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机车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数控铣床综合实验系统采购公告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机车技师学院的委托,为大连机车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数控铣床综合实验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
1.采购编号:DCZ********
2.采购内容:
数控铣床综合实验系统1套。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3章。)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经销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12月31日起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
供应商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请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审查合格(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售价:每份100元,售后不退,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6.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保证金的时间、地点:2014年1月8日8:30-9:00(北京时间),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逾期不予受理。
7、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受理区(4),逾期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与地点:2014年1月8日9:0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8号
邮政编码:116011
电 话:(0411)********-***
传 真:(0411)********
联 系 人:刘永赟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9366
采购编号:DCZ
********0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大连机车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数控铣床综合实验系统采购 采 购 文 件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中国大连2013年12月目录采购邀请第1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总则1、资金来源2、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货物与服务3、谈判费用二、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构成5、采购文件的澄清6、采购文件的修改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7、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8、谈判响应文件构成9、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0、报价11、货币12、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4、谈判保证金15、谈判有效期16、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7、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19、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20、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谈判21、初审22、谈判小组的组成23、谈判过程的保密性24、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25、谈判程序26、成交原则六、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9、采购人拒绝接受报价的权力30、资格审查31、成交通知书32、签订合同33、腐败和欺诈行为34、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费第2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1、定义2、来源地3、技术规格4、专利权5、包装要求6、包装标志7、装运条件8、保险9、付款10、附带服务11、质量保证12、检验13、索赔14、卖方履约延误15、误期赔偿16、不可抗力17、税费18、争端的解决19、违约终止合同20、破产终止合同21、转让和分包22、适用法律23、合同生效24、主导语言25、合同修改第3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第4章 报价函格式及谈判保证金格式第5章 报价汇总表第6章 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邀请采购编号:DCZ
********项目名称:大连机车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数控铣床综合实验系统采购采 购 人:大连机车技师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1、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机车技师学院的委托,为大连机车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数控铣床综合实验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该项目的谈判。2、采购内容:数控铣床综合实验系统1套备注: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3章。)3、大连机车技师学院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的费用。4、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经销授权。(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3年12月31日起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50元,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6、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应用中文编写(A4纸),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并附有1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非大连本地)、现金、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2)任何形式之一种。(注: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7、交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8、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保证金的时间、地点:2014年1月8日08:30-9:00(北京时间),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逾期不予受理。9、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受理区(4),逾期不予受理。10、谈判时间与地点:2014年1月8日9:0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11、联系人:采购人:大连机车技师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8号邮政编码:116011电话:(0411)
********-*** 传真:(0411)
********联 系 人:刘永赟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帐号:
********9366 第1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机车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数控铣床综合实验系统采购 2采购人名称:大连机车技师学院3报价除货物价格外还应包括技术服务、伴随服务和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4谈判保证金金额:1000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有效期截止日后九十(90)天内保持有效。谈判保证金递交时间:2014年1月8日08:30-9:00(北京时间)前于受理区(4)递交5谈判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90天6副本的份数:4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8日08:30-9:00前于受理区(4)递交采购项目名称:大连机车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数控铣床综合实验系统采购采购编号:DCZ
********供应商: 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1月8日9:00(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9合同签字地点:大连机车技师学院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谈 判 须 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1.1大连机车技师学院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项目的费用,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货物与服务2.1供应商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采购人在本次采购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2.2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并且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才可以参与本合同的采购。2.3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4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国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5本款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生产或提供伴随服务的来源地。2.6本合同的一切费用用于支付这些货物和服务。2.7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3.谈判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最终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构成4.1采购文件包括:采购邀请第1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2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第3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第4章报价函格式和谈判保证金格式第5章报价汇总表第6章资格证明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采购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二(2)天以前按采购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2)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采购文件的修改6.1在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6.2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6.3为使供应商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7. 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谈判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第9、10和11条要求填写的报价函格式、报价汇总表;(2)按照第12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按照第13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其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4)按照第14条规定要求提交的谈判保证金;(5)按照第2章要求填写的合同格式。9.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的报价函格式和报价汇总表及其附件,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10.报价10.1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汇总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2报价汇总表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0.2.1报价为货物递送到项目现场以及货物供应的附带服务的含税价;10.2.2交货单价应包括:(1)货物单价,是指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等费用;(2)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费用;10.2.3最终报价中必须包括货物递送到实际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费等。10.3供应商按照上述第10.2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谈判小组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0.4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货币应以人民币报价。12.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2.1按照第8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采购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3.1按照第8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谈判保证金14.1供应商应提交一笔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6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4.2谈判保证金应为支票、汇票或现金(人民币)。14.3在谈判时,凡没有随附谈判保证金的,应视为非响应性予以拒绝。14.4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4.5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提交了成交服务费并按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 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的; (2) 供应商在报价函格式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 (3)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4)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15.谈判有效期15.1应从规定的谈判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谈判有效期内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16.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第8条的要求,准备一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16.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7.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这些信封再封装一个外信封中。17.2内外层封套均应:(1)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注明的地址发至采购代理机构;和(2)注明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注明的标志字样,以及注明“2014年1月8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7.3内层封套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谈判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7.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第17.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8.接受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接受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第18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20.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20.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0.3在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0.4根据第14.6条规定,在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第18条)至采购代理机构在第15条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五、谈判21.初审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3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谈判响应文件无效:21.3.1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21.3.2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填写;21.3.3谈判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者代理人签字的;21.3.4未能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1.3.5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21.3.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会议的;21.3.7谈判响应文件有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21.3.8本次采购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22.谈判小组的组成22.1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谈判小组。22.2谈判小组由大连机车技师学院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22.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谈判小组。23.谈判过程的保密性23.1谈判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3.2在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4.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交。25.谈判程序25.1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就报价、技术需求、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交货期、合同组成等集体与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25.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5.3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符合采购需求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26.成交原则:26.1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供应商。26.2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6.3 根据《辽财采【2008】88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可以对其相应报价给予5%的价格抵扣。对于同时属于节能或者环保标志产品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分别计算,叠加后计算出总的优惠政策幅度。26.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说明26.4.1、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26.4.2、根据大财采{2012}374号文件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对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所投产品同时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还可根据有关规定,另获得相应的政策优惠。26.4.3、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27.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纪要报送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六、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供应商。29.采购人拒绝接受报价的权利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谈判小组的谈判、评审结论拒绝不合理的报价。30.资格后审3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承担相应的义务做出审查。30.2上述审查将考虑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并基于供应商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声明文件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0.3 如有必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技术询问或实地考察。30.4如果供应商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将被拒绝。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合格的供应商能力作类似的审查。31.成交通知书31.1在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31.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3在成交供应商按照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将迅速通知其它未成交供应商,并按照第14条规定退还其谈判保证金。31.4在成交供应商按照第34条规定提交成交服务费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成交通知书。32.签订合同32.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签订合同。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2.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32.l或32.2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请示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授予下一个合格的供应商,或重新采购。32.4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附件。32.5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3.腐败和欺诈行为此合同项下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为此目的,定义:(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竞争性谈判采购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采购人认为谈判小组所建议的成交候选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建议。34.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根据大财采〔2012〕374号文件,对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应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基准收费标准下浮不低于10%的比例予以收取。(注:所称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2000—1000)万元×0.5%=5万元合计收费=1.5十4.4+4+5=14.9(万元)本次采购按货物标准收取。35.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后三(3)天内将成交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并领取成交通知书。第2章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合 同 条 款 前 附 表 序号条款号内 容10.2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的支付: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十五(15)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总合同款的90%,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十五(15)天内一次性付清(无息)。合 同 条 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件、计算机及外设、工具和其它材料。 (4)“附带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买方”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6)“卖方”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7)“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2、来源地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生产地及提供服务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3、技术规格3.1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3.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3.3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4、专利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5、包装要求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证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腐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6、包装标志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做出适当的标志。7、装运条件7.1卖方应负责所有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7.2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种类和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种类、数量和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8、保险卖方办理货物在运抵交货地途中的保险,保险应以人民币按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一切险”。9、付款9.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9.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最终用户,待买方收到其指定的最终用户提交的验收证书后,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的付款条件付款;(1)提货单;(2)装箱单;(3)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4)发票;9.3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后四十八(48)小时内将上述9.2条要求的单据分别递送给买方和买方在合同中指定的最终用户。10、附带服务10.1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只应要求卖方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十六(1)天内寄买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物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2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的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 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或在交货地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10.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地进行支付。11、质量保证11.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卖方承诺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或另有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1.2 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1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1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12、检验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进行货物验收或卖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13、索赔13.1 买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3.2 在合同第12、13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负有责任并且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五(15)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4、卖方履约延误14.1 卖方应按照“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及安装完成时间。15、误期赔偿 除合同第17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6、不可抗力16.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4条、15条和19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6.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6.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税费17.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17.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17.3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18、争端的解决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六十(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提请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19、违约终止合同19.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19.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1、转让和分包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2、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3、合同生效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24、主导语言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25、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买方: 卖方: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第3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一、采购设备概述:数控铣床综合实验系统1套该实验培训系统为开放式结构、模块化设计、完全工业用器件,具有数控机床安装接线、调试、参数设置、通讯、故障诊断维修、编程及仿真模拟、CAD/CAM,实际切削加工等教学培训功能。该系统由数控实验台、XK200数控铣床和组成。数控实验台侧重于进行接线、各种信号测量、性能监控、调试、PLC编程、维修等实验,一台实际数控铣床的电控系统每一主要环节都在电控实验台上分解展示,其信号均能显示并可测量。每个环节专门设有故障设置区,可设数十个故障点,故障数可显示,可明设置、也可暗设置。面板上有电气图、接线标号等,便于学习和理解。加工中心采用发那科0imate MD数控系统控制,功能强、技术新。学生在PC机房应用与数控系统完全兼容的数控编程模拟软件进行编程和模拟仿真加工,然后轮流到机床上直接操作加工。可以将PC机房和本机床联成网络,更便于教学和培训。本机床可应用CAD/CAM软件,通过DNC加工三维复杂零件。二、采购设备技术需求1.设备主要参数性能序号XK200数控铣床1.工作台面积:280×150mm2.行程(XYZ)200x160x180mm3.主轴电机功率0.75KW变频电机4.T形槽3×8×555.主轴转速80-3500rpm(无级)6.快进速度:X、Y、Z :4000mm/min7.刀具规格BT30刀柄,多联气缸松刀8.机床尺寸:1500x1100x1750mm9.电源50HZ、单相、220V10.淬火贴塑导轨副;三轴高精度滚珠丝杠;可编程自动润滑;可编程自动冷却系统,集屑装置;全防护罩壳,完善的导轨防护装置;主轴结构,BT30刀柄,多联气缸松刀台湾亚德客气动系统电子手轮全套电气原理图、PLC程序(梯形图)、实验实训指导书;2.实验实训内容1) 数控机床报警识别、故障诊断及维修2) 数控系统软硬件组成、安装、参数设置、调试3) 交流伺服驱动的接线、调试及动态特性4) 主轴电机的接线、参数设置和调试5) 直线插补、圆弧插补、三轴联动等数控原理实验6) PLC指令、编程、接线及在数控机床中的应用7) 输入输出接口的定义、设置及调试8) 数控机床电气柜的设计、排列、安装、接线9) 低压电气元件的原理、性能及接线10) 霍尔元件、接近开关等传感器的原理和应用11) 圆光栅(编码器)及电子手轮的实际应用12) 反向间隙、丝杠螺距误差补偿功能应用13) 数控系统数据备份、与计算机的通讯14) 数控铣床气动系统原理和调试15) 数控铣床机械精度检验16) 数控铣床定位精度、重复定位精度检验17) 基于CAD/CAM的DNC应用18) 数控机床的编程、模拟及实际操作加工3.设备主要配置清单 序号名称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备注1. 数控铣床主机1南京德西 2. 数控系统Fanuc0i mate MD1日本发那科 3. X/Y/Z交流伺服驱动发那科βi3日本发那科 4. X/Y/Z交流伺服电机发那科βis3日本发那科 5. 变频主轴电机0.75KW1黄山机电 6. 变频器1三菱 7. 数控实验台 1套南京德西 8. 工作台 1南京德西 9. 电子手轮1日本发那科 10. 机床导轨铸铁、贴塑 南京德西 11. 滚珠丝杠 3南京 12. 齿形带 4宁波伏龙 13. 主轴轴承角接触轴承D级2哈轴 14. 超程及粗精回零开关接近开关1215. 底座、防护罩 116. 照明灯1 17. 自动润滑系统1 18. 冷却泵1 19. 照明灯1 20. 技术资料 1 21. 随机工具 1 4、随机工具及资料 名称单位数量备 注1.技术资料套1-Fanuc 0imate MD维修说明书-Fanuc 0imate MD操作说明书-Fanuc 0imate MD参数说明书—三菱变频器使用手册—电气使用说明书—机械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实验指导书2.光盘套1Fanuc提供机床备份3.φ6立铣刀支1 4.BT30刀柄及拉钉套1 5.内六角扳手套110件6.外六角扳手套112/14,13/167.工具盒只1 8.RS-232通讯电缆根1Fanuc系统专用9.钥匙套1 10.机床垫铁套4 11.压板套2备注: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2、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在此期间,设备发生任何非误操作造成的故障和损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修复及更换并按期顺延质保期。3、在质保期内设备由采购人操作不当造成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给以更换和维修,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4、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服务的通知后2个小时内予以电话答复,成交供应商的维修人员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成交供应商提供终身服务(维护、保养和应急维修,有偿提供相关配件、配套设备等)。5、成交供应商负责现场免费安装,调试。6、交货地点:大连机车技师学院7、对于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供应商可以使用替代标准,但是替代标准必须在实质上等同于或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 第4章报价函格式和谈判保证金格式报价函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采购邀请 (采购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1)报价汇总表(2)按采购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汇总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总价为人民币:元。2.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自谈判日起有效期为 90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我方保证遵守DCZ
********号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第33条关于成交服务费的规定。8.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谈 判 保 证 金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支票,汇票或现金作为 (供应商名称、地址)对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第DCZ
********采购文件的大连机车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数控铣床综合实验系统采购中提供的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第5章 报 价 汇 总 表附件一: 报价表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及技术规格数量来源地交货单价运保费总报价【项3×(项5 项6)】货物单价5a安装督导、调试督导、培训等技术服务费5b合计5c123合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注: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万元。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项5c是5a、5b两项之和。 附件:二规格响应表序号货物全称参考规格响应规格偏离说明正偏离无偏离 负偏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注:(1) 参考规格在采购文件第3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有明确规定(2)提供货物规格由供应商填写附件:三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小微企业产品非联合体供应商填报;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四:报价 一 览 表项目名称:大连机车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数控铣床综合实验系统采购 采购编号:DCZ
******** 年 月 日序号报价(人民币/万元)交货期备注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单独递交。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报价函中要求填写的一致,当内容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第6章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报价产品的产品说明书(附彩页,如有)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6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经销授权7其它(1)最近三年本公司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如有)(2)其它说明事项(如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采购、谈判、签约、履约的所有事宜,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职务:单位名称、电话:(公章)地址:日期:年 月 日 备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附件1: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FAX:(0411)
********附件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