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生物质炉协议服务商采购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生物质炉协议服务商采购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生物质炉协议服务商采购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根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计划(2013)341号和有关规定,拟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能源办公室生物质炉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二次竟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相关能力的经营商参加竞标。


  1、项目编号:WFZFCG[2013] B013号


  2、项目名称: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生物质炉协议服务商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采购生物质炉共685台,协议服务商4家。


  4、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方式:2013年12月30日下午14:30时至2014 年01月6日上午11:30时止。


  5、报名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渔洋关镇南北二路交通物流局四楼)。


  注:本次采购的生物质炉样品展示在渔洋关镇南北二路交通物流局一楼大厅。(各中标协议服务商必须按照样品生产。)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投标人应在2014年 01 月 06日上午11:00时之前,提交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上述时间之内到账有效,否则等同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交纳方式为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转账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户 名: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峰渔洋关支行


  帐 号: 180*****291********


  投标保证金到帐后,投标人应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到账相关证明。


  注:1、保证金未按照要求时间到指定专户的,视同放弃对本项目投标,2、未中标的单位所交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退还,中标供应商所交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证照齐全的生物质炉加工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生产技术能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级后续服务能力。


  (4)报价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代理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


  8、谈判首次报价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01月06日下午15:00 时。


  9、谈判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渔关镇交通物流局四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联系人:赵云峰


  电 话:139*****339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余寒松


  联系电话:****-*******


  地址:五峰渔洋关镇南北二路60号(交通物流局四楼)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30日


  (注:1、投标单位报名时带U盘考备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2、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单位到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纸质原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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