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网络空间安全科研楼及学院楼Ⅱ建设项目空调VRV工程及精密空调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网络空间安全科研楼及学院楼Ⅱ建设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18]110号和1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邮电大学,建设地点为北京市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出资比例为国拨加自筹。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网络空间安全科研楼及学院楼Ⅱ建设项目空调VRV工程及精密空调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专业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一期网络空间安全科研楼及学院楼Ⅱ建设项目空调VRV工程及精密空调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37475平方米合同估算价906.64(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沙河高教园区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内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VRV及精密空调图纸深化设计、冷媒管、冷凝水管、设备(管道式风机盘管、卡式风机盘管、变频多联机室外机、新风机组、直膨机、分体空调、机房精密空调等)及管道、管道部件、配电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及部件所必须的施工及安装、移交前的产品保护等。
2.6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次申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1 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25日16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11月01日16时00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补充说明
具体内容:/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3 |
联 系 人:赵利 | 联 系 人:蒋柳林、于淼、邢园园、王文革、秦铁仓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bjymxmgl@163.com |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2021 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