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疗中心门诊住院楼扩建招标公告

儿童医疗中心门诊住院楼扩建招标公告

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省儿童医疗中心门诊住院楼扩建项目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3-4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省儿童医疗中心门诊住院楼扩建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2013]3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市级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20%中央投资、80%市级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儿童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吉林省儿童医疗中心门诊住院楼扩建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新发路与北安路交汇处。

2.3 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040平方米,建筑面积49535.2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规划总建筑面积4900.1平方米,地上部分规划总建筑面积44635.1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含构件抽筋);

(2)对需要进行二次设计项目和未定型号或品牌的设备采购进行估价如卷;

(3)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款拨付进行造价核算;

(4)二次设计造价编制。

2.5 造价咨询服务期:施工全过程(含对工程量造价分期付款的审核工作)。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水平和规模。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造价师资格。

3.3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投标人须到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检察院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1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儿童医院门诊住院楼7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儿童医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1321号

联系人:张艳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咸枫、李慧

联系电话:****-****************

2013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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