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肇庆高新区2021年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肇庆高新区2021年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招标公告

根据《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试行办法>的通知》(肇高管办〔2020〕1号)、《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2021年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工作,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向社会公开遴选肇庆高新区2021年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评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肇庆高新区2021年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评审单位

二、承担评审项目的工作内容

(一)对《申报指南》的每个专题分别制定评分表;

(二)依据《申报指南》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组织专家现场考察企业申报的项目;

(四)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组织企业答辩,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五)出具项目评审报告;

(六)在相关部门复核或社会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情况,须依程序进行再次复议论证,完善相关工作。

三、报名单位条件和要求

(一)在肇庆市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证照齐全、守法经营、内部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三)具备商务经济业务评审的专业力量。

(四)近年有承接政府委托实施同类项目经验者优先。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评审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证照复印件。

(三)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四)本次评审的工作方案。

(五)费用预算表。预算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通讯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资料印刷费、人工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和税金,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具体评审费用由报名单位在项目评审单位基本情况表中提出。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0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我局外资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地址: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富民大厦14楼1415室,联系电话:****-*******

六、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的选作项目评审单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申报 专项资金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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