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催化剂罐顶除尘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催化剂罐顶除尘系统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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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催化剂罐顶除尘系统所需催化剂罐顶除尘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2867-B1

2.项目内容: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催化剂罐顶除尘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除尘系统\滤筒式过滤 粉尘 1800Nm3/h ≤10mg/Nm3
3.00
包1-催化剂罐顶除尘系统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4月30日、扬子石化物采中心指定仓库或买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完全响应《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催化剂罐顶除尘系统(位号:291-PA-108A/B/C、文件号:02511-21-29100-PE-R-E-0004)请购技术文件/79页》,无技术偏离。 2.投标方必须为本所购设备及系统的制造商。投标方或投标方的配套商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至少为 D1、D2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投标人或配套商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至少为D1、D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 3.投标人必须承诺按照本请购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进行所购催化剂罐顶除尘系统的设计,依据买方/设计方审核批准的技术文件、图纸资料进行制造、检验和试验,并对所购催化剂罐顶除尘系统 的安全、环保和性能负责,提供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至今至少1套(包括新鲜催化剂罐除尘系统和热/平衡催化剂罐除尘系统)以上在200万吨/年或以上规模的大型催化裂化装置催化剂罐顶金属滤芯除尘系统的制造、成功运行业绩,投标方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用户地点、开车时间、设备的设计及工作参数、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签署盖章页及一个操作周期的应用证明,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 5.焊工作业(如有)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类别的有效焊接资格证书,无损检验作业(如有)人员应持有相应类(别)的有效资格证书,投标方应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 6.投标人必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8.投标人(或制造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0月15日8:00时至2021年10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5日09:00时。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11月05日09:00时前与张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朱子阳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 (2)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其他关于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的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CA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三个操作手册》为准。 (3)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4)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流程和金额正常支付。 (5)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6)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10)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负责。。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张峰
电 话:
***-********(如未接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zhangf@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朱子阳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尘系统 催化 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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