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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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项目 | |||||||||||||||||||||||||||||||||||||||||||||||||||||||||||||||||||||||||||||||||||||||||||||||||||||||||||||||||||||||||||||||||||||||||||||||||
标段编号 | E****************001001; | 标段名称 | 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0月19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尚湖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尚湖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尚湖镇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370.06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9300万元,含设计费、建安施工费、设备、材料采购费等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540 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1 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5月18 日 2.1.5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设计、土建、水电、桩基、基坑围护、大型土石方、商品砼、防水、涂料、外墙保温、预拌砂浆、装饰、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强弱电、景观绿化、亮化、相关配套工程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 2.2.1方案设计及优化、方案报审、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桩基、基坑围护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消防】、装饰、智能化、钢结构、室外工程等,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 采购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无负压供水设备、远程抄表系统、消防水泵、普通电梯、无障碍电梯、太阳能等)及管理、土建、水电、桩基、基坑围护、大型土石方、商品砼、防水、涂料、外墙保温、预拌砂浆、装饰、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强弱电、景观绿化、亮化、围墙及其他零星附属等、二星绿色建筑费用、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同时具有:(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资格的,则可拟派一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需要拟派二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联合体参与方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3.6.1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常熟市外进常建筑施工企业承接业务须满足《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外地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的通知》[常住建(2020)18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咨询电话:****-********。 3.6.3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0月14日8时30分至2021年 10月19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2/changshu.html">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11 月16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 10.备注总建筑面积约21370.06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面积不超20000平方米),层数为地上17+1层,地下1层。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常熟市尚湖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尚湖镇 联系人: 席心中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黄河路佳和广场4幢402室 联系人:周雁 电 话:******** 11.友情提示11.1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2.本公告发布日期12.1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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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尚湖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尚湖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尚湖镇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370.06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9300万元,含设计费、建安施工费、设备、材料采购费等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540 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1 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5月18 日 2.1.5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设计、土建、水电、桩基、基坑围护、大型土石方、商品砼、防水、涂料、外墙保温、预拌砂浆、装饰、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强弱电、景观绿化、亮化、相关配套工程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 2.2.1方案设计及优化、方案报审、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桩基、基坑围护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消防】、装饰、智能化、钢结构、室外工程等,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 采购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无负压供水设备、远程抄表系统、消防水泵、普通电梯、无障碍电梯、太阳能等)及管理、土建、水电、桩基、基坑围护、大型土石方、商品砼、防水、涂料、外墙保温、预拌砂浆、装饰、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强弱电、景观绿化、亮化、围墙及其他零星附属等、二星绿色建筑费用、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同时具有:(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资格的,则可拟派一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需要拟派二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联合体参与方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3.6.1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常熟市外进常建筑施工企业承接业务须满足《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外地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的通知》[常住建(2020)18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咨询电话:****-********。 3.6.3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0月14日8时30分至2021年 10月19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2/changshu.html">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11 月16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 10.备注总建筑面积约21370.06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面积不超20000平方米),层数为地上17+1层,地下1层。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常熟市尚湖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尚湖镇 联系人: 席心中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黄河路佳和广场4幢402室 联系人:周雁 电 话:******** 11.友情提示11.1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2.本公告发布日期12.1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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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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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0月19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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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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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尚湖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尚湖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尚湖镇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370.06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9300万元,含设计费、建安施工费、设备、材料采购费等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540 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1 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5月18 日 2.1.5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设计、土建、水电、桩基、基坑围护、大型土石方、商品砼、防水、涂料、外墙保温、预拌砂浆、装饰、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强弱电、景观绿化、亮化、相关配套工程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 2.2.1方案设计及优化、方案报审、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桩基、基坑围护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消防】、装饰、智能化、钢结构、室外工程等,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 采购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无负压供水设备、远程抄表系统、消防水泵、普通电梯、无障碍电梯、太阳能等)及管理、土建、水电、桩基、基坑围护、大型土石方、商品砼、防水、涂料、外墙保温、预拌砂浆、装饰、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强弱电、景观绿化、亮化、围墙及其他零星附属等、二星绿色建筑费用、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同时具有:(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资格的,则可拟派一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需要拟派二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联合体参与方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3.6.1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常熟市外进常建筑施工企业承接业务须满足《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外地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的通知》[常住建(2020)18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咨询电话:****-********。 3.6.3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0月14日8时30分至2021年 10月19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2/changshu.html">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11 月16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 10.备注总建筑面积约21370.06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面积不超20000平方米),层数为地上17+1层,地下1层。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常熟市尚湖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尚湖镇 联系人: 席心中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黄河路佳和广场4幢402室 联系人:周雁 电 话:******** 11.友情提示11.1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2.本公告发布日期12.1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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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尚湖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尚湖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常熟市2021B-011地块住宅(动迁安置房)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尚湖镇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370.06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9300万元,含设计费、建安施工费、设备、材料采购费等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540 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1 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5月18 日 2.1.5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由承包人修改,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设计、土建、水电、桩基、基坑围护、大型土石方、商品砼、防水、涂料、外墙保温、预拌砂浆、装饰、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强弱电、景观绿化、亮化、相关配套工程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 2.2.1方案设计及优化、方案报审、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与设备采购安装等,为EPC总承包工程。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桩基、基坑围护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建筑、结构、水、电、暖、消防】、装饰、智能化、钢结构、室外工程等,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 采购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无负压供水设备、远程抄表系统、消防水泵、普通电梯、无障碍电梯、太阳能等)及管理、土建、水电、桩基、基坑围护、大型土石方、商品砼、防水、涂料、外墙保温、预拌砂浆、装饰、消防、暖通、智能化、室外道路、雨污水、强弱电、景观绿化、亮化、围墙及其他零星附属等、二星绿色建筑费用、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同时具有:(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资格的,则可拟派一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需要拟派二个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分别为:(1)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2)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联合体参与方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联合体各方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3.6.1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常熟市外进常建筑施工企业承接业务须满足《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外地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的通知》[常住建(2020)18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咨询电话:****-********。 3.6.3其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4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0月14日8时30分至2021年 10月19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2/changshu.html">http://www.szzyjy.com.cn/dlrk/019003/********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11 月16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 10.备注总建筑面积约21370.06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面积不超20000平方米),层数为地上17+1层,地下1层。 11.联系方式招标人:常熟市尚湖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尚湖镇 联系人: 席心中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黄河路佳和广场4幢402室 联系人:周雁 电 话:******** 11.友情提示11.1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2.本公告发布日期12.1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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