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第三方测量项目公告
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第三方测量项目公告
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第三方测量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白洋淀生态清淤三期工程第三方测量。
1.2比选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4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主要位于安新县境内,包括藻苲淀淀头、捞王淀、杜家淀和小白洋淀等4个片区。
建设规模:基于对治理片区内水质和沉积物质量的调查诊断,本项目选择鱼塘、开阔水面、水道三大类水域优先开展治理,涉及的主要工程治理措施包括底泥生态清淤工程、塘水超磁处理工程、堤埝土方工程等。
本项目治理片区内需要治理鱼塘总共226个,总面积12.73km2;重度污染鱼塘101个,合计面积约7.65km2;中度污染鱼塘36个,合计面积约1.56km2。需要治理水道62个,合计面积约1.14km2;需要治理开阔水面14片,合计面积1.08km2。主要工程实施内容包括鱼塘治理工程、开阔水面治理工程、水道治理工程、堤埝拆除工程、塘水和余水处理工程。
1.5服务期限:自中选之日起至成果报告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1.6服务内容:对施工前及施工后进行测量出具相关成果,并核算工程量。测量内容为施工前及施工后的测量,包括施工前后水位和工程量核算确认,出具疏浚土、清表工作及围堤围埝拆除等工程量计算报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2.1.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
2.1.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1.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1.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
2.1.6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咨询机构;
2.1.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1.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1.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2.1.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2.1.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1.12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1.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15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2专项资格要求
2.2.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下列一项资质即可:
①根据《自然资办发[2021]46号》,测绘资质已完成复审换证的,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专业);
②测绘资质未完成复审换证的,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范围须包括工程测量专业的地形测量);
③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④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工程测量);
2.2.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倒算)须具有至少一个已完成的测量业绩(包含水下测量工作内容)(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2.2.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
2.2.4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1年内(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②因违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③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④被本项目比选人或比选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⑤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2.2.5其他要求:无。
2.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比选文件获取
1.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申请人免费获取文件须至少提供《授权委托书》word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项目联系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获取文件日期”,格式自拟,包含所要求的内容即可。】并发送至指定邮箱gxzbxq@126.com,邮件标题注明“申请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文件获取”。
2.获取时间:公告发布开始至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申请人要求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18时00分。比选文件采用电子邮件送达文件的方式发出,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申请人能及时获取比选文件,若发送邮件的当天未收到比选文件电子版,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主动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如超过文件领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导致无法领取文件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申请人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正义路75号(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文件也可邮寄,采用邮寄方式的须在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地址为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正义路75号(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寄联系人:赵琛,联系电话:166*****511。(注:申请文件包括纸质版申请文件及签字盖章后的申请文件pdf版,即一正二副,2个U盘,详见第二章)。
特别说明: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应确保快递员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邮寄文件的送达时间仅以快递员将文件确实交予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不以快递系统中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快递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其余时间不确保可正常签收快递。因未在上述时间段内送达快递而导致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快递过程中申请人应对申请文件做好防护,由此造成文件损坏、密封破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含因快递过程中造成密封损坏而不满足密封要求的)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各位申请人务必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准备,否则由此导致的申请文件递交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系人:蔡经理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正义路75号
联系人:赵琛
联系电话:16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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