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13年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医疗设备

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受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委托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2013年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NHZFCG 201358
三、采购人: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核磁共振成像系统 最高限价:1200万元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医疗器械经销许可证(原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书或授权(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及实收资本均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6)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7)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注:1、第2)条开标现场均需提供原件,报名及资格预审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开标现场不能提供原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单位。
七、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16日
参与投标:通过资格预审后递交投标保证金即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可与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索取或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www.nmgp.gov.cn)盟市招标信息中查询。
报名及资格预审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组。报名及资格预审时请需将本公告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各项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交或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留有详细联系方式。资格预审由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共同审核。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十三项。本公告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注明“原件”的,报名及资格预审只提供或传真复印件,但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报名及资格预审时提供证明文件不能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五年付清。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预付设备款15﹪,设备安装正常运行后付设备全款的25﹪,第二年付设备全款的20﹪,第三年付设备全款的20﹪,第四年付设备全款的15﹪,余款5﹪第五年付清。
九、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必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中心指定帐户,汇款单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的名称相符(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我中心只按汇款单上的企业名称以银行电汇方式退款,当地投标供应商我中心以转帐支票的方式退还,我中心不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以其它方式汇款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入:
户 名: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7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呼伦贝尔河东支行
十、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16日17:00时
已通过资格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书按要求密封后进行投标。
十一、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和签到时间:
签到时间:2014年1月21日,下午2:30-17:30,签到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组
投标书递交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22日8时30分。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未到指定地点签到者视为无效投标。开标现场需递交标书及开标一览表。
十四、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办公楼)
采购单位技术联系人:郭昊 ****-*******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标前采购三组 郭晓伟 张兵兵
联系电话:0470- ******* 传真:0470-*******
标后采购四组 敖伊兰 联系电话:****-*******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制。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2.2“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工作的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项目说明3.1 项目基本情况:2013年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3.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3.3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3.4付款3.4.1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3.4.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五年付清。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预付设备款15﹪,设备安装正常运行后付设备全款的25﹪,第二年付设备全款的20﹪,第三年付设备全款的20﹪,第四年付设备全款的15﹪,余款5﹪第五年付清。 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招标公告所公布的条件;4.2其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4.3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5.投标费用无论招标活动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技术规范与相关要求(5)投标文件的标准和格式(6)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7)合同基本条款  (8)附件2.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2.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 2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 2014年1月8日标书公示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未提出疑义,即视为默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2.3 集中采购机构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每一个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经报名参与投标的的投标人并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的变更公告中公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确认。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份,对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都有同等的约束力。三、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编写1.1.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 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1.3投标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Office系列语言)。1.4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报价和结算均使用人民币。1.6 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1.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2.投标文件的组成2.1投标文件由1份正本、 8 份副本组成(1)投标文件封面与目录(2)投标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分项报价明细表(6)投标货物配置明细表(7)投标货物质量验收标准(8)技术规格偏离表(9)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10)业绩情况一览表(11)产品质量认证和销售授权证明材料(1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13)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4)货物发运计划、安装(施工)方案和进度表(15) 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16)其他证明及有关文件2.2除在标书中提供外,还要将满足要求的另一份开标一览表放入密封的小信封内,开标时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供唱标时使用。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可被视为废标。3.投标文件的格式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如用线、金属丝等材料牢固紧密扎紧,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或编排目录页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明确在每一份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及其各项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签字盖章。4.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4.4投标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5.投标报价5.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此表一份装订在标书中,另一份密封在信封内,于开标时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给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未按统一格式填写或缺漏项,投标为无效投标。5.2投标价格应包括采购人对招标货物(服务)验收完成投入使用前后的所有费用。5.3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以“开标一览表”所报价格为依据,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报出二个以上报价,投标为无效投标。6. 投标保证金:6.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 万元。投标企业须以银行电汇的形式交付。投标时需出示填写完整的投标保证金底单或诚信保证金底单复印件、存款底单原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6.2 投标保证金交入: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呼伦贝尔河东支行银行账号:****************7886.3投标现场不接受以存折、银行卡、银行保函、支票、现金等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6.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6.5落标方在所交款项已被确认进入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公告期结束无疑义,凭收款收据或有效汇款信息无息退还。6.6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3)提供虚假的投标文件。6.7如投标企业所投产品质量被其他投标人质疑,需要国家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时,所需费用直接从投标人保证金中支付。7. 投标有效期7.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8.投标文件递交8.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1.1投标人应使用密封袋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招标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8.1.2每一密封条注明“于 20xx年xx 月xx 日 上 午xx:xx 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8.1.3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8.1.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8.2因客观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将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信函、传真)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8.3迟交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8.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8.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8.4.3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四、开标和评标1.开标1.1集中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开标大会。参加开标的各方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工作人员。1.3 开标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进行唱标。1.4唱标:公开宣读开标一览表。1.5 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以中文文本为准。2.评标2.1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经济和技术专家于开标当日,由投标人代表在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从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评标原则和打分办法逐一对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做出比较评价;2.2.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2.2.3按评审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及预标单位。2.3投标文件审查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前,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3.1资格审查。依据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招标公告中所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是否交付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签署、删改、货物(工程)交货(付)期、投标总价是否超预算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2.3.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即失去进入详评的权力。2.3.3.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2.3.3.2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过期的;2.3.3.3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2.3.3.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3.3.5投标文件为活页装订(散叶、打孔、插条等)的;2.3.3.6投标产品超出其经营范围的;2.3.3.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3.8无投标有效期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3.3.9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2.3.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集中采购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后补。2.4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开标后,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尚未表述清楚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2.4.2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委会的询标。2.4.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集中采购机构的通知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4.4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评标内容2.5.1投标报价;2.5.2交货期及优惠承诺等;2.5.3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产品是否通过产品质量认证,是否提供了国家权威机构出据的检测报告,产品的质量、性能是否安全可靠,设备运行是否平稳,对用户是否实用,运行成本、维修费用是否经济,是否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承诺等;2.5.4产品的制造工艺、管理水平和选用材料等,备品、备件是否齐全;2.5.5投标人近年来的资格情况、资信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财务审计报告、业绩(须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能否提供优质服务、有无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及其他社会信誉等;2.5.6是否符合国家和地区环保要求,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属于技术创新产品,是否满足国家安全、卫生、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等。2.6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6.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部进行。2.6.2 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6.3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参与评标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内容。五、定标与签订合同1.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1.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2综合评价或性价比优秀;1.3中标条件对采购人最为有利;1.4有执行合同的能力;1.5符合国家有关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自主创新、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发展的政策。2.中标结果公示 评标工作完成后,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由集中采购机构在指定的媒体和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3.中标通知3.1公示期结束后,集中采购机构按照规定程序给排序第一的供应商核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必须提供由中标供应商或排名第一供应商签字的弃标确认书,由集中采购机构再次在指定的媒体和中心网站公告3天后,且无异议,采购人方可与评标排序第二的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次类推。3.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4.合同的签订 4.1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书,并就采购货物的数量、技术指标、服务条款和交货时间、地点等条款逐项进行审核。4.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采购中心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签订。如无特殊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须经采购中心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5.履约保证金为保证中标人更好地履行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约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合同规定全额无息退还。 第二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核磁技术参数序号技术参数★1.总体要求投标机型为各公司已获得FDA及SFDA(或受理证)的1.5T磁共振机型,必须为最新、最高档机型,须整机原装进口,各厂家提供技术白皮书。2. 磁体系统2.1磁体类型:超导磁体2.2磁场强度:1.5T2.3屏蔽方式:主动屏蔽2.4抗外界电磁干扰屏蔽技术2.5匀场方式:主动 被动2.6三维动态匀场2.7匀场时间:≤10秒2.85高斯线范围:≤2.5X4.0m*2.9磁场均匀度(V-RMS,典型值)45cmDSV≤0.81ppm40cmDSV≤0.27ppm30cmDSV≤0.10ppm20cmDSV≤0.04ppm10cmDSV≤0.01ppm2.10液氦填充周期:≥4年*2.11冷头技术:4K2.12液氦容量:≥1600升2.13病人检查通道最窄孔径:≤60 cm3. 梯度系统*3.1最大单轴梯度场强(非有效值)3.1.1Echospeed梯度系统:≥33mT/m 3.1.2SQ梯度系统:≥45mT/m3.1.3Quasar Dual梯度系统,:≥40mT/m3.1.4ZGV梯度系统:≥33mT/m3.2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 :≥120 T/m/s3.3最大X、Y、Z轴扫描FOV≥48 cm3.4梯度工作方式:非共振式3.5软件降噪技术3.6硬件降噪技术3.7梯度线圈冷却:水冷3.8梯度放大器冷却:水冷3.9梯度控制技术:全数字实时发射接收3.10工作周期:100%4. 射频系统*4.1射频发射功率:≥15kW 4.2射频发射带宽:≥600kHz*4.3相控阵射频同时并行终端传输通道数如果具备TIM系统,则必须提供,且要求的相控阵射频同时并行终端传输通道数:≥32个如果采用局部高密度技术,则必须提供且要求射频通道数:≥8个4.4各通道接收带宽:≥1MHz4.5射频接收采样分辨率:≤50ns4.6射频线圈扫描自动调谐技术5.射频接收线圈5.1如果是Tim全身一体化扫描线圈(需满足全身血管扫描需求)神经血管或头颈联合线圈腹部相控阵线圈全脊柱线圈外周血管矩阵线圈环形线圈各线圈均需支持并行采集功能并兼容EPI序列≥20单元≥36单元≥32单元≥36单元中号小号各一5.2如果是局部高密度靶线圈则要求:各线圈均需支持并行采集功能并兼容EPI序列腹部相控阵体表线圈全脊柱相控阵线圈通用柔性线圈正交发射头线圈正交发射体线圈6. 计算机系统6.1主计算机CPU:ntel Xeon6.2CPU位数:≥64位6.3主频大小:≥2.0GHz6.4内存大小:≥8GB6.5计算机显示器:≥23英寸彩色LCD6.6显示器分辨率:≥1920×12006.7硬盘容量:≥219GB 6.8数据存储形式:DVD6.9阵列处理器主频:≥2.26GHz6.10阵列处理器内存:≥16GB6.11阵列处理器硬盘:≥146GB 6.12图像存储数(256X256) :≥400,000幅 6.13图像重建速度(256X256, 100% FOV) :≥2700幅/秒6.14超快速计算机处理技术,步扫描重建功能(扫描,采集,重建时可同时进行阅片,后处理,照相和存盘功能)6.15DICOM3.0接口7. 系统后处理功能7.13D后处理7.2MPR后处理7.3SSD后处理7.4MIP后处理7.5图像回放软件7.6图像评价软件7.7实时互动重建7.8t-test定量分析7.9ADC-map7.10T1,T2值计算7.11时间信号曲线7.12图像减影、叠加8. 检查环境8.1扫描床最大承重(垂直运动状态下):≥150Kg8.2扫描床移动精度: ≤1mm8.3床旁控制系统:双侧 8.4检查床最大床速:≥10cm/s8.5检查床最大水平移动范围:≥240cm8.6自动步进扫描床 8.7生理信号显示8.8紧急制动系统8.9心电门控8.10呼吸门控9. 后处理接口9.1软件控制照相9.2激光相机接口9.3远程维修遥控9.4DICOM发送/接收9.5DICOM查询/检索9.6DICOM基本打印10. 扫描参数10.1最小二维层厚:≥0.1mm 10.2最小三维层厚:≥0.05mm 10.3最大采集矩阵:≥1024×102410.4弥散加权B值:≥7000 10.53D GRE最短TR(128x128) :≥0.85ms10.63D GRE最短TE (128x128) :≥0.28ms 10.73D GRE最短TR(256x256) :≥1.2 ms10.83D GRE最短TE (256x256) :≥0.5 ms10.9EPI 最短ESP(128×128) :≥0.320ms10.10EPI 最短ESP(256×256) :≥0.556ms10.11EPI最大因子:≥512 11. 扫描序列11.1自旋回波(SE)11.1.1自旋回波序列11.1.22D/3D FSE11.1.3FSE回波分享11.1.4三维FSE序列11.1.5单次激发FSE11.1.6脂肪抑制序列11.1.7频率脂肪抑制11.1.8水抑制序列11.2反转恢复(IR)11.2.1常规IR序列11.2.2快速IR 序列 (水/脂抑制技术)11.2.3水抑制( FLAIR)11.2.4单次激发快速反转恢复序列11.3梯度回波(GRE) 11.3.1多层面梯度回波11.3.23D梯度回波11.3.3亚秒T1加权(2D/3D)11.3.4亚秒T2加权(2D/3D)11.3.5去除剩余磁化梯度回波技术11.3.6利用剩余磁化梯度回波技术11.3.7重T2 加权高对比序列TrueFISP或 FIESTA或Balanced FFE11.4平面回波(EPI)11.4.1单次激发EPI11.4.2自旋回波EPI11.4.3梯度回波EPI 11.4.4反转EPI12. 高级应用技术12.1体部成像12.1.1肝脏动态增强:3D VIBE或LAVA-XV或4D THRIVE12.1.2全身弥散成像软件包12.1.3同相位/去相位水脂分离技术:DIXION 或3D Dual Echo12.1.4呼吸导航技术12.1.5磁共振胰胆管造影12.1.6磁共振尿路造影12.2神经成像12.2.1高分辨率颈髓成像:MEDIC 或 MERGE或m-FFE12.2.2高分辨率内耳三维成像:Restore或FIESTA-C12.2.3全脊柱成像12.3弥散成像12.3.1各向同性采集12.3.2各向异性采集12.3.3ADC值测量12.3.4ADC-map彩图12.3.5体部脏器弥散12.4灌注成像12.4.1灌注成像技术12.4.2rCBV分析12.4.3TTP分析12.4.4MTT分析12.4.5负积分图12.4.6检索图12.4.7时间信号曲线12.4.8彩色显示12.5血管成像12.5.12D/3D TOF法技术12.5.2连续多层3D时飞法(TOF)技术12.5.3门控2D血管12.5.42D/3D相位对比法技术12.5.5增强对比MRA12.5.64D MRA技术:TREAT 或 TRICKS- XV或4D TRACK12.5.7智能造影剂跟踪技术:CARE Bolus或Fluoro-Trigger MRA或Bolus track12.5.8门静脉成像技术12.5.9自动移床MRA12.5.10磁化转移(MTC)12.5.11动静脉分离技术12.5.12最大强度投影12.5.13多层面重建12.5.14曲面重建12.5.15电影回放12.6心脏成像12.6.1常规形态学成像12.6.2快速梯度回波/快速心脏采集12.6.3黑血技术,包括脂肪抑制黑血技12.6.4亮血技术12.6.5心电触发12.6.6二维/三维多相位成像12.6.7快速心脏电影12.6.8首过法灌注成像12.7波谱成像12.7.1STEAM技术(激励回波采集法)12.7.2PRESS技术(自旋回波)12.7.3多通道线圈完成头颅频谱12.7.4彩色代谢物图12.7.5频谱图透明覆盖13. 并行采集技术13.1基于图像算法:mSENSE或ASSET或SENSE13.2并行采集加速因子:≥413.3自动校准技术14. 伪影校正技术14.1流体补偿14.2呼吸补偿14.3头部伪影矫正14.4去金属伪影技术14.5消除磁敏感伪影14.6卷积伪影去除14.7前瞻性运动伪影校正14.8回顾性运动伪影校正14.9伪影校正技术:提供Blade或Propeller软件或MultiVane软件,提供国内用户临床图像样片15. 其他技术参数要求15.1自动和手动滤波15.2实时交互式成像15.3三维定位系统15.4频率编码方向扩大采集15.5相位编码方向扩大采集15.6预饱和技术15.7饱和带数目:≥615.8脂肪饱和技术15.9水饱和技术15.10水激发技术15.11偏中心扫描技术15.12扫描暂停技术15.13可变带宽技术15.14可变k空间填充15.15非/对称回波15.16信噪比指示器15.17优化反转角技术15.18线圈灵敏度校正15.19神经高分辨成像15.20磁共振实时定位15.21磁共振实时透视15.22交互式参数改变15.23扫描参数顾问15.24恒定信号技术售后服务1.维修点:自治区内有固定维修点2.维修工程师:自治区内有专职的核磁维修系统3.配件仓库:国内配件总仓库4.电话维修系统:国内有免费电话维修系统5.维修响应速度:一小时内作出维修方案,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医院6.保修期内的开机率:保证开机率≧95%7.维修方式:要求维修密码开放1、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正品。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必须提供投标设备技术资料。3、投标报价为设备送达使用地,并包含所有的安装、调试、运输、税金等费用。4、以上规格和技术参数为参考参数,只接受正偏离,投标人所投产品规格和技术参数达到参考规格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即可视为满足技术要求。5、带*号为主要技术参数。6、投标企业和所投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相关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 1、服务要求:1.1投标人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设备验收,并对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测试,向采购人提供结果报告,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2投标人提供该设备的详细使用及维护保养说明书;1.3投标人提供常年技术服务,并有五年以上的备品、备件、配件供应。2、设备质量保证:2.1自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为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由投标人提供免费维修并更换损坏的配件。2.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如发生任何故障,要求投标人应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2小时内响应,两个工作日内免费排除故障。在此期间如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问题可进行退货处理,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也可进行更换,更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3、现场技术服务要求:3.1投标人派出设备生产国家培训的工程师进行设备的现场服务。3.2现场工程师应与用户一起进行设备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试运行和验收;与用户协商器材的安装位置;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 4、售后服务承诺:4.1质保期过后壹年由投标人对设备提供免费维修,在此期间不得收取维护费、差旅费,如需更换配件,只收配件成本费,如不需更换配件,则不收任何费用。4.2上述质保期过后维修,投标人必须只收取更换配件的成本费。不得收取任何维修费用。4.3上述质保期后,投标人接到用户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两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节假日照常服务)。4.4投标人必须对所有部件终身维修服务;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4.5质保期外如发现设备存在设计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4.6设备自验收使用之日起,五年内卖方保证设备所需零配件可维修和更换,并要求能终生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4.7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投标人必须保证正常零部件的供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质保期后如需更换零部件,投标人必须以优惠价提供。4.8免费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4.9定期进行用户回访,及时处理用户意见。5、技术培训:5.1培训内容: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操作使用,保养维护等。5.2培训日期及地点:设备安装前用户技术人员人到投标单位进行免费培训;安装后投标人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用户所在地对全体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必要时与用户协商另安排时间请专家讲课。培训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旅差、食宿、培训场地和消耗品等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这些费用应分别列出,并应记入投标价内。三、验收标准及要求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产品,产品必须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政府国家标准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范完成制造和安装;2、安装完成后,经用户及国家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达到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该设备的产品标准,并满足安全使用防护要求的,方可验收合格。3、设备运抵用户所在地现场后,用户与投标人共同开箱验货,验货结果双方认可。4、设备到达用户现场后安装、调试完成后,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器材最终验收,验收试件由用户提供,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5、必须保证投标设备配置的完整性,能满足设备全部功能的使用,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6、因投标人的过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处以罚款。注:投标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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