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13年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医疗设备
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受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委托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2013年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NHZFCG 201358
三、采购人: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核磁共振成像系统 最高限价:1200万元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医疗器械经销许可证(原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书或授权(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及实收资本均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6)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7)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注:1、第2)条开标现场均需提供原件,报名及资格预审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开标现场不能提供原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单位。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16日
参与投标:通过资格预审后递交投标保证金即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可与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索取或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www.nmgp.gov.cn)盟市招标信息中查询。
报名及资格预审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组。报名及资格预审时请需将本公告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各项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交或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留有详细联系方式。资格预审由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共同审核。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十三项。本公告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注明“原件”的,报名及资格预审只提供或传真复印件,但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报名及资格预审时提供证明文件不能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五年付清。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预付设备款15﹪,设备安装正常运行后付设备全款的25﹪,第二年付设备全款的20﹪,第三年付设备全款的20﹪,第四年付设备全款的15﹪,余款5﹪第五年付清。
九、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必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中心指定帐户,汇款单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的名称相符(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我中心只按汇款单上的企业名称以银行电汇方式退款,当地投标供应商我中心以转帐支票的方式退还,我中心不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以其它方式汇款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入:
户 名: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7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呼伦贝尔河东支行
十、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16日17:00时
已通过资格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书按要求密封后进行投标。
十一、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和签到时间:
签到时间:2014年1月21日,下午2:30-17:30,签到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组
投标书递交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22日8时30分。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未到指定地点签到者视为无效投标。开标现场需递交标书及开标一览表。
十四、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办公楼)
采购单位技术联系人:郭昊 ****-*******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标前采购三组 郭晓伟 张兵兵
联系电话:0470- ******* 传真:0470-*******
标后采购四组 敖伊兰 联系电话:****-*******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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