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七大队北岸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七大队北岸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岸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七大队 | ||
行政区域 | 北岸管委会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4日19:4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04日08: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6) | ||
预算金额 | ¥613.4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006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七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廉租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翁先生136*****1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女士185*****006 | ||
附件: | |||
附件1 | 北岸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论证后-定稿.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7]YI[GK]*******
项目名称:北岸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6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2034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99-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小勾臂) | 1(批) | 否 | 4辆;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440000 |
1-2 | A********99-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2立方垃圾箱 | 1(批) | 否 | 24个;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214000 |
1-3 | A********99-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电动三轮翻桶车 | 1(批) | 否 | 2辆;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60000 |
1-4 | A********99-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压缩垃圾车(后翻斗) | 1(批) | 否 | 1辆;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635000 |
1-5 | A********99-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压缩垃圾车(后挂桶) | 1(批) | 否 | 1辆;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505000 |
1-6 | A********99-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农用车 | 1(批) | 否 | 1辆;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180000 |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元
投标保证金:8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99-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压缩垃圾车(后挂桶) | 1(批) | 否 | 2辆;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566000 |
2-2 | A********99-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厨余收运车(餐厨车) | 1(批) | 否 | 1辆;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284000 |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21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A********99-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1(批) | 否 | 2辆;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
3-2 | A********99-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 整体式垃圾压缩厢 | 1(批) | 否 | 4个;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11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4-1 | A9901-垃圾容器 | 240L分类垃圾桶 | 1(批) | 否 | 2000个;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380000 |
4-2 | A9901-垃圾容器 | 脚踏干湿分离垃圾桶 | 1(批) | 否 | 18000个;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 72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3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包4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4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七大队
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廉租房
联系方式:翁先生136*****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185*****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18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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