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巨鹿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本招标项目巨鹿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巨鹿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巨鹿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巨行审【202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巨鹿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或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巨鹿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巨鹿县西平街以西、富强路北侧,巨鹿县妇幼保健院院内。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193.885平方米,其中建设3层框架结构(装配式)供应室、消毒室1座建筑面积523.035平方米;3层框架结构(装配式)食堂1座建筑面积823.05平方米;3层框架结构(装配式)洗衣房1座建筑面积409.77平方米;在原二层发热门诊楼上扩建一层建筑面积438.03平方米;购置安装消毒供应设备、洗衣设备、食堂设备等50台/套/列。2.1.3计划总工期:2年(24个月)。2.1.4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5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包括食堂设备)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2采购资质: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生产商报名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经销商报名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1.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4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3.1.5投标人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1.7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采购负责人:需为采购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8财务要求:近3年(2018-2020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3.1.9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15 00:00:00至2021-10-2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0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0514: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招标人: | 巨鹿县妇幼保健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品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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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巨鹿县县城 | 地址: | 邢台市经济开发区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3号楼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张会武 | 联系人: | 路玉刚 |
电话: | 150*****222 | 电话: | 132*****224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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