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宏伟乡全胜村棚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林甸县宏伟乡全胜村棚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林甸县宏伟乡全胜村棚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高新区服务外包园B10座4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BY2021-048

项目名称:林甸县宏伟乡全胜村棚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元

最高限价:*******.51元,参与竞争响应方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方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项目建设10米宽40米长木耳棚18栋,木耳晾晒架4米一节共计360米长,1台200KVA杆式变压器,1栋20平米方活动板房,1栋24平米方活动板房,1栋30平米方活动板房,以及排水沟、水井、水处理设备(50t/h)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前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

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该本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承担工程的,则价格享受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磋商现场,依据供应商本项目最终磋商报价进行5%的扣除。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棚室建成后中标企业派1名专业技术人员无偿为后期木耳种植提供技术指导3年,并保证棚室能够正常使用。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1

项目负责人

1

2

技术负责人

1

3

施工员

1

4

安全员

1

5

质量员

1

6

标准员*

1

7

材料员*

1

8

机械员*

1

9

劳务员*

1

10

资料员*

1



注:以上人员配备为本项目最低标准,投标人应按不低于以上标准数量配备人员。

①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及磋商公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得低于磋商公告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可兼职的岗位需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或用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代替。

③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④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⑤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响应文件中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以不附相关证件。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件在公示期内由采购人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⑥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⑦供应商所投项目机构全部成员要求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⑧中标公示期内,采购人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符,将视为响应单位弄虚作假,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其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5)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且审核状态为已入库。

(6)参与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 )

地点:大庆市高新区服务外包园B10座41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开标,请在开标当天将加密版响应文件电子版(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签署后转为PDF格式文件并压缩加密)??须注明:项目名称(全称)+单位名称(全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致电各供应商索要解压文件的密码,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评审。如因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或压缩包损坏,或解压密码不正确未能成功解密的,按响应无效处理。各供应商在获取文件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正确并保持畅通,若开标后20分钟内开标工作人员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时,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本项目响应。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甸县宏伟乡全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林甸县全胜村九屯

联系方式:孙凤臣151*****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B10座415室 

联系方式: 李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孙凤臣

电 话:151*****111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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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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