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公安局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分2021-01-447
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公安局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分2021-01-447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公安局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分2021-01-447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公安局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公安局食堂食材供货商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一包:蔬菜、鸡蛋类;二包:生鲜肉类;三包:调料类;四包:副食品类。(详情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的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 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报名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北京路25号地区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对面)B座三楼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五、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北京路25号地区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对面)B座三楼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1)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若是生产厂家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另一包:鸡蛋类、二包:生鲜肉类除上述资质外还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在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获取截止时间后的获取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政府网发布。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公安局
地址:阿克苏市上海路50号
联系方式:157*****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新城街道北京路46号永安公司一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欢欢
电话:130*****35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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