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看守所、武警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局看守所、武警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受汉寿县公安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其看守所、武警信息化建设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寿县公安局看守所、武警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HS2014-03
三、采购内容:
汉寿县公安局看守所、武警信息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分A、B包: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设备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其它资格条件:
A包:安防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B包:1、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2、安防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 年01月 02日起至 2014 年01月 08 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5时到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常德德鹏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还须提供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本人在必须是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社会保障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半年以上月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B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B包)、安防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等相关资料原件(备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包,招标文件以纸质文档为准。
招标截止时间:2014年01月23日 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2014年01月23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汉寿县公共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五、保证金:15000 元/包(人民币),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提交。(银行转账须注意:1、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打款;2、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账户打款;3、供应商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账户打款;4、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账户打款。递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分包的要注明包号,如果没有注明项目名称、包号的,对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06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交到汉寿县公共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300 1560 0680 5250 3163
开户行:建行汉寿支行
采购人:汉寿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铁猛 电话:139*****760
采购代理机构:常德德鹏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洞庭大道东段361号(常德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二楼)
联系人:陈鹏 邮编:415000
电 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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