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车站叉车电瓶补强项目(5)(2021年货运运维第1批)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车站叉车电瓶补强项目(5)(2021年货运运维第1批)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车站叉车电瓶补强项目(5)(2021年货运运维第1批)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物资计划 [2021]1065 )
本项目因采购不成功,现再次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前期参与过的供应商须重新报名并缴纳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1年车站叉车电瓶补强项目(5)(2021年货运运维第1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以附件中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资质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经销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授权代理商、授权经销商投标。授权代理商、授权经销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本包件的授权资料。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并提供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取得并提供有效的 ISO14000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如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相应证书)。
3.2.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相应设备。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授权生产制造商生产投标产品的相应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的数量型号明细表。
3.2.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 13%的增值税发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 2018、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0 年后新注册的公司说明理由后只提供应有的财务会计报表),且不存在亏损情况(净利润判断)(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应具备中国质量认证 CMA 标识或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 CAL 标识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由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和售后服务良好的证明(加盖鲜章)。投标人近年(2018 年至今)未发生因设备质量引发的责任安全事故。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进行特种设备电叉电瓶的安装、维修及电叉的维修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包括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维修人员资质等。
3.2.6供货业绩要求:无。
3.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或投标物资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需提 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纳入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 记录,须提供 “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内无不良记 录。投标人需提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对投标人出具的类似物资履约情况证明。
3.2.8其他要求:无。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第1包接受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经销商(以附件中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采系统)进行线上公开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申领CA数字证书。供应商可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或人工客服,查询或咨询注册、CA数字证书申领和电子招采系统使用等问题。
未按要求注册、申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参与电子招采系统投标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1年10月16日起至10月21日17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线上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凭证(凭证样式见附件1)。
经核验通过后,投标人登录电子招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4.4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4个工作日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各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上传至电子招采系统的保证金缴纳凭证处。
投标保证金缴款账户与购买投标文件的账户须相同。
4.5未按要求报名、购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6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自动流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采系统进行线上公开招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招采系统的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招采系统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逾期传输递交或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国铁采购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依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约定,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支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三段394号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曾工
邮箱:********2@qq.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十、其它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如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一般为招标人,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银行转账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
供应商报名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 |
投标人代表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寄地址、电话 | |
项目名称 | |
包件号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 省 市 银行账号: |
年月日
供应商报名表注意事项
1.本表不得手写,不得修改表格格式(表格可扩展);
2.加盖公章时勿遮盖其他填写的信息;
3.纳税人识别号和银行账号每4位输入一个空格;
4.须明确基本账户开户行所在省市;
5.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2.物资明细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编码 | 规格型号 | 图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到货时间 | 交付地点 | 使用单位 | 技术要求 | 税率 | 含税最高限价 | 保证金(元) | 标书费(元) | 备注 |
1 | 1 | 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组 | 0W******* | 48V/700Ah 500mm*170mm*160mm | 80.0 | 组 | 2021-11-30 | 成都、重庆、贵阳 | 成都北车站、兴隆场车站、贵阳南车站 | 商务资格条款:详见附件1.货运系统牵引用叉车蓄电池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条款:详见附件2.货运系统牵引用叉车蓄电池、智能充电机技术规格书 | 0.13 | 20000.0 | 100.0 | 3.1系统物资编号正在申请中,待审批公布后将上报。 | ||
2 | 智能充电机 | 0W******* | 48V/100AH | 40.0 | 台 | 2021-11-30 | 成都 | 成都北车站 | 商务资格条款:详见附件1.货运系统牵引用叉车蓄电池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条款:详见附件2.货运系统牵引用叉车蓄电池、智能充电机技术规格书 | 0.13 | 3.1系统物资编号正在申请中,待审批公布后将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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