产日60日前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二、设备的配置要求1、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要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信誉保证金。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发的相应标准规范为准。3、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指明所投产品(整套设备、主要部件或主要元器件)的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品牌。4、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应有齐备的技术文件、说明书、合格证等。5、投标单位应提供成熟、已被广泛使用的、具有高可靠和稳定性的、合格的产品与配置。6、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与以上条款不符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供货的可全部退货,并视违约情节轻重扣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对中标人和所提供的产品提出警告并在相关媒体公布,中标人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产品质量事故,或因中标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第四章 合同格式(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 (货物名称)经政府采购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条款(2)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供货范围表及分项报价表附件2-技术规格 附件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附件4-履约保证金(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6)合同补充条款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见货物需求一览表。4.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见投标分项报价表。5.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见“第二章合同条款”。6.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本合同货物交货时间、地点见“第二章合同条款”。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买方: 卖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在年 月 日时 分前不得拆封年 月 日 一、投标书致:(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函(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 开标一览表2. 投标分项报价表3.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4.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5. 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 资格证明文件7. 提交的信誉保证金,金额为。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信誉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二、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招标编号: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单价总价总报价:投标人代表签字: 备注: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投标报价须包括全部设备价款(包括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预埋件等)、运输装卸费(包括保险)、安装指导及调试费、技术支持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和税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消耗、试验用材和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分析、测算,并将费用纳入在投标总价中。单价和总价中已包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3、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序号 名 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 单 价(注明装运地点)总价1主要货物、标准附件2备品备件3专用工具4安装、调试、检验5培训6技术服务7装运费等8其它 总计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投标人(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 开标一览表明细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总报价:投标人(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五、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响应/偏离内容应在说明栏中说明该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或页码)的依据六、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且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必须满足,否则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注:以上表格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七、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和产品样本(提供产品彩页)2.主要外购件、配套件的型号规格和投标分项报价表3.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关键部件明细表等4.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八\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招标代理公司关于贵方 年 月 日(投标邀请函的时间)第(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并声明提交的一切文件和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名称:签字: 地址:签字人姓名、职务传真邮编:电话:单位盖章: 九、产品生产厂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承诺十、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1.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2.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经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3.组织代码证(经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4. 法人代表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5.信誉保证金6.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致: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编号) 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电子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