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1-2024年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1-2024年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1-2024年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项目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运输工程/道路运输 |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4日18: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5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04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5楼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123 |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刁承磊187*****7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电子商务产业园1栋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超134*****123 |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1-2024年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项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R********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1-2024年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1-2024年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
合同履行期限: 3 年(自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类);(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配员充足。投标人需提供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文件,以及人员名单。人员名单要附社保相关证明;(4)供招标人排他使用的自有成品油运输车不低于12台。此项需按照如下要求提供影像或图片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1)车辆清单,清单中需明确头、尾牌号、报废期。承诺清单中所列车辆均为供给招标人固定使用的车辆。招标人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前,将按照《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查标准》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所有车辆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合格的,限期1个月内整改,1个月内不整改完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之后按照评标排名依次向上递补。2)车辆清单中所列车辆不在失信名录内。3)提供与车辆清单所列车辆一一对应的车籍手续;(5)投标人承诺满足并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管理; (6)投标人承诺为我公司运输所发生的燃油100%在我公司所属加油站加注,每月按照平均运距和计算的加油量与实际加油量进行对比考核,连续三个月差距均在20%以上的即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直接与承运方解除合同。(7)投标人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完成与招标人在用的万佳信牌油罐车智能电子锁(包括gps定位及轨迹、电子铅封),所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8)必须具备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并可以远程监控。并为投标人提供系统账号和软件,投标人能随时保持对车辆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访问、监控。无视频监控系统的,投标人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监控系统的安装。(9)投标人承诺运价调整服从招标人油价运价联动机制。(10)投标人承诺除自然灾害、疫情以外的任何情况影响配送,均由承运商自行协调解决,保障供应,一旦发生断供,则按照脱销事故进行处罚,脱销一次,最低扣罚1万元,造成实际经营损失超过1万元的按实际经营损失赔付。(11)投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一周内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第一名30万元,第二名20万元,第三名15万元,第四名作为备用承运商,在分得运量后一周内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15万元。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报名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5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1-2024年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项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YR********
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1-2024年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项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1-2024年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项目。
2.2服务地点:吉林省境内。
2.3服务期:3年(自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4招标范围: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2021-2024年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输项目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5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4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类);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配员充足。投标人需提供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文件,以及人员名单。人员名单要附社保相关证明;
(4)供招标人排他使用的自有成品油运输车不低于12台。此项需按照如下要求提供影像或图片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1)车辆清单,清单中需明确头、尾牌号、报废期。承诺清单中所列车辆均为供给招标人固定使用的车辆。招标人在发布中标通知书前,将按照《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查标准》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所有车辆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合格的,限期1个月内整改,1个月内不整改完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之后按照评标排名依次向上递补。
2)车辆清单中所列车辆不在失信名录内。
3)提供与车辆清单所列车辆一一对应的车籍手续;
(5)投标人承诺满足并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管理;
(6)投标人承诺为我公司运输所发生的燃油100%在我公司所属加油站加注,每月按照平均运距和计算的加油量与实际加油量进行对比考核,连续三个月差距均在20%以上的即视为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直接与承运方解除合同。
(7)投标人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完成与招标人在用的万佳信牌油罐车智能电子锁(包括gps定位及轨迹、电子铅封),所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8)必须具备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并可以远程监控。并为投标人提供系统账号和软件,投标人能随时保持对车辆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访问、监控。无视频监控系统的,投标人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监控系统的安装。
(9)投标人承诺运价调整服从招标人油价运价联动机制。
(10)投标人承诺除自然灾害、疫情以外的任何情况影响配送,均由承运商自行协调解决,保障供应,一旦发生断供,则按照脱销事故进行处罚,脱销一次,最低扣罚1万元,造成实际经营损失超过1万元的按实际经营损失赔付。
(11)投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一周内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第一名30万元,第二名20万元,第三名15万元,第四名作为备用承运商,在分得运量后一周内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15万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报名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现场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有效网页截图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到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5楼吉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1月04 日9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5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1 年11 月04 日09 时00 分。
7.2开标场所: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5楼开标室 。
7.3开标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长春转业军人创业基地5楼开标室 。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
邮编:130000;
联系人:刁承磊;
电话:187*****777;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电子商务产业园1栋301室;
邮编:136000;
联系人:陈国帅、曾超;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021年10月15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刁承磊187*****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电子商务产业园1栋301室
联系方式:曾超134*****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超
电 话: 13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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