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南间至北海段路面改建工程勘察设计№1标段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南间至北海段路面改建工程勘察设计№1标段招标公告
广西沿海高速公路南间至北海段路面改建工程勘察设计№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沿海高速公路南间至北海段路面改建工程勘察设计№1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西沿海高速公路南间至北海段路面改建工程业主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本项目起点接广西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一期工程终点处(K2039+256),终于沿海高速公路钦州港磨刀水互通之后四车道起点处(K2093+997),其中扣除已建成通车的茅尾海出口工程K2082+300~K2085+400,主线全长51.641km,公路等级标准为v=120km/h的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
2.2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1标段,工程设计内容包括:路面改造、桥梁补强加固、涵洞加固、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景观绿化及管理服务设施的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并对灌浆处治后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板进行效果评价等等,主要工作内容有:
(1)全线范围内对原有路面加铺沥青面层改造等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对原有公路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的调查与评价分析专题报告、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及编制工程量清单等)、交通疏导方案(交通组织设计)及设计后续服务;
(2)全线典型路段路面、桥梁、涵洞通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部分桥梁水下墩柱及基础、施工后桥梁加固效果等的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调查与检测的成果须满足全线的路面改建设计需要;
(3)对发现问题的桥涵工程提出加固方案或其它可行方案;
(4)对全线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板灌浆处治后的处治效果进行检测评定,检测的成果须满足全线的路面改建施工需要。
2.3勘察设计及检测周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线典型路段路面及桥梁的设计前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 (2)设计前检测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详勘、定测及各专题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原有道路检测评价报告、路面加铺后检测评价报告、桥梁加固后检测评价报告等);
(3)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4)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设计人在接到审查意见后10日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5)对已经进行了灌浆处治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养生结束后,立即采用落锤式弯沉仪对面板进行脱空程度检测评价,确定其是否达到脱空板灌浆处治的标准,若不符合标准需重新进行灌浆,并再次进行检测评价,以保证处治效果;
(6)现场加铺施工开始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桥梁加固效果检测,提交最终试验检测报告;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年;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设计甲级资质、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如试验检测资质为投标人所属试验检测中心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应出具投标人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其检测中心与投标人为同一法人机构)、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企业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4. 招标方式
本项目设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I。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0楼10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原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证明)、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2013年度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考察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26日北京时间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1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
邮 编:53002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滨湖路66号10楼1002室
邮 编:530021
联系人:吕先生、黄先生
电 话:****-*******
传 真:****-*******
网 址:http://www.hgecc.com.cn/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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