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招标编号:GCJD*******-****
三、预算金额:779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须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是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或经销商,(须提供合法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1月2日起至2014年1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 证明文件(厂家或经销商);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开户行:农行南海海逸支行,款项来源(简称):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文件费。)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4年1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梁科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系人:杨先生 、黄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投标人须是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或经销商,(须提供合法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二、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序号 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1 救护车 1 台 779000.00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序号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偏离选项 1 报价要求 1.1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费用、车辆保险费(强制保险、商业(全保)保险)上牌费用、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购置税、车船税费等相关税费、售后服务等费用、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不可负偏离 2 付款方式 2.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 2.2 所有货物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车辆上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相关资料交接完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95%; 2.3合同总价的5%,采购人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2.4 中标人凭以下文件与采购人结算货款:合同、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全额正式发票、验收合格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中标通知书。 不可偏离 3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 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合格。 不可负偏离 交货地点 用户指定地方。 不可负偏离 4 验收 4.1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设备按相应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4.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3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成功完整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4车辆的车体及主要配件及随车设备的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车体及设备、配件必须退换。 不可负偏离 5 售后服务 5.1中标人对车辆及车内设备提供不低于原厂规定的质保期。 5.2质保期内,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原厂规定的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人须对车辆及车内设备做定期检查和保养,如车辆因设备质量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均由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只收取零件费,免收人工费。 5.3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车辆设备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不可偏离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A 车辆技术参数 尺寸和质量 轴距mm: (2700-3700) 转弯直径m: ≤13 车体尺寸mm: (4900-5600)x(1700-2000)x(2000-2600) 抢救舱尺寸mm: (2500-2800)x(1600-1800)x(1600-1800) 发动机 型号: 知名品牌 工作方式: 4缸直列式双顶置凸轮轴16气门 排气量升: (2.2-3.0) 排放标准: 欧洲Ⅳ号、国Ⅳ 额定功率kw(hp)/rpm: (80-120)/5000 变速器 手动变速器: 手动或自动 B 医疗改装 1 驾驶室两座椅驾驶室的中间(发动机盖)安装一个海绵座垫(用布套包装、不要固定) 2 电动窗 3 电动中央门锁 4 动力转向 5 侧面滑动门 6 ABS防抱死制动系统 7 双气囊式SRS系统 8 强力防撞杆及撞击缓冲区 9 底盘 :双摇臂悬架/叶片式弹簧 10 车身防侧滑稳定系统 11 车侧门后排需提供推拉活动窗,全车车窗须贴防爆膜,且车窗颜色须采购人确认后再安装。 12 车身须加采购人的医院全称以及相关标识,具体由采购人确认后安装。 C 空调及照明系统 1 驾驶室原厂空调 2 医疗舱空调独立控制 1、驾驶室后上方横排出风空调。2、医疗舱顶部圆空出风口4个,保证冷气出风量。 3 医疗舱安装排风系统 4 医疗舱内顶部安装6个日光灯照明块,3个灯为一个控制开关。 5 医疗舱尾部安装后射灯 6 紫外光消毒灯 D 中央电源系统 1 车载电源 :驾驶室的后舱须有总开关控制电源 2 车载智能1000W纯正弦波逆变系统,提供(220v 电源)24小时不间断电源 3 医疗舱内安装 220v 电源插座, 4 12v 直流供电系统 5 医疗舱内安装12v 插座 6 电源控制系统:220V交流电,直流电24小时不间断供电,车辆在发动或行驶中自动充电且另有一套备用控制系统(电源)用于急救用。 E 紧急警报系统 1 驾驶室仪表台旁安装警报、警灯控制按扭 2 车顶安装警报器 3 100w 车外扩音器内置于警报器 4 车顶前部安装长排弧形警蓝色爆闪灯(星际牌警灯警报器) F 医疗舱内装置 1 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分隔墙, 分开前后车厢, 分隔墙上有二个滑行窗,窗户透明,使用新型高分子ABS复合材料 2 医疗舱内饰,使用新型高分子ABS复合材料 3 医疗舱后尾部安装一个射灯(供:夜间自动上车担架操纵照明) 4 医疗舱中隔板处安装一个可以放置急救箱的柜子和一个单人座椅 5 医疗舱内左上侧安装一排药品吊柜,分隔四个厢。柜门设计为推移式并附带锁定装置 6 车内地板采用耐酸、碱、防火、防滑、防静电地板 7 医疗舱左下侧安装一排药品柜台完全贴边车身,柜门要求是推移式并附带锁定装置 8 医疗舱顶部安装安全扶手 9 医疗舱医疗舱右侧安装一排柜式床,座垫可翻开。柜式床前边安装一把可折叠座椅,全车所有座椅不可设置反方向座椅 10 医疗舱顶部安装一组输液瓶悬吊装置 11 医疗舱内安装中央供氧系统,带两个氧气接入口,带湿化瓶装置,氧气终端以及氧气阀须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安装 12 医疗舱的驾驶室后方安装2个10升氧气瓶(碳钢瓶) 13 医疗舱左侧安装急救设备挂架板三个(供:呼吸机、监护仪、除颤等固定用) 14 自动上车担架一个(自动上车担架下边铺垫不锈钢板),且后车门下方增加按照一块铝质花纹防护板,且后排座位须联排。 15 铲式担架一个(抽放在前端隔离墙处)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楼梯担架、脊柱板并安排好放置位置 16 医疗舱安装一个分体隐藏式电动吸引器一个,附加一个分体便携式电动负压吸引装置 17 2 kg. 灭火器及支撑架\ 医疗垃圾筒 18 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前后对讲系统 19 车内须安装紫外线消毒灯,且须放置在车厢中间 20 外观设计:可以按客户要求设计 注:材料质量的均应按国家、地方有关建设部门的规定进行符合要求的检测检验;本技术要求中所涉及到的参数并未存在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质量相当或优于以上参数的替代,经采购人确认后才能供货。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单位须知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编号: GCJD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 2014年1月2日起至2014年1月9日天 8:30~17:30(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共5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投标一览表》一份 4.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形式:仅限现金及支票方式。金 额:人民币7000.00元整。 5. 保证金抬头 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 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九十天。 7. 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1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8. 中标服务费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收费依据:执行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以下(含100万)服务费为:中标金额*1.5% 100万-500万服务费为:中标金额(超出部分)*0.8%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应充分注意投标风险。 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 2.5合格的投标人 1)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的是:① 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②各级司法机关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 3)除本文另有规定的,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采购文件中的规定。 5)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人才能参加投标。 6)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中标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中标服务费按(服务)中标总金额的1.5%计算; 100万到500万的,按0.8%计算。(3)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4)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5)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以现金或支票或转账形式缴交。招标代理机构帐户:①开户银行: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支行金碧分理处②帐户名称: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③帐号:8002 0000 0052 98659。二、采购文件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招标公告 2) 项目需求 3)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文件格式 5) 合同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采购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网上公告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采购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以获取有关本采购项目的答疑或修改信息。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4本采购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评标、定标及中标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本项目的价款以人民币进行支付。 12. 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 2)证明材料(厂家或经销商);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金额为:7000元。递交时间:2014年1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前递交。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若以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支票开具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支票抬头为: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如投标人出具的支票存在虚假的情况,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若中标后发现,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6.2投标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 16.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详见招标公告,超过截止时点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文件上应清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 19.2 信封或投标文件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2014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密封章。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还其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采购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未按时参加会议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21.2开标时,检查各投标人的保证金按照本须知16条要求递交,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还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监督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3 采购人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并将密封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本项目将视为采购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如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满足三家的,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价格评议。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3.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等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3.3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3.4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6.1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 2)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3)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4)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6) 没有按采购文件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23.6.2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 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报价范围的; 2) 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商务或技术采购需求的。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 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5)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7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3.8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6.3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在投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进行招标。六、质疑 28.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9. 合同的订立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0. 合同的履行 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 30.3本项目采购合同必须经桂城街道司法所见证后才生效,见证费为中标价的1%,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各付50%,双方各自支付的见证费最高5000元封顶。八、适用法律 3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33.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资格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二)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价; 2.技术评价; 3.价格评估; 4.综合比较与评价。(三)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34.评标标准 34.1评委根据通过符合性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评分应考虑到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之间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在详细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34.2评委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采用量化方法(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技术响应表中各项要求的响应程度、产品技术水平、产品的可靠性、技术服务能力、安装维修的便利性等因素进行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见《技术评分标准》,评分的统计部分按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该部分的得分。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商务响应表中各项条款的响应程度、履约能力、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见《商务评分标准》,评分统计方法如前所述。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权重 40% 20% 40%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的综合评分及其权重分配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相同时,投标总价低者优先)。评标总得分=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技术评分标准:技术评分因素 满分值 评分标准 1. 产品的响应情况 20 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响应情况:优:20分,良:10分,一般1分。 2. 产品情况 20 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品牌、稳定性、节能性、普及性等进行对比优:20分,良:10分,一般1分。商务评分标准:商务评分因素 满分值 评分标准 1. 业绩情况 10 提供同类型项目,用户为医院的采购项目,一份2分,最高10分(须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 售后服务综合评价 5 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措施及特殊情况处理机制评价:按等级: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1分。 3. 企业实力 5 根据企业的经营面积、经营网点等规模进行对比:优:5分,良:3分,一般1分 34.3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过程和重要报价内容进行记录。 34.4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十、其他 35、中标供应商必须注意安全,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36、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并由采购人、投标人共同协商确定。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 投标人须是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厂家或经销商,(须提供合法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二、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序号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元)1救护车1 台779000.00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序号需求名称需求说明偏离选项1报价要求1.1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费用、车辆保险费(强制保险、商业(全保)保险)上牌费用、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购置税、车船税费等相关税费、售后服务等费用、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可负偏离2付款方式2.1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2.2所有货物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车辆上牌、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相关资料交接完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95%;2.3合同总价的5%,采购人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2.4中标人凭以下文件与采购人结算货款:合同、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全额正式发票、验收合格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中标通知书。不可偏离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合格。不可负偏离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方。不可负偏离4验收4.1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设备按相应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4.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3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成功完整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4车辆的车体及主要配件及随车设备的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车体及设备、配件必须退换。不可负偏离5售后服务5.1中标人对车辆及车内设备提供不低于原厂规定的质保期。5.2质保期内,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原厂规定的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人须对车辆及车内设备做定期检查和保养,如车辆因设备质量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均由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只收取零件费,免收人工费。5.3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车辆设备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不可偏离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A车辆技术参数 尺寸和质量 轴距mm:(2700-3700) 转弯直径m: ≤13 车体尺寸mm: (4900-5600)x(1700-2000)x(2000-2600) 抢救舱尺寸mm: (2500-2800)x(1600-1800)x(1600-1800) 发动机 型号: 知名品牌 工作方式:4缸直列式双顶置凸轮轴16气门 排气量升:(2.2-3.0) 排放标准: 欧洲Ⅳ号、国Ⅳ 额定功率kw(hp)/rpm:(80-120)/5000 变速器 手动变速器: 手动或自动B医疗改装1驾驶室两座椅驾驶室的中间(发动机盖)安装一个海绵座垫(用布套包装、不要固定)2电动窗3电动中央门锁4动力转向5侧面滑动门6ABS防抱死制动系统7双气囊式SRS系统8强力防撞杆及撞击缓冲区9底盘 :双摇臂悬架/叶片式弹簧10车身防侧滑稳定系统11车侧门后排需提供推拉活动窗,全车车窗须贴防爆膜,且车窗颜色须采购人确认后再安装。12车身须加采购人的医院全称以及相关标识,具体由采购人确认后安装。C空调及照明系统1驾驶室原厂空调2医疗舱空调独立控制1、驾驶室后上方横排出风空调。2、医疗舱顶部圆空出风口4个,保证冷气出风量。3医疗舱安装排风系统4医疗舱内顶部安装6个日光灯照明块,3个灯为一个控制开关。5医疗舱尾部安装后射灯6紫外光消毒灯D中央电源系统1车载电源 :驾驶室的后舱须有总开关控制电源2车载智能1000W纯正弦波逆变系统,提供(220v 电源)24小时不间断电源3医疗舱内安装 220v 电源插座, 412v 直流供电系统5医疗舱内安装12v 插座6电源控制系统:220V交流电,直流电24小时不间断供电,车辆在发动或行驶中自动充电且另有一套备用控制系统(电源)用于急救用。E紧急警报系统1驾驶室仪表台旁安装警报、警灯控制按扭2车顶安装警报器3100w 车外扩音器内置于警报器4车顶前部安装长排弧形警蓝色爆闪灯(星际牌警灯警报器)F医疗舱内装置1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分隔墙, 分开前后车厢, 分隔墙上有二个滑行窗,窗户透明,使用新型高分子ABS复合材料2医疗舱内饰,使用新型高分子ABS复合材料3医疗舱后尾部安装一个射灯(供:夜间自动上车担架操纵照明)4医疗舱中隔板处安装一个可以放置急救箱的柜子和一个单人座椅5医疗舱内左上侧安装一排药品吊柜,分隔四个厢。柜门设计为推移式并附带锁定装置6车内地板采用耐酸、碱、防火、防滑、防静电地板7医疗舱左下侧安装一排药品柜台完全贴边车身,柜门要求是推移式并附带锁定装置8医疗舱顶部安装安全扶手9医疗舱医疗舱右侧安装一排柜式床,座垫可翻开。柜式床前边安装一把可折叠座椅,全车所有座椅不可设置反方向座椅10医疗舱顶部安装一组输液瓶悬吊装置11医疗舱内安装中央供氧系统,带两个氧气接入口,带湿化瓶装置,氧气终端以及氧气阀须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安装12医疗舱的驾驶室后方安装2个10升氧气瓶(碳钢瓶)13医疗舱左侧安装急救设备挂架板三个(供:呼吸机、监护仪、除颤等固定用)14自动上车担架一个(自动上车担架下边铺垫不锈钢板),且后车门下方增加按照一块铝质花纹防护板,且后排座位须联排。15铲式担架一个(抽放在前端隔离墙处)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楼梯担架、脊柱板并安排好放置位置16医疗舱安装一个分体隐藏式电动吸引器一个,附加一个分体便携式电动负压吸引装置172 kg. 灭火器及支撑架\ 医疗垃圾筒18驾驶室与医疗舱安装前后对讲系统19车内须安装紫外线消毒灯,且须放置在车厢中间20外观设计:可以按客户要求设计注:材料质量的均应按国家、地方有关建设部门的规定进行符合要求的检测检验;本技术要求中所涉及到的参数并未存在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质量相当或优于以上参数的替代,经采购人确认后才能供货。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单位须知一览表序号项目内 容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编号: GCJD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年1月2日起至2014年1月9日天 8:30~17:30(北京时间)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共5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投标一览表》一份4.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形式:仅限现金及支票方式。金额:人民币7000.00元整。 5.保证金抬头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九十天。7.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1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8.中标服务费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收费依据:执行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以下(含100万)服务费为:中标金额*1.5%100万-500万服务费为:中标金额(超出部分)*0.8%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应充分注意投标风险。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2.2 “监管部门”是指: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2.5合格的投标人 1)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的是:① 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②各级司法机关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3)除本文另有规定的,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采购文件中的规定。5)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人才能参加投标。6) 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6 “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中标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中标服务费按(服务)中标总金额的1.5%计算; 100万到500万的,按0.8%计算。(3)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4)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5)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以现金或支票或转账形式缴交。招标代理机构帐户:①开户银行: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支行金碧分理处②帐户名称: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③帐号:8002 0000 0052 98659。二、采购文件5. 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招标公告2) 项目需求3) 投标人须知4) 投标文件格式5) 合同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 采购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网上公告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发布(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 采购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以获取有关本采购项目的答疑或修改信息。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7.4本采购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评标、定标及中标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10. 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本项目的价款以人民币进行支付。12. 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 有效的营业执照;2)证明材料(厂家或经销商);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6. 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金额为:7000元。递交时间:2014年1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前递交。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若以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支票开具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支票抬头为: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如投标人出具的支票存在虚假的情况,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若中标后发现,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6.2投标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16.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5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 投标的截止期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详见招标公告,超过截止时点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文件上应清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19.2 信封或投标文件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2014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密封章。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还其投标文件。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21. 开标21.1 采购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未按时参加会议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弃权。21.2开标时,检查各投标人的保证金按照本须知16条要求递交,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还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监督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3 采购人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1.4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并将密封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本项目将视为采购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如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满足三家的,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价格评议。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3. 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3.2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等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3.3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3.4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3.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6.1在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6)没有按采购文件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23.6.2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报价范围的;2)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商务或技术采购需求的。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7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3.8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 投标的评价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 授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6.3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在投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进行招标。六、质疑28.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9. 合同的订立29.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 合同的履行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 30.3本项目采购合同必须经桂城街道司法所见证后才生效,见证费为中标价的1%,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各付50%,双方各自支付的见证费最高5000元封顶。八、适用法律3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33.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1.资格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二)比较与评价1.商务评价;2.技术评价;3.价格评估;4.综合比较与评价。(三)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34.评标标准34.1评委根据通过符合性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评分应考虑到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之间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在详细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34.2评委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采用量化方法(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技术响应表中各项要求的响应程度、产品技术水平、产品的可靠性、技术服务能力、安装维修的便利性等因素进行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见《技术评分标准》,评分的统计部分按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该部分的得分。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商务响应表中各项条款的响应程度、履约能力、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见《商务评分标准》,评分统计方法如前所述。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评分项目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权重40%20%40%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的综合评分及其权重分配计算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相同时,投标总价低者优先)。评标总得分= 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技术评分标准:技术评分因素满分值评分标准1.产品的响应情况20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响应情况:优:20分,良:10分,一般1分。2.产品情况20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品牌、稳定性、节能性、普及性等进行对比优:20分,良:10分,一般1分。商务评分标准:商务评分因素满分值评分标准1.业绩情况10提供同类型项目,用户为医院的采购项目,一份2分,最高10分(须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售后服务综合评价5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措施及特殊情况处理机制评价:按等级:优得5分;良得3分;差得1分。3.企业实力5根据企业的经营面积、经营网点等规模进行对比:优:5分,良:3分,一般1分34.3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过程和重要报价内容进行记录。34.4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十、其他35、中标供应商必须注意安全,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36、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执行,并由采购人、投标人共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